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防汛抗洪装备器材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2-VGBYBD-W1001(SCZJ2022-ZB-0880/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08月29日0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08月31日17时00分00秒
本某单位防汛抗洪装备器材项目(项目编号:2022-VGBYBD-W1001(SCZJ2022-ZB-0880/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第1包 |
河北零心态科技有限公司 |
57.2618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28日历天 |
2 |
第1包 |
陕西鼎鑫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74.003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 |
3 |
第1包 |
陕西丰泽实业有限公司 |
84.3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28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第1包 |
河北零心态科技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2 |
第1包 |
陕西鼎鑫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3 |
第1包 |
陕西丰泽实业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达地点: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同时将电子版发至2634591675@qq.com。联系人:王亚宁、李萍 联系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某单位防汛抗洪装备器材项目(项目编号:2022-VGBYBD-W1001(SCZJ2022-ZB-0880/001))已完成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8月31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渭南市某单位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913-29700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
联系人:张望、魏小旖
电话:029-85227597
电子邮件:263459167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