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度宿州市文化旅游数据中心视频监控平台整合接入与节点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27.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AHHC-2022-089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宿州市旅游数据中心视频监控平台整合设计与节点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拂晓大道与汴阳三路交叉口西北角华瑞大厦10-11楼
中标(成交)金额:27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严亮、路旭东、徐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市埇桥区恒大御景湾北门商铺106#,联系方式:张社伦、1575617001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拂晓大道高新区华瑞大厦12楼
联系方式:徐珂、18298098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恒大御景湾北门商铺106#
联系方式:张社伦、1575617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社伦
电 话: 15756170011
一、项目编号:CG-AHHC-2022-089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宿州市旅游数据中心视频监控平台整合设计与节点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拂晓大道与汴阳三路交叉口西北角华瑞大厦10-11楼
中标(成交)金额:27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3年度宿州市旅游数据中心视频监控平台整合设计与节点改造项目 服务范围: (1)利用成熟技术成果,于2022年12月30日前,按照宿州市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完成文化旅游领域视频监控资源的综合对接。 (2)为全市新创建旅游景区(3家)、重要旅游资源点位(3家)提供总数不超过18个的人脸识别摄像头(户外、三防)购置、安装服务,相关数据接入宿州文旅视频监控平台;摄像头技术参数,符合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工作要求。 (3)对采用闸机、纸质票、OTA电子购票等方式核验参观人数得旅游景区,做好接口对接或设计人工录入模块(分时段录入);对互联网上网经营单位,做好数据传输对接,接入宿州文旅视频监控平台;对采用安徽省公共文化云平台监测参观人数的文博场馆、公共文化设施,做好数据传输对接,接入宿州文旅视频监控平台。 (4)根据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要求,提供总数不超过6套(红色摄像+动作捕捉)的摄像头(户外、三防)购置、安装服务,相关数据接入宿州文旅视频监控平台;摄像头技术参数,符合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工作要求。 (5)根据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要求,提供总数不超过20套(视频网络转发设备);视频网络转发设备,符合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工作要求。 (6)提供满足全市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等视频监控数据流汇总传输、分类调用的网络服务需求,1年期视频监控平台网络专线;并为续费、续期,提供支持。 (7)分担宿州文旅视频监控平台前期开发成本,配合做好技术维护支持; 服务要求: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严亮、路旭东、徐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市埇桥区恒大御景湾北门商铺106#,联系方式:张社伦、1575617001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拂晓大道高新区华瑞大厦12楼
联系方式:徐珂、18298098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恒大御景湾北门商铺106#
联系方式:张社伦、1575617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社伦
电 话: 1575617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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