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就长兴分公司13套VOCs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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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3/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PMC(CX)-ZB2023-0... | 项目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和园区13套VO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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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上海振华重工-就长兴分公司13套VOCs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 标 公 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和上海振华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共13套VOCs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运维单位,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和上海振华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开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2-063; 1.2项目内容:13套VOCs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项目; 1.3运维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 1.4运维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运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标段说明:本次招标VOCs在线监测设备运维为“人工+耗材”形式,含13套VOCs废气处理设备(包括辅助设备)的维修、保养、耗材购买及更换(不含备件)、检查巡查、台账建立及相关记录填报、辅助配合招标方相关的环保检查、接待工作,最终保证设备全天候正常运行。 本项目共分 2 个标段,第一标段:10套VOCs在线监测设备运维(长兴分公司在线设备包含山东海慧 HV-3060 非甲烷总烃监测设备10台,北京安荣信APT2000系列温压流湿传感器10台,万维盈创W5100HB-III型数采仪10台,及其相关配套设备),第二标段:3套VOCs在线监测设备运维(上海振华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在线设备包含堀场 APHA-370非甲烷总烃监测设备3台,北京安荣信APT2000系列温压流湿传感器3台,万维盈创W5100HB-III型数采仪3台,及其相关配套设备)。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2)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操作和技术维护人员有对应的运维能力资质); (4)适用资质证书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环境检测或监测方面的技术服务内容,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二级以上,服务项目包含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需提供为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登记备案通过的运维机构的凭证)一标段投标方需提供山东海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此项目相关设备的授权书); (5)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运维业绩证明(至少提供三份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维业绩合同,且至少有一份需要包含堀场、海慧VOCs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案例,至少一份业绩合同运维费50万元以上);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年检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除外);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至少提供三份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维业绩合同,且至少有一份需要包含堀场、海慧VOCs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案例,至少一份业绩合同运维费50万元以上); (5)近3年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环境检测或监测方面的技术服务内容,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二级以上,服务项目包含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需提供为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登记备案通过的运维机构的凭证)一标段投标方需提供山东海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此项目相关设备的授权书);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情况(操作和技术维护人员有对应的运维能力资质证明,有经环保协会或者其他环保局认可单位培训后取得的监测设备运维证书); (12)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收取材料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5日下午 17:00之前(北京时间)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5室 联 系 人:高敦寿 报名邮箱:gaodunshou@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 话:021-31192879 传真:021-56856558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gaodunshou@zpmc.com的邮箱)。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兴支行 税 号:913 10000 607206953D 帐 号: 03311510040014059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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