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河区广州大道(天河立交)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4项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涉城市桥梁、隧道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服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拟实施天河区广州大道(天河立交)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4项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涉城市桥梁、隧道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服务项目》,现就天河区广州大道(天河立交)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4项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涉城市桥梁、隧道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服务项目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名称:天河区广州大道(天河立交)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4项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涉城市桥梁、隧道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根据广东省标准《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DBJT 15-213-2021)》以及城市桥梁、隧道管理部门要求,市政燃气工程涉及在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施工的,对范围内的桥梁隧道结构进行安全评估、监控监测,并出具监测方案、监测成果、结构调查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等成果。天河区广州大道(天河立交)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4项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涉及具体桥梁隧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工程名称

涉及桥梁、隧道

新建燃气管道到桥梁、隧道结构外边线距离

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新建燃气管道长度

1

天河区广州大道(天河立交)燃气管道改造工程

天河立交

约3.6-11.4米

(桥东侧)

约4.1-9.7米

(桥底)

约425米

2

天河区广州大道(亚朵酒店至天河北路)燃气管道改造工程

天河立交

约2.7-4.2米

约103米

天河北隧道

约8.8-10.1米

约278米

天河北路人行天桥

约3.2-5.7米

约108米

3

天河区广州大道(达芬奇大厦至白云医院)燃气管道改造工程

天河北隧道

约2.0-5.6米

约190米

林和西横路人行天桥

约6.5米

约60米

4

天河区广州大道白云区医院以北段燃气管道改造工程

白云区医院人行天桥

约6.5米

约60米

沙河立交

约2.0-6.2米

(桥梁两侧)

约27.0-29.0米

(桥底)

约450米

 

注:报价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施工图纸综合考虑项目情况,项目总价不因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新建燃气管道长度增减、物价上涨、附加工作或延长时间等风险而调整计算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3、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项目实施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其中之一资质(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或⑥或⑦,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桥梁及地下工程);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④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⑤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

3、项目实施业绩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一旦发现,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3《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天河区广州大道(天河立交)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4项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涉城市桥梁、隧道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服务项目

(1)本次天河区广州大道(天河立交)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等4项燃气管道改造工程涉城市桥梁、隧道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服务项目实行总价包干。

(2)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总价包干,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本项目发包人设有限价,开启密封报价前项目限价不公布。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委开启报价后,然后对密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公开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项目限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且不超过项目限价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全部超过项目限价,则按符合第四条要求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由评委按此顺序与报价人代表谈判,最先接受项目限价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若全部不接受,则本次公开询价失败。发包人在审核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后认为条件不符项目要求,保留在本次公开询价中不确定成交人的权利。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由最低报价相同的响应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如二次报价后报价还相同,则最低报价相同的报价人中提交报价最早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按平台收到报价时间为准)。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6、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4),公开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7、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说明

1、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函、报价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情况表(如需要),参与本项目人员组成表(如需要),其他公开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2、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3、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22  10  00 分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公开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6)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6、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7)。

采购监督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

电     话:020-37852032

联 系  人:刘工

7、询价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0号

邮编:510635

联系人:张工

电话:202-38298822-3041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  7  15 日  

 

注:若各报价响应人在使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时有疑问,可在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电话咨询平台服务专线020-378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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