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XY-2022-022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2]-1778号
3、项目名称:2022年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提升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14.5(万元)
6、最高限价:200(万元)
7、采购需求:
包一:离子色谱仪1台;气相色谱仪1台;包二:流动注射分析仪1台;便携式水质多参数分析仪:1台,详见清单及采购内容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均在有效期内;
(2)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3)供应商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的两个供应商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06日至2022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
3、方式: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进行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网络远程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请供应商于2022年12月27日9:00时至9:30时之间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蕲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
联系方式:18934639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一路(实验小学)童馨丽都3栋2单元305室
联系方式:0713-7259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13-725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