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
一、大屏展示区扩声系统
1
主扩阵列扬声器音柱(含支架)
SE Audiotechnik
IC38X
9500
2
19000
数字功率放大器
IA 402D
9,950
9950
3
数字音频处理器
DBX
PA-Premium
5,650
5650
4
调音台
YAMAHA
MG16
3500
5
无线一拖二手持话筒
ARTTOO(安度)
IX-R12T70
4,950
4950
6
电源时序器
ABL
1018B
1,350
1350
7
音箱线
秋叶原
2*2.5
20
100
2000
8
HDMI线
10米
300
1200
9
20米
450
10
辅材
国产
国标
1800
11
系统集成费
华众时代
定制
3,000
3000
二、过道背景音乐系统
吸顶扬声器
BOSCH
LHM0606/10
215
860
前置功率放大器
PLE-1MA060-EU
5,475
5475
数码编程定时控制主机
爱得华
HP-W220
3,650
3650
1500
三、会议室音响系统
主扩扬声器
Electro-Voice
EVID 6.2T
6950
13900
功率放大器
MA2300
7950
声准
1,600
1600
无线一拖四桌面话筒
ARTTOO
IX-R14/PRO44
9,000
9000
手拉手会议话筒
TAIDEN
HCS-3638 Series
3800
11400
会议延长线
CBL6PS-10
500
1000
视频矩阵
欧迪特
ODT98HD8F
13,850
13850
5,000
5000
6,000
6000
四、P2全彩显示屏系统
P2全彩显示屏
蓝普
P2
8,850
3.7
32745
控制系统
凯视达
G612
380
电源
思齐
5V/40A
80
23
1840
控制软件
1,000
视频处理器
SV6
3,280
3280
联网控制终端
HP
HP 288 Pro G5 MT Business PC
5,600
5600
功放
850
1700
壁挂音箱
屏体耗材
445
1,500
钢结构
1855
12
4,000
4000
195600
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交付给甲方
2、交付地点:第一、第二、第三项交付地点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四项交付地点为怀化市铁路分中心怀化管理部。
1、由乙方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1、六楼音视频会议系统及怀化LED屏所有产品提供3年免费质保。
2、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产品设备的维护、更新、升级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1、项目验收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环保部门的检测费用和其他验收费用由中标方全部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方原因造成的,由中标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采购人验收前要求中标方提供交货清单一份,按照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
4、验收时由验收小组对所提交的货物逐一检验,并出具最终的验收报告。
5、凡验收不达合格,由中标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资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