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金额
123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3-291409
预算金额123.09万元
招标公司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程继东
招标代理机构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鄂尔多斯市宜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2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3-291409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服务中心
所属区域:鄂尔多斯市
预算金额(元):1,230,9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3-11-01 17:12:05
项目截止时间:2023-11-07 17:30:00
采购人联系方式:程继东 8589860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3]14471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采购)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项目成交,则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0477-8398696
系统运维技术支持:0477-8398623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五、商务需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报价明细
八、供应商报价
成交供应商:鄂尔多斯市宜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时间:2023-11-08 09:18:53
成交金额:123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采购单位: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08日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3-291409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服务中心
所属区域:鄂尔多斯市
预算金额(元):1,230,9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3-11-01 17:12:05
项目截止时间:2023-11-07 17:30:00
采购人联系方式:程继东 8589860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3]14471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采购)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项目成交,则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0477-8398696
系统运维技术支持:0477-8398623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编号 | 项目需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五、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说明1. 项目基本情况: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服务中心办公楼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采购物业服务,预算为123.09万元 /年。 2.交付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进入办公楼全面开展工作。3.交付地点: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府南街民和路12号-15) 4.付款方式: 根据实际用人情况经考核后按季度据实结算。5.服务期 :本次招标采购服务时间三年。 二、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应标准、要求(一)项目概况及人员配置1、投标供应商须针对采购人提出的具体服务要求制定完整的服务方案,投标供应商若提供增值服务需制定详细的增值服务方案。 2.人员配置要求: 各项物业服务所需人员应不得少于17人(包含项目经理1人、门岗3人、消防监控3人、巡逻1人、水暖工1人、弱电工1人、强电工1人、保洁员5人、会服、客服、文员兼职1人等),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岗位人数及岗位设置进行增减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属于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人员费用部分,供应商务必依据国家和鄂尔多斯市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缴纳,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有监督权。 (二)本项目服务人员具体要求: (1)项目经理:年龄45周岁以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一级消防工程师证,具有业主单位出具的5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2)秩序维护员:包括门岗、巡逻人员,男性,年龄18-45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五官端正,体型标准,普通话流利,接受过安全保卫或相关训练,掌握基本安全保卫技能,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均持有保安证及健康体检证明或居民电子健康卡。 (3)消防安全员: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接受过消防相关训练,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4)保洁人员:女性(外围保洁1名要求男性),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接受过保洁或相关训练,掌握基本保洁的技能,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工程维修维护人员: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必须同时持有高、低压电工作业证和水暖工证。 (6)会议服务、前台接待人员要求:女性年龄21-3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6米以上,容貌端庄,普通话流利,身体健康,具备前台接待服务技能,工作认真负责。 三、总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1楼至12楼间设施设备运行和管理 1.给、排水设施设备维护与运行。 2.变配电系统管理 (1) 楼层配电系统:配电箱、柜 (2) 日常用电、用电器、线路设备、设施维修、维护 (3) 空调通风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 (二)环境维护与管理:清洁、环保 1.楼内日常保洁服务:确定为物业服务单位负责公共区域11楼、12楼市科技局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3楼创业者公共餐厅公共区域,10楼图书室,9楼和11楼会议室、12楼活动室及公寓等公共服务场所保洁服务;公共区域包括楼梯间、走廊、大厅、洗手间、储物间、供水间、强弱电井、管道井、地下室、楼顶平台等。 2.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室外地面保洁区域等的清洁工作。 3.垃圾清洁及集中存放管理。 4.楼宇范围内的灭虫防害工作。 5.专项保洁服务。 (三)安全秩序与安全保卫管理 1.保安、消防,包括楼宇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巡视与管理、入口处的安全巡视、秩序维护与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对大楼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早发现早处置。每天固定时间清楼,切断办公场所及公共区域电源,杜绝长明灯、空调房、长流水等。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消防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加强日常安全管控,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大楼,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库、保密室、中控室等重要区域,活动室、会议室、图书室、配电室、库房等安全重点防火区域严禁烟火,严禁在消防通道停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任何人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物业管理区域内导行、值勤、巡逻、维持治安。 3.车辆疏导和停放管理,停车场设施与环境管理,办公区停车场日常维护管理与车辆秩序维护等。 4.对违反公共设备、设施使用规定的行为,应采取规劝、制止等措施管理。 5.夜间巡逻、值班、安全管理。 6.主出入口设秩序维护值班岗。 7.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及安全监控管理。加强公共区域维护与管理。爱护公物,保持墙面整洁,不得污损墙面,不得在墙壁上随意涂写、张贴、刻画、钉挂物品或破坏墙体结构,如有发现及时处置,保持楼体墙面整洁。办公楼的公共通道、走廊、大厅不准堆放杂物和废旧物品。加强卫生间清扫,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间所需物品及时补充。 (四)会议服务 1.负责会议、接待的各项服务工作;9、11楼会议室的会务服务;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等相关服务工作。 2.有重大接待活动时,根据需要能够提供临时协助接待服务,提供人员、车辆保障服务。 (五)物业档案管理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设备说明、维修养护记录及竣工验收资料等,建立并及时维护更新各种设备、设施等物业管理内容的基础档案,符合大楼等级评审要求。 四、物业考核管理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未发生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供应商服务响应要求:维修及时率95%,合格率98%。 (三)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业主满意率达90﹪以上。 (四)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除满足以上三项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采购方每季度按照“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评估考核表、评估考核细则说明”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考评。对供应商提供服务考评不合格的,有权按照考评内容、说明扣分核减应支付供应商的物业服务费,或要求供应商对采购方考核发现反馈整改问题应通知之日起3日内作出整改,并向采购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采购方同意整改的,且供应商整改到位的,采购方可以不再考核扣分核减应付物业服务费。 (五)如供应商不按照约定逾期作出整改以及经采购方验收发现整改不到位的,或经采购方再次抽查发现仍存在整改问题的,有权再次按照服务评估考核表、评估考核细则说明进行扣分考核,并对供应商方按照1分=合同总价/100标准计算,继续核减应支付供应商的物业服务费。 (六)采购方按照考核办法不定期对物业服务实际到场作业人员人数进行抽查考核,在相应考核周期内实际到场作业平均人数未达到招标规定和合同约定人数的,则该周期内物业费按实际到场作业平均人数所占合同约定人数的百分比具实结算。例如:X年X月,合同约定人数15人,物业服务费按月均摊应付10万元,经考核本月实际到场作业人员平均为10人,则相应本月应实际支付物业服务费为:100000*10/15=66667元。 (七)采购方可以重复使用并叠加计算,服务期间累计扣分超过30分或经考核物业费累计核减额占合同总价30%的,采购方有权选择供应商方整改或解除合同。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报价明细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鄂尔多斯市宜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230,000.00 | 是 |
八、供应商报价
成交供应商:鄂尔多斯市宜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时间:2023-11-08 09:18:53
成交金额:123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总报价(元) | 报价时间 |
---|---|---|---|
1 | 鄂尔多斯市宜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230,000.00 | 2023-11-03 08:45:01 |
2 | 鄂尔多斯市万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230,600.00 | 2023-11-02 16:35:35 |
3 | 内蒙古维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1,230,900.00 | 2023-11-02 11:56:48 |
采购单位:鄂尔多斯市科技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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