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求精中学项目
页岩砖、耐火砖询价函
我公司因项目施工需要招标采购一批页岩砖、耐火砖,现询价采购(编号: SHJXJ-07-2024027(页岩砖、耐火砖)),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2024年07月10日16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的物资供方,有同类工程类似材料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标的: 页岩砖、耐火砖
3、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质保书随货交需方收货联系人(质保书与批号要一致)。
4、供应数量规格:详见附件
5、供货时间: 暂定2024年07月-施工结束。
6、交货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河运路中交三航局求精中学河运校区工程项目部
7、计量及验收方式:计数点验、按方验收,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8、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及环保要求,并提供合格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证书。
9、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运,供方负担运费,供方负责卸货以及搬运。
10、结算单价及投标说明:本合同页岩砖、耐火砖采购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1、付款方式: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双方签字的结算单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7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供需双方以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办理结算并开具发票。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1 个月内拨付结算金额的 70 %,剩余30%在供货完毕后6个月付清。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需方若使用票据或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的由供方贴息,需方承担贴息费用,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提供上述融资贴息费用垫付证明至需方核对,经需方财务资金部核对完毕双方签字确认并开具贴息费用增值税发票提供给需方后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及方式支付。
12、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 合同总价0.5%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7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款上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求,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5 %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4、履约保证金:卖方在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应提供金额等于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履约保函或者现金转账的形式。
履约保函必须为基本开户行或者机构所在地四大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开具的无附加条件的保函。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中交三航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3100001309100059975
开 户 行:工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13、投标报价单的递交:
1、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10日16:00时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未出具信用承诺书的,作废标处理)。
14、开、评标:招标人于2024年7月10日16:00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以投标物资的计算不含税金额作为评审价进行排序,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5、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30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招标人:中交三航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163号-1号右面部分
联系人:李圣文/吉晓辉
联系电话:18189697008/1350566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