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及后勤附属用房商铺招租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dzof202400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喆0871-633385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及后勤附属用房商铺招租项目(招标编号:YDZOF2024000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及后勤附属用房商铺招租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丽江师范高等专 科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及后勤附属用房商铺招租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及后勤附属用房商铺招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及后勤附属用房商铺招租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完成该项目的相应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6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31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博学楼215教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博学楼215教室 七、其他
公开竞价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F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关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丽江市古城新区新团片区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888)31961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叉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 系 人:赵喆、沈娜、段坤彦、程吉鹏、谭玉奉、曾桂华
电 话:
0871-63338509 电子邮件: 26730798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及后勤附属用房商铺招租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曲靖师范学院等5家厅属高校国有资产出租的批复》(云教复〔2024〕6号)的规定,结合招租方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云南元大 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招租方)的委 托,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及后勤附属用房商铺招租项目(项目编号:YDZOF20240009)公开对外招租,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单位、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竞租人)参与竞 租。本次公开竞租按有效竞租报价(年租金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
(一)本次拟出租商铺相关情况:
包件代 码标的名称及房号建筑面积(㎡)招租底价(月 租金(元/ 月))须经营项目备注
包件1东苑公寓1栋102 商铺87.185317.98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2东苑公寓1栋103 商铺113.386802.8复印店经营复印店
包件3东苑公寓2栋202 商铺94.875787.07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4东苑公寓2栋203 商铺86.355267.35通讯运营商营 业厅通讯运营商经营通讯营业厅
包件5东苑公寓2栋204 商铺225.312166.2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6东苑公寓3栋302 商铺78.044760.44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7东苑公寓3栋303 商铺57.983536.78通讯运营商营 业厅通讯运营商经营通讯营业厅
包件8东苑公寓3栋304 商铺64.953961.95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9东苑公寓3栋305 商铺179.8210069.92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10东苑公寓3栋306 商铺97.535656.74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11东苑公寓3栋307 商铺216.2311676.42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12东苑公寓4栋401 商铺112.746764.4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13东苑公寓4栋402 商铺20.71283.4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14东苑公寓4栋403 商铺75.284592.08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15东苑公寓4栋404 商铺81.824991.02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16东苑公寓4栋405 商铺264.0713995.71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17东苑公寓4栋406 商铺174.99794.4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18东苑公寓4栋407 商铺142.658131.05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19后勤附属用房附0 1商铺98.716021.31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20后勤附属用房附0 2商铺90.45514.4通讯运营商营 业厅通讯运营商经营通讯营业厅
包件21后勤附属用房附0 3商铺88.695410.09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22后勤附属用房附0 4商铺62.733826.53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23后勤附属用房附0 5商铺67.663924.28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24后勤附属用房附0 6商铺89.995219.42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25后勤附属用房附0 7商铺89.165171.28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26北苑学生公寓1栋 3号商铺53.001855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包件 27北苑学生公寓2栋 3号商铺47.541663.9满足学生生活 所需项目竞租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 报1-2项意向经营项目,禁止 餐饮/熟食/产生“三废”和噪 音污染等项目。

(二)承租商铺:1个竞租人最多可承租2间商铺。竞租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 进行投报,竞租时按包件1至包件27的顺序进行推荐,同一竞租人若连续两个包件取得成 交资格的,不再推荐后续其他包件的成交人。
(三)租金年增长率:年增长率2%-5%,具体根据市场行情双方续签合同时商定。
(四)租金支付方式: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纳第一年的租金;在年度考核 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二、招租项目使用规定及租赁期限
(一)招租项目使用规定
1.承租人经营期间不得影响周围生活秩序,经营项目需报招租方审核及服从招租方 安排。
2.本项目所有商铺均不允许分包、转包,更不得用房屋作抵押,如发现违反上述规 定的租户,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再退还,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 响的,由商户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未经出租人书面允许,承租人不得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改变经营项目或擅 自扩大经营区域。
4.承租人需做好室内外设施保护爱护工作,未经出租人书面允许,承租人不得擅自 对经营性房产进行破坏性改造装修。
5.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必须接受行政监督 部门以及出租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出租人的相关规定。
6.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若经营活动中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法律责 任及经济处罚一切由承租人独立承担。
7.承租人必须自觉做好承租房屋内部及门前屋后的安全、卫生保洁工作。
8.年租金报价低于上表中的“评估价值(租金)”规定的,视为无效报价。
9.承租人装修时不得改变商铺的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 修。
10.水电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
11.在租赁期间:①商户如需改变使用范围,方案需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方可执行。禁 止从事煎、炸、烧、烤、煮等各类餐饮,禁止售卖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上级监管部门及招 租方禁止售卖的物品,所有包件均不得销售酒类、香烟、管制刀具或有毒有害商品,不 得从事卡拉OK、酒吧、网吧、录像室、电子游戏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及有噪音、污染环 境、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如产生废 水、废弃物须按招租方要求进行处理。②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一切责任由承 租人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③如发生打架、斗殴、无良经营等恶意经营的情况,对招租方造成严重影响的,招租方可以无条件终止与经营者的承包合同,经营者依法 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④销售商品及服务项目收费水平不得高于周边高校同品类价 格。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 合格后方可申请续签。租金每年以12个月计,由于学校涉及寒暑假,请各竞租人审慎报 价。本项目自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履约保证金
(一)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应当按照年租金50%的额度向校方缴 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数值在合同中进行确定)。
(二)“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缴 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未按本条约定时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 资格。
(三)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且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 金后,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成交人未按本条约定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成交人放弃成 交资格。
(四)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违反本招租文件约定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成交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纳的第一年租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 已缴纳的第一年租金归属招租方)。
四、竞租人文件获取事宜
(一)获取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获取地点: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 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前台或将报 名资料扫描后发送至2673079887@qq.com,并致电0871-63338509。
(三)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四)文件费:500元/份,无论成交结果如何,文件费都不再退还。
文件费接受汇款、现金缴纳。各竞租人若需要开具发票的,请在获取文件之前将文 件费以单位的账户或法人本人账户或竞租人本人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无论成交与否,文件费都不再退还):
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财务电话:(0871)63338592;
备注信息:20240009+ 包件文件费;
(五)文件获取资料(符合条件的竞租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或邮箱报名):
1.竞租人为企业的需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 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
2.竞租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营者本人报名则不 需提供)、经营者个人信用报告(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网上注册查询或至中 国人民银行服务网点查询,查询详询4008108866)。
3.竞租人为个人的需提供:
《营业执照办理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登陆中国人 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网上注册查询或至中国人民银行服务网点查询,查询详询400810886 6)。
(六)原参与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商铺招租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的商户以及未按 合同向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缴清相关款项的竞租人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招租活动(以招 租方统计名单为准)。
(七)报名时竞租人须签署《承诺书》(格式附后),不签署的视为不认可该《承 诺书》内容,将被拒绝报名。
(八)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竞租人不得参与招租活动。
五、现场踏勘
本次商铺竞价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各竞租人自行踏勘,各竞租人可按所报商铺 序号进行踏勘。
六、进场与竞租
(1)签到时间:2024年2月2日上午08:00--09:00。09:00后到达会场的竞租人将被 禁止入场。
(2)竞租开始时间:2024年2月2日09:00。
(3)进场签到时需核验本人身份证原件。
(4)各竞租人须按《附件二竞租响应材料格式部分》格式自行填报所租商铺的年租 金报价及相关内容,租金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1份纸质版竞租文件应用信封或资料袋 密封后于竞租开始前统一交至现场工作人员处。
注:①每家竞租人最多允许2人进场。
(5)竞租地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博学楼215教室。
七、竞租程序
(一)第一轮报价
1.第一轮报价唱标:各竞租人自行填报所租商铺的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评估价值),《报价函》与其他资料(方案、服务等)于竞租开始前统一交至现场工 作人员处。竞租会议开始后,由各竞租人推选出一位代表检查各竞租人递交的资料的密 封性,密封无问题后,由现场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并宣读各竞租人所报商铺年租金的报 价,由代理机构记录无误后各竞租人现场签字确认,各竞租人退场。
2.符合“1”要求的竞租人才能进入第二轮报价。
(二)第二轮报价
1.第二轮报价由竞租人在竞租现场填写“第二轮报价函”,竞租人签字、盖章(或 按手印),在现场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
2.各竞租人的第二轮报价须高于自己的第一轮报价,增浮以“元”为单位,且增浮 不得低于100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重新填报。
工作人员按铺面序号对各竞租人报价进行记录并公布,一旦报出价格,不得更改,且竞租人对本人报价现场签字确认。
第二轮报价竞租报价(年租金报价)最高者获得商铺承租资格。商铺出现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竞租人为相同最高竞租报价(年租金报价)时,最高竞租报价(年租金报价)的竞租人继续现场报价,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并现场宣读报价,直至出现该商铺的最 高报价为止。
竞租时按包件1至包件27的顺序进行推荐,同一竞租人若连续两个包件取得成交资格 的,不再推荐后续其他包件的成交人。
八、成交人推荐
代理机构按照竞租报价(年租金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向招租方推荐1名成交人。成 交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的,视为恶意竞价,本次竞价按废标处理且列入学校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学校后续项目。
九、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竞租公告、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 校官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 学校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招标方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 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中标服务费缴纳金额
服务费按1500元/商铺收取,由各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 支付中标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十一、参与竞租的有效竞租人不足1人的,该商铺在本次招租中不再继续竞租。
十二、合同签订
(一)履约保证金:详见“三、履约保证金”。
(二)缴纳租金:
成交人在向代理机构缴纳完“服务费”后,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缴纳完 毕后招租方与成交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本次招租为先交租金后用房,每一 年为一个租金交付期(每年按照12个月计),租金年增长率2%-
5%,具体根据市场行情双方续签合同时商定,第一年租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缴纳完毕,第二、三年租金在每年度租赁期到期前30天内付清,超过30天未付清,招租方有权不再续签租赁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后,招租方与成交者签订合同,如不按时签订 合同,视同自动放弃,成交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再退还。
(四)合同未到期,商铺承租者因自身原因提前退出商铺经营,视为违约,已缴纳 的商铺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到期,无未处理完的违约、纠纷遗留,则一次 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三、联系方式
招租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丽江市古城新区新团片区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888)3196131
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人:赵喆、沈娜、段坤彦、程吉鹏、谭玉奉、曾桂华
电话:(0871)6333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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