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洋村工业区3号楼轻钢屋面防水治理修缮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mh-yq-2023-01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于捷0591-836376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0
公告正文

上洋村工业区3号楼轻钢屋面防水治理修缮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23年02月27日 16: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洋村工业区3号楼轻钢屋面防水治理修缮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上洋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6:11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0日 15: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7.0755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于捷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637606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上洋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上洋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1370506783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于捷0591-83637606
附件:
附件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上洋村工业区3号楼轻钢屋面防水治理修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H-YQ-2023-013

项目名称:上洋村工业区3号楼轻钢屋面防水治理修缮项目

预算金额:27.0755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755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上洋村工业区3号楼轻钢屋面防水治理修缮项目

1(项)

270755.7

270755.7

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投标人无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也可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联合体协议(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至 2023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方式:①现场方式:投标人应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邀请函》自行前往至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还应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②网络方式: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公对公转账方式转入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邀请函》、汇款凭证、《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FJMHZBDL@163.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上洋村工业区3号楼轻钢屋面防水治理修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福州捷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一棵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州贰零贰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投标。

2、购买磋商文件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商业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61 5541 0000 0261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报名费”。

3、邮箱:FJMHZBDL@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上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上洋村        

联系方式:陈先生13705067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联系方式:陈于捷0591-83637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于捷

电 话:  0591-8363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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