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本部营业用房搬迁改造项目电梯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4.23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z-zb-2023第(252)号
预算金额94.2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敏0771-55953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公告正文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本部营业用房搬迁改造项目电梯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本部营业用房搬迁改造项目电梯采购2、项目编号:GXTZ-ZB-2023第(252)号交通银行编号:CGXM451999230600053、项目类别:货物类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预算金额:94.23万元(含增值税)6、采购最高限价:94.23万元(含增值税)7、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及采购内容: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本部营业用房搬迁改造项目需求,本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本部营业用房搬迁改造项目电梯采购拟采购餐厅(无机房)货梯1台、私银客户(无机房)客梯1台、营业部(无机房)客梯1台,包含供货、包装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维护及售后服务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试运行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9、质量标准:电梯设备的制造、安装与验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7588-202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后,确保通过市级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竞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竞标人中承担设备供货的供应商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两者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竞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需要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明确授权方、被授权方、项目名称)。3、供应商具备下列3.1或3.2资质:3.1供应商于2019年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前取得许可的:(1)供应商为电梯生产厂家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载货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C级或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载货电梯安装C级或以上资质;(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C级或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载货电梯安装C级或以上资质;3.2供应商于2019年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后取得许可的:(1)供应商为电梯生产厂家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资质;(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电梯安装(含修理)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资质;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安装人员、维保人员须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财务要求:竞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能力,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8、信誉要求:(1)竞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2)竞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9、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3栋607房。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获取方式: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购买。3、如现场报名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前来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前来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如供应商无法到现场进行购买磋商文件的,可联系工作人员将以上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邮寄地址发送至1196312746@qq.com邮箱,并将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快递寄至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607房,收件人:徐敏,联系电话:18275770453(不接受到付)的方式,收到报名材料及已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后可办理邮购。5、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清晰(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材料齐全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6、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银行账号如下;账户名: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第一分公司账户:交通银行南宁东葛支行账号:451060700013001033092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3栋606房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出席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4、供应商应按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没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交通银行智采平台(http://bocom-gys.bankcomm.com)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反馈邮箱:1196312746@qq.com。用户注册及平台使用咨询,业务支持电话--姚老师,电话:021-20582858;技术支技电话-程老师,电话:021-58589999转7269(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云英路15号南宁城投五象总部广场1号楼联系方式:刘工0771-2803985监督部门及电话: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财务管理部朱老师0771-28354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3栋607房联系方式:闭工0771-559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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