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JWS2022-LQ71-2
二、项目名称:旧存公安卷、检察卷及日常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000000(元) | 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8幢601室 |
2 | 报价:666000(元) | 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8幢601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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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旧存公安卷、检察卷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 | 旧存公安卷、检察卷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 | 路桥区人民法院目前旧存公安卷、检察卷纸质卷宗共计约400万页,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旧存公安卷、检察卷档案数字化加工任务,包括原文扫描、图像处理、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备份、成果移交等工作。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服务期: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 符合采购人标准 |
2 | 日常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 | 日常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 | 由专业人员承担路桥区人民法院案卷管理服务工作,并完成影像上传挂接、实体卷宗整理、案卷装 订、案卷上架等工作。 | 中标供应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成立具备档案电子化加工服务能力,信誉良好,经验丰富的团队。中标供应商应当立足路桥区人民法院实际情况,充足配置各岗位工作人员,需提供5名工作人员常驻路桥区人民法院,由采购单位提供场地及相关硬件设备,加工后的数据格式必须符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标准,并将档案数据导入指定系统,并经验收合格。 | 服务期:两年。2022年10月-2024年10月 | 符合采购人标准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芳,项超英,张熙远(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9.8 | 70.2 | 70.0 | 70.0 | 11.82 | 81.82 |
1 | 杭州智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5.4 | 25.0 | 25.1 | 25.17 | 20.0 | 45.17 |
1 | 杭州中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1.9 | 31.7 | 31.3 | 31.63 | 10.2 | 41.83 |
1 | 杭州悦通档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7.5 | 17.7 | 17.5 | 17.57 | 11.3 | 28.87 |
1 | 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76.2 | 75.8 | 75.7 | 75.9 | 10.4 | 86.3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2 | 杭州悦通档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2.8 | 22.7 | 23.3 | 22.93 | 17.33 | 40.26 |
2 | 浙江星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72.0 | 70.6 | 71.6 | 71.4 | 15.62 | 87.02 |
2 | 杭州中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2.4 | 32.5 | 32.2 | 32.37 | 15.52 | 47.89 |
2 | 浙江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3.0 | 62.7 | 62.9 | 62.87 | 15.52 | 78.39 |
2 | 杭州智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7.8 | 27.8 | 27.6 | 27.73 | 20.0 | 47.73 |
标项1 标项2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执行,按照招标文件表格中服务类别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柒仟元整。中标方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一次性付清。(户名: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20200320990001417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潮王路支行)财务电话:0571-8827162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99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9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2510551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6-82557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传 真:0571-85342190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名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88711407
质疑联系人:徐少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6-8878526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监督绩效管理与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吴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2517851
附件信息:
【更正后定稿】旧存公安卷、检察卷及日常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docx
153.1K
标项1、标项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80.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