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车辆段动车组座椅专项整治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bzx-fw-2023-38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凯028-864510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公告正文
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车辆段动车组座椅专项整治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3-389) 1.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段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车辆段动车组座椅专项整治业务外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对我段配属动车组座椅进行专项整治,座椅整治后符合国铁集团下发《动车组座椅检查》卡片要求及调试等相关检修要求,整治后确保动车组座椅使用品质,无倾斜、塌陷、影响座椅功能等问题,具备良好的技术性能、阻燃性能,座椅座垫整治后应符合垫材性能参数,中标人应在整治完成后提供验收签认证明。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2.1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之一:①重庆车辆段配属动车组座椅原制造商。②重庆车辆段配属动车组制造厂家(含主机厂全资子公司)。③具备重庆车辆段配属动车组座椅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原制造商出具的维护服务授权类证书。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质量符合《铁路动车组运用维修规则》、动车组维修卡片和作业指导书要求的要求;质量标准须达到《铁路动车组运用维修规则》(铁总运〔2017〕238号)中附件2“动车组出所质量规定”及国铁集团、集团公司文电规定的各系统、部件的质量标准。
4.服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
(1)整治完成后出具验收证明材料。
(2)整治后质保期内故障2小时内响应并确定故障整治方案。
(3)质保期18个月。提供含以上内容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5.财务能力要求: 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2年(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中的期末累计利润(2021、2022年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亏损);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取消投标资格)
6.其他要求:
6.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6.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6.3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6.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一年(2022年6月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请投标人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3年 8月 8日起至8月12日17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和Word版(见附件1)两个文档以附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793094262@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报名+项目编号(数字)+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须当面递交,递交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月22日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3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 8.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如下:
(1)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中标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为:中标金额 3000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服务费收取费率按 1.5%计算;中标金额 3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服务费收取费率按 1.3%计算;中标金额 5000万元以上、10000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服务费收取费率按 1.0%计算;10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代理服务费收取费率按0.8%计算。
(2)采购人与潜在投标人同为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及其全资(控股)公司的项目,采用商务洽谈、单一来源方式并招标成功的,由采购人自行组建评委评审的,可不收取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评委评审的,按基础费用(3000.00 元/包件)收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车辆段
详细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二村226号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黄凯
联系电话:028-86451073/13688352258
邮 箱:793094262@qq.com 11.其它
1.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为签订合同的甲方单位,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附件1:
投标人信息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寄地址 | |
项目名称 | |
包件号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
年月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内容 | 序号 | 车型 | 计量单位 | 预计工作量(据实结算) | 最高限价(万元,不含税) | 最高限价合计(万元,不含税) | 税率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投标保证金(元) |
01 | 动车组座椅专项整治业务外包 | 制定合适的整治方案,保证动车组座椅的乘坐品质,确保座椅无倾斜、塌陷、影响座椅功能等问题。 | 1 | 3C | 个 | 156 | 5.20 | 402.53 | 1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重庆车辆段 | 80000 |
2 | 400AF | 个 | 70 | 1.50 | ||||||||
3 | 380A | 个 | 884 | 37.99 | ||||||||
4 | 2A | 个 | 13000 | 357.84 | ||||||||
注:1.分车型进行报价,各车型报价总价不超过对应车型最高限价总额,总报价不超过所有车型最高限价之和。 2.税率为13%。 3.各车型座椅制造商见附表《各车型对应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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