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学生综合服务校企合作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满足师生的消费需求,提供保障性服务,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学生综合服务区对外公开引进合作运营方。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地点
项目地点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 ,通过校企合作方式,为学校相关专业提供实习实践功能,促进产教融合,并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宿舍群提供学生生活服务。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后勤基建处负责监管、指导学生综合服务的业态规划,日常安全管理,协调场地使用、物业管理、水电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车辆进出校园等,为合作运营方提供优质服务环境,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对合作运营方全方面监管,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学校教学单位负责提出教学科研实践需求,检查教学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合作经营方负责按照学校要求进行项目投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及企业教学资源引入等。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8月9日 11时 30 分前报名(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行政楼418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5966211。
2.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校方将比选文件以电子版本发送至报名方电子邮箱。
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四、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报名获得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申请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15日10时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信达楼A座104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地点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信达楼A座104办公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结果公告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后勤基建处官方网(https://hqc.cuit.edu.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8-85651727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后勤基建处
2023年8 月6日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地点
项目地点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 ,通过校企合作方式,为学校相关专业提供实习实践功能,促进产教融合,并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宿舍群提供学生生活服务。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后勤基建处负责监管、指导学生综合服务的业态规划,日常安全管理,协调场地使用、物业管理、水电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车辆进出校园等,为合作运营方提供优质服务环境,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对合作运营方全方面监管,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学校教学单位负责提出教学科研实践需求,检查教学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合作经营方负责按照学校要求进行项目投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及企业教学资源引入等。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8月9日 11时 30 分前报名(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行政楼418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5966211。
2.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校方将比选文件以电子版本发送至报名方电子邮箱。
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四、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报名获得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申请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15日10时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信达楼A座104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地点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信达楼A座104办公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结果公告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后勤基建处官方网(https://hqc.cuit.edu.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8-85651727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后勤基建处
2023年8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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