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9、S356靖江段车辙处置专项工程S229S356-CZCZ-SG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229、S356靖江段车辙处置专项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S229、S356靖江段车辙处置专项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S229S356-CZCZ-SG标招标内容为:(1)铣刨4cm沥青砼面层6400m2;(2)铣刨12cm沥青砼面层12500m2;(3)铣刨8cm沥青砼面层550m2;(4)摊铺4cm厚SMA-13(玄武岩、SBS改性沥青) 15100m2;(5)摊铺4cm厚AC-13C(玄武岩、RA抗车辙剂) 3800m2;(6)施工8cm厚GRAC-20(石灰岩、SBS改性)灌入式复合路面11100m2;(7)摊铺8cm厚AC-25C(石灰岩、RA抗车辙剂) 1400m2;(8)摊铺8cm厚AC-25C(玄武岩、SBS改性沥青)550m2;(9)粘层31950m2;(10)封层12500m2;(11)热熔反光路面标线3020m2;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合同估算价约497万元。
2.2 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3)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业绩要求:2018 年11月1日以来,企业较好地完成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必须含沥青路面工程)养护大中修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 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6)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e.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泰州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未被评为”差“。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必须含沥青路面工程)养护大中修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且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自动生成的报表表3、4信息为准);
(8)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提供企业连续近三个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人员明细中必须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人员为退休人员返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证明。
(1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项、第 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 泰州市鼓楼南 303 号
招标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818816
招标代理: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联 系 人:张辉、陈健
电 话:0523-86882663
电子邮箱:125151172@qq.com
8. 其他
8.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 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 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 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 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 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 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 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 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2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 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 2023年11月02日00:00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9日00:00时。
招标文件获取:(1)未交纳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 段投标文件;(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 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 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9:30时)前准备好 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0:00时)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对第二信封进行解密,系统根据通过第一信封投标人情况自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