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丰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范洼水塔小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ZP2022-022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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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城关镇丰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范洼水塔小景观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04-01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4-02 17:00:00 |
采购单位 | 镇原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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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关镇丰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范洼水塔小景观工程 | GSZP2022-022 | 工程-施工 | 401134.86(元)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我单位拟对城关镇丰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范洼水塔小景观工程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该项目经镇乡村振兴局函﹝2021﹞90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镇原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ZP2022-022
2.2项目名称:城关镇丰台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范洼水塔小景观工程
2.3建设地点:城关镇丰台村。
2.4工程内容:新做砖围栏(A\B\C三段) 229.30米, 新做仿木栏杆 56.00米, 新做火烧板铺装 65.00平方米, 新做混凝土硬化 430.00平方米, 新做混凝士路沿石 96.00米, 新做花岗岩石板汀步 50.00平方米, 水塔外墙用塑料仿草皮包裹 106.00平方米, 新做1.26米高景观墙 25.00米, 新做磨盘铺装 14套, 改造茅草屋 8.50平方米, 松木大门 1套(简易松木搭建), 造型墙内的镂空成品方砖(240*240) 180套, 新做磨盘造型 2套, 新做碾盘造型 1套, 水篦子《参考甘12S3第62页》 3套,200MM波纹排水管《参考04S531-1第16页》埋深1.0米 72.00米, 清理渣土(运距5KM之内) 112.00立方米, 回填土方(运距5KM之内) 270.00立方米, 磨盘带字12幅,路灯(高杆路灯6.0m) 8个,白皮松20棵(胸径5-10cm),香花槐15棵(胸径5-10cm), 云杉8棵(胸径10-20cm)。
2.5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5月15日。
2.7招标范围:预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无。
2.10招标控制价:401134.8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内期);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信用甘肃”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以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3供应商须上传实施方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01日12时00分时至2022年04月02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2年04月02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2022年04月06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日历天。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原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朱鹤
联系电话:1364934890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3栋5单元522室
联系人:徐明霞
联系电话:18793421871
2022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