招标
儋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洋浦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市政道路综合工程结算审核邀请报价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邀标单位:儋州市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洋浦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市政道路综合工程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内,主要对洋浦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市政道路综合工程,。本项目施工合同价为144177938.39元,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金额为134160218.50元,结算初审金额为133534470.76元,拟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四、报价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最高报价32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32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的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三年来有5个以上(含两个)市政项目清单量编制或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业绩(不限规模,不限地区)
5.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报价需提供的材料及顺序
1.报价函。
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5.提供2023年度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税收和社会保障缴纳记录。
6.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证据截图
7.业绩要求提供三年来不少于5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其中提供有2个以上(含两个)市政项目清单量编制或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业绩。
8.提供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注册年限为准)。
9.提供企业须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信息或承诺函。
10.提供材料真实声明函。
11.提供一份电子版报名材料(含1至10所需材料)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提交报价书地点:儋州市城市管理局洋浦办公区(老实验小学)三楼308室。
3.提交方式:现场报名。
4.提交要求:提交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审核。
5.提交报价材料要求全部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报价文件按公告第六点(报名需提供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要有目录、页码,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日期: ,每页加盖公章。
6.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含电子版报名文件)。
7.报价文件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杜绝恶意报价。
八、选择办法
1.由邀标单位对报价单位进行评审,根据报价情况及报价材料择优选择一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2.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工 13111968691
二、项目名称:洋浦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市政道路综合工程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内,主要对洋浦高端制造产业园区市政道路综合工程,。本项目施工合同价为144177938.39元,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金额为134160218.50元,结算初审金额为133534470.76元,拟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四、报价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最高报价32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32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的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三年来有5个以上(含两个)市政项目清单量编制或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业绩(不限规模,不限地区)
5.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报价需提供的材料及顺序
1.报价函。
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5.提供2023年度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税收和社会保障缴纳记录。
6.提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三类不良信用记录证据截图
7.业绩要求提供三年来不少于5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其中提供有2个以上(含两个)市政项目清单量编制或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业绩。
8.提供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注册年限为准)。
9.提供企业须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信息或承诺函。
10.提供材料真实声明函。
11.提供一份电子版报名材料(含1至10所需材料)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提交报价书地点:儋州市城市管理局洋浦办公区(老实验小学)三楼308室。
3.提交方式:现场报名。
4.提交要求:提交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审核。
5.提交报价材料要求全部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报价文件按公告第六点(报名需提供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要有目录、页码,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日期: ,每页加盖公章。
6.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含电子版报名文件)。
7.报价文件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杜绝恶意报价。
八、选择办法
1.由邀标单位对报价单位进行评审,根据报价情况及报价材料择优选择一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2.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工 13111968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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