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华通讯社办公厅新华社“第一工作室”融媒体产品制作及推广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29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5/0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0000147011732005641083(招标文件编号:无)
二、项目名称:新华社“第一工作室”融媒体产品制作及推广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129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华、吴丹、王清颖、田波、王贞、程婧、刘兆伟、王军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6307631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10-63076313
二、项目名称:新华社“第一工作室”融媒体产品制作及推广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129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 新华社“第一工作室”融媒体产品制作及推广服务项目 | 融媒体产品制作及推广服务 | 满足新华社“第一工作室”融媒体产品制作及推广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响应文件相关要求。 | 服务期为3年,第一年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获得下一年度预算批复且且对供应商服务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各项条款在顺延期继续有效,顺延合同的有效期和服务期起算时间为上一期合同规定的截止日的下一日。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下一年度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或对供应商服务有异议,则经采购人指定新华通讯社总编室提前30日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合同顺延次数最多为贰次。 | 满足新华社“第一工作室”融媒体产品制作及推广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响应文件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华、吴丹、王清颖、田波、王贞、程婧、刘兆伟、王军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6307631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10-6307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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