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AI情绪识别心理评估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一、项目信息: | |
采购人: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 |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234 | |
项目名称: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AI情绪识别心理评估系统采购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AI情绪识别心理评估系统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85万元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AI情绪识别心理评估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主体名称为“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AI情绪识别心理评估系统采购项目”,某些AI情绪筛查系统可能已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或实践验证,证明其在情绪筛查和心理健康检测方面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这些经过验证的系统可能只由南京畅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AI情绪筛查生理心理健康检测系统可能采用了独特的技术或算法,其技术由南京畅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独家开发或持有专利,因此只能从该供应商处采购。为保证项目要求,本项目只能由南京畅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南京畅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南京畅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2.地点: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创业园科技研发基地寅春路18号-F2630 | |
三、公示期限: | |
2024年6月26日 至 2024年7月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四、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拟定应商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注册,否则无法完成政府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确认”,导致无法参与报价评审,报价无效。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 | |
五、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联 系 人: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 |
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长江东路755号 | |
联系方式:0632-3012519 | |
2、财政部门 | |
联 系 人:枣庄市财政局 | |
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财政大厦 | |
联系电话:0632-3313055 | |
3、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 | |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区)东风东路1888号康博公馆1号楼A单元12层 | |
联系方式:0534-2676788 |
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及附件.pdf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