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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镇西马各庄村南街道路修建及附属设施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DGZCG-[2024]41号
二、项目名称: 大厂镇西马各庄村南街道路修建及附属设施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郡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大厂三村
成交金额: 1032000.00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类 |
名称: 大厂镇西马各庄村南街道路修建及附属设施项目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项目经理: 刘禹延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冀 21323232008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张刚 ; 专家: 倪彬、张素玲。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 参照 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标准,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精神及最新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厂回族自治县 大厂 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城北辰西街 7号
联系方式: 刘健 0316-8950116
2. 采购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泓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迎宾路 734号隆达智汇产业园的20号4单元2层202室
联系方式: 李艳羽 0316-5858057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艳羽
电 话: 0316-585805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