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粤工驳42“船舶坞修(特检)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WFA00000024735第一章询价公告
“粤工驳42”船舶坞修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本询价“粤工驳42”船舶坞修服务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粤工驳42”船舶坞修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概况
粤工驳42船舶总长:67.06米,型宽:18.29米,型深4.27米 满载吃水:3.0m 船舶种类:非自航驳船
2.2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的标的:”粤工驳42”船舶坞修服务,坞修清单等详见分项报价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船时间:2025-01-01
2.2.3交船地点:船厂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 1、乙方完成甲方所有施工任务及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本合同税率为13%),结算费用在船舶出厂后60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可采用现金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付款方式,若回款为承兑汇票或者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
2.2.6最高限价:无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材料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需持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3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 供货业绩要求:无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报价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人报价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7.3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12:00至 2024-- 12:00(北京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 12: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下同)为 2024-- 12: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询 价 人: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船舶部
地 址: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联 系 人: 李颂辉
电 话: 13928869809
电子邮件: lsonghui@cccc4.com
2024年12月10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船舶修理
1
艘
“粤工驳42”船舶坞修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本询价“粤工驳42”船舶坞修服务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粤工驳42”船舶坞修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概况
粤工驳42船舶总长:67.06米,型宽:18.29米,型深4.27米 满载吃水:3.0m 船舶种类:非自航驳船
2.2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的标的:”粤工驳42”船舶坞修服务,坞修清单等详见分项报价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船时间:2025-01-01
2.2.3交船地点:船厂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 1、乙方完成甲方所有施工任务及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本合同税率为13%),结算费用在船舶出厂后60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可采用现金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付款方式,若回款为承兑汇票或者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
2.2.6最高限价:无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材料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需持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3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 供货业绩要求:无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报价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人报价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7.3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12:00至 2024-- 12:00(北京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 12: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下同)为 2024-- 12: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询 价 人: 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船舶部
地 址: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联 系 人: 李颂辉
电 话: 13928869809
电子邮件: lsonghui@cccc4.com
2024年12月10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船舶修理
1
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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