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六号综合安置用房工程项目管理(含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52416.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416.4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盈盈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岳旷怡0574-87360849
标书截止时间2020/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13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六号综合安置用房工程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发改投【2018】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甬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宁波甬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含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奉化区江口街道下陈村,地块西至东环路,东至山隍路,北至新建路,南至恒兴东路。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539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7825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52416.4万元
项目管理费:约235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
服务期限:项目管理服务期限自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交付使用、全部完整符合要求的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归档之日止,但在办理正式验收、竣工资料和质量保修期间项目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需正常履行。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含监理),具体指建设手续办理、综合协调管理、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管理服务、施工全过程监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2)同时具备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宁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中的任何一项;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相关信息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确认通过,且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天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须提供2019年11月、2019年12月、2020年1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该证明上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3.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有关规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项目视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允许为同一人;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④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3日上午9:00至2020年3月27日下午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5室),持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缴入
收款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银行账号:53010122000113285。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投标方式新增互联网投标,网址:http://jianxb.com。
5.2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若采用保险保单形式的,保险保单的原件须在开标前验证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如采用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的,可用电子保单打印件代替保险保单原件)
5.3如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4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4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二)。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投标人代表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佩戴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体温测量及其它防疫工作要求,如未戴口罩或体温测量异常,或不按规定接受其它防疫工作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须同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代表的“健康状况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递交的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甬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8楼
联系人:潘盈盈
电话:0574-5618383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江南路598号95大夏A座935室
联系人:岳旷怡、洪潮
电话:0574-87360849
传真:0574-8736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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