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校园超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zxzc[2023]08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联系人王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燕华131395421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校园超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固原市九龙路银联机动车检测站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XZC[2023]08号
项目名称: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校园超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保证金缴纳凭证;(8)食品经营许可证;(9)本项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注:①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6日 至 2023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固原市九龙路银联机动车检测站对面)
方式:携带特定资格要求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固原市九龙路银联机动车检测站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固原市九龙路银联机动车检测站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固原市经济发展区六盘路
联系方式:王科长 0954-2080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九龙路银联机动车检测站对面
联系方式:魏燕华13139542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燕华
电 话: 13139542119
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校园超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固原市九龙路银联机动车检测站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XZC[2023]08号
项目名称: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校园超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 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校园超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 ★1.经营范围包括:学习文体用品、生活用品、新鲜水果、主管部门允许经营的副食品等。承包方必须按范围经营,不得向学生出售烟酒,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销售临期商品,不得出门经营,不得经营饭菜等食堂项目,不得销售上级部门规定校园内禁售的商品。 2.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确保经销食品质量,不得销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 3.承包方的所有进校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进校工作人员与投标健康证人员必须一致; 4.承包方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对所查出问题及其他责任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承包方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服从校方的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学校有权监督承包人的经营管理,特别是食品、卫生、安全、疫情防控,对不符合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在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不规范的,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承包人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6.超市经营所需设备由承包方自行购置; 7.水、电、暖等费用按照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每季度向学校缴纳;其他费用由承包费自行承担。 8.校方提供经营场地,按照卫生、安全等相关要求进行装修,承包方损坏甲方设施的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或进行维修。 9.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向师生收取现金或移动支付,必须以刷卡或刷脸支付方式支付。(刷卡、刷脸设备由校方提供) 10.按照校方要求经营时间进行经营。 11.承包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缴纳。其中承包费17万元,履约保证金(食品安全保证金)1.7万元。 | 本次承包期限为 1 年。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保证金缴纳凭证;(8)食品经营许可证;(9)本项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注:①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6日 至 2023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固原市九龙路银联机动车检测站对面)
方式:携带特定资格要求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固原市九龙路银联机动车检测站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固原市九龙路银联机动车检测站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固原市经济发展区六盘路
联系方式:王科长 0954-2080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九龙路银联机动车检测站对面
联系方式:魏燕华13139542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燕华
电 话: 1313954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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