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兴市太湖生态清淤2024年下半年度工程(大浦港近岸水域)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0000001006148006
预算金额7370.03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0510-879322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沙雷025-8479596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A3200000001006148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太湖生态清淤2024年下半年度工程(大浦港近岸水域)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宜兴市太湖生态清淤2024年下半年度工程(大浦港近岸水域)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宜发改投资许〔2024〕2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安排。项目法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太湖是我国五大淡水湖泊之一,为了进一步提升改善太湖水环境,巩固包括生态清淤工程在内的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进一步推动太湖生态清淤工程建设,江苏省水利厅编制完成了《江苏省太湖生态清淤专项规划》,规划清淤面积160.26km2、清淤量4502万m3。根据宜兴市生态清淤总体实施计划安排,本次宜兴市太湖生态清淤2024年度下半年度工程拟实施大浦港近岸水域清淤任务,清淤总方量114万m3。清淤区域平均清淤深度0.40m,清淤面积2.84km2。
本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底泥疏浚总方量约为114万m3,采用环保绞吸式挖泥船进行底泥疏浚,疏浚底泥通过管道输送至排泥场,在排泥场内固化处理,后期外运至杨巷镇附近坑塘及周边乡镇低洼地回填。项目底泥固结采用土工管袋固结和板框压滤相结合工艺,批复概算总投资人民币24857.2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清淤总面积约为1.18km2,清淤深度0.22~0.49m,清淤量共计约为46.86万m3。排泥固化场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底泥全部采用板框压滤固结,原排泥场固化土方外运6.88万m3。板框压滤固化后土方外运约23.77万m3。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应投资金额为人民币约7757.9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工期250天,工程计划2024年10月24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范围内对应清淤量至少35万m3,2025年6月30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后,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清淤量20万m3及以上的河湖清淤工程(须采用环保绞吸工艺))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2人;上述人员须提供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8日9时15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10.信用等级要求
/
11.施工机械设备
/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7)项规定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有效标>5家且<9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③当有效标≥9家且<15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二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④当有效标≥15家且<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三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⑤当有效标≥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20%的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均值(如有效标为22,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4家,如有效标为23,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5家);⑥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M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370.0354万元
7.4分值构成:
A:施工组织设计:33分
B:项目管理机构:/分
C:投标报价:65分
D:其他部分: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赋分项目
赋分依据
最高赋分

施工组织设计
暗标
33
1
资源配置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工期
1、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有详细的计算说明,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模板脚手架等安排合理可行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2
临时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保证措施
1、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现场交通布置和辅助生产设施布置合理可行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职工宿舍、办公区、食堂等区域设计合理、布置得当,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合理可行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
3
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水保、工程资料管理及材料组织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水土保持措施合理、扬尘控制措施合理,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6、材料组织合理措施可行最高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7
4
土方外运方案和弃土区施工方案
土方外运方案和运输过程控制措施、弃土区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5
生态清淤工程施工
生态清淤工程施工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6
固化区施工方案及板框压滤固化工艺
固化区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板框压滤固化工艺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6
7
余水处理方案
余水处理方案合理、可行并符合环保标准要求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合理可行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9
暗标页数
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包括附表)编制内容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最多扣33分。
0

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比:
(1)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5分;
(2)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2分;
(3)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扣0.1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65

其他
 
2
1
项目经理业绩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后,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清淤量30万m3及以上的河湖清淤工程(须采用环保绞吸工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经历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1
2
船舶设备
投标人船舶为自有的每有一艘得1分,最高得1分;投标人船舶为租赁的每有一艘得0.5分,最高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船舶要求:环保绞吸式清淤船;单艘生产率在350m3/h及以上或泥浆泵清水流量在2300m3/h及以上。
设备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或租赁协议)和《船舶检验证》。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船舶参数(如未体现,需提供厂家证明)及所有权人等信息,否则不得分。(控股或者全资子公司船舶可视为母公司自有船舶)
注:同一条船舶仅能由一个投标人用于投标,2个及以上投标人采用同一条船舶参与投标的,则该项均不得分。
1

7.6本次对施工一标段至施工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西路43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9322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沙雷、傅博、叶静宜
电话:025-84795963
邮箱:shalei@joci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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