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溪村乡土建筑之李氏宗祠修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3.1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明丽007号
预算金额93.16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剑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鑫鑫0578-2178552
中标联系人裘洪波
公告正文
西溪村乡土建筑之李氏宗祠修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浙明丽<2024>007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4月2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溪村乡土建筑之李氏宗祠修缮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绍兴市古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93.1650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绍兴市古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裘洪波裘洪波 证书号 码:ZRGC20151105、浙233201020230707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绍兴市古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资质等级:文物保护工 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古建筑;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绍兴市古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审,推荐绍兴市古建园 林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 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 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 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 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 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 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西溪村乡土建筑之李氏宗祠修缮项目 招标序号:浙明丽<2024>007号 招标单位:莲都区雅溪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鑫鑫 0578-2178552 中标候选人:绍兴市古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古建筑 拟派项目经理:裘洪波 证书号码:ZRGC20151105、浙 2332010202307073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玖拾叁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931650.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 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 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 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 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 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0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丽水市莲都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莲都区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莲都区雅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剑 电 话: 133570988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3楼) 联系人: 王鑫鑫 电 话: 18157830816 电子邮件: 277477093@qq.com /狁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伙理犰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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