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移动警务购买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hzb-2024-3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卓铂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姬老师1876083701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6
公告正文
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移动警务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BHZB-2024-3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移动警务购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为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 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移动警务终端是公安民警开展数据采集、巡逻盘查等日常执法执勤工 作不可或缺的警用装备。为贯彻落实科技兴警和公安大数据战略,推进移动警务建设和应用 工作,满足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便捷开展警务核查、移动办公、信息查询、业务 办理、便民服务等工作需要。拟采购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至2027年移动警务 服务,配供民警使用。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基础信息网上采集、网上应用、以及警务应用的 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移动警务终端网络服务应满足高安全性、低时延、高稳定性等要求, 同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7月1日(共36个月) 服务费分三次支付,每年付合同价的1/3。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移动警务购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通移动警务购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 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即评审时小型 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10%的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代理机构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7日08时00分到2024年05月3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禄丰市金山镇西门社区居民委员会金山古镇85幢3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禄丰市金山镇西门社区居民委员会金山古镇85幢3号 七、其他 质量标准:(1)公安部《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GA/T1466.1或GA/T1466.2或 GA/T1466.3); (2)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行业标准的通知》除上述规范 以外,遵循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和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惠民路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878-614985 电子邮件:80725169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卓铂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禄丰市金山镇西门社区居民委员会金山古镇85幢3号 联系人: 姬老师 电 话: 18760837013 电子邮件: 78649175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素尺)犀狄逗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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