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丰都县仙女湖镇厢坝组团墓葬群文物保护工程(第二次)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县发改委发〔2023〕29号(项目代码:2212-500230-04-01-9380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仙女湖镇厢坝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仙女湖镇厢坝组团12处墓葬进行文物保护。
其中:原址保护文物点2处,含单体墓葬2座,杨正发墓原址保护修缮及核心保护范围159.8m²;王世荣墓原址保护修缮及核心保护范围94.45m,完成本体修缮、周边环境整治等工程;
搬迁保护文物点10处,含单体墓葬17座,分别为椁坝子墓群(4个单体墓)、杨世龙墓、彭家屋基坪杨李氏墓、杨世宁墓、夏本荣墓、五君文墓、板梨函墓群(4个单体墓)、核桃树夏余氏墓、李文运墓、河沟边黄氏墓地(2个单体墓);须对迁移保护修缮及核心保护范围3540.89m²予以环境保护,完成道路、拆除墓室及新建墓室、环境绿化等工程;现场勘查及资料留取;古墓葬迁移;转运至迁移地点并填埋。
施工时应有丰都县文管所代表和设计单位人员在场。文物迁移工作要求,由业主单位会同丰都县文管所、设计单位在现场提出,并严格执行。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573.0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4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丰都县仙女湖镇厢坝组团墓葬群文物保护工程(第二次)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2023年7月中旬完成所有的搬迁)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资质(范围包括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丰都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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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 |
地址: |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东路 |
联系人: |
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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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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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0750229 | 联系电话: | 1778312149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丰都县仙女湖镇厢坝组团墓葬群文物保护工程(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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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
9558853100009334172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都支行营业部 |
316501010400149370000005223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
770101040001459-100192 |
招标公告.pdf
丰都仙女湖镇厢坝组团墓葬群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图纸1101.rar
工程量清单.pdf
[50023020230605001020101].CQ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