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3000260
二、项目名称:龙凤镇农产品培训中心改建项目(农产品运输货车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新瑞丰汽贸有限公司 | 叙永县叙永镇西外社区环城北路739号新龙学府金街一幢1层(1-1)号 | 597,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新瑞丰汽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载货汽车 | 龙凤镇农产品培训中心改建项目(农产品运输货车采购) | 江淮牌 | HFC5043CCYP31K6C7S、HFC5041XXYR73K1C7S、HFC5043XLCP32K1C7S | 1(批) | 597,000.00 | 597,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骏涵(采购人代表) 、 魏民 、 陈延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不满6000按6000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95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四川新瑞丰汽贸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1951131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叙永县龙凤镇人民政府
地址: 叙永县龙凤镇龙凤路1号
联系方式: 15928718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华创汇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沙坪街道惠民街生态家园小区2幢1单元9层3号
联系方式: 15883652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游女士
电话: 15883652270
四川华创汇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