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客户服务记录仪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客户服务记录仪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02-09-04A-2024-D-E12317C01 )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客户服务记录仪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选定1家投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提供为期一年的客户服务记录仪系统整体服务,并由系统运营商提供配套软硬件及系统维护升级,其中,提供的客户服务记录仪设备不少于210台,项目预算含税28.6万元/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地点:中国上海市。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如合作情况良好,自动续约1年,最多可续1年。
2.6最高限价:含税总价28.6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客户服务记录仪项目的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获取及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项目,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4.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702-703。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金采网(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佑路8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话:021-3376260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702-703
邮编:200070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齐鸣、刘辉、藏琳琳、王培玉、徐茂盛、戚琳、李涛、覃军、姚敏、葛涛
联系人:胡志强18534155571、郑改改13926459209、黄慧敏19815638854(如电话占线或未接,请发邮件)、闫微微、王瑜、刘瑜
电子邮件:gcglzxshjk@163.com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12317(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