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93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赖敏丽0574-591019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塔山文化研学中心建设工程 ,以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303-330225-04-01-20624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解决 ,出资比列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象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象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造价约8936万元,估算建安造价(包括设备费)约 7620万元,建设规模: 扩建部分用地面积约为14000㎡,扩建部分总建筑面积约为13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40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600㎡,建设地点:位于丹城第四小学周边地块(海山路-塔山路)工程地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和现场指导、配合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上述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含装配式模块化结构)、基坑围护、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幕墙、泛光照明、人防(含技术及实施平战转换方案编制)、消防、综合管线、配套道路、配套管网、景观绿化、室内精装修设计、地下室BIM设计(L2级)、门窗幕墙设计、景观及楼栋标识标牌、人防标识设计、交通标示标牌、雨水回收设计、光伏设计、景观雕塑设计、车库美化方案设计、抗震支架设计、立体绿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以及配合施工单位竣工图绘制等,上述所有设计内容包含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在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及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各专项分包设计单位须经业主方认可),不包括电力、通信、燃气的专项设计  。
     2.3 服务期限:设计周期9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并经建设单位确认方案后,8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后 7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成果稿,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及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准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核;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 24 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 48 小时内回复 。
2.4 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须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三)其他
   3.4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象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中心城区  
邮  编:315700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宁波市涌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迎恩路561号
邮  编:315700                    
联 系 人:赖敏丽                    
电  话:0574-59101900/1377703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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