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10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8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0572-27915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10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791567  传真:0572-2667287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湖州合力装饰纸有限公司年产环保装饰纸1000吨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屯横路888号
湖州合力装饰纸有限公司

湖州合力装饰纸有限公司租用湖州富临门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屯横路888号的闲置工业厂房(3号车间)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8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267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875平方米。企业购置印刷流水线、空压机和废纸打包机等设备,主要从事装饰纸的印刷加工生产。本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环保装饰纸1000吨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油墨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湖州南浔新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主要来自设备机械噪声,要求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结合实际正常营运期间噪声监测,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排放;废旧包装和纸边角料及次品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不排放;空包装桶由油墨生产厂家回收,不排放;残破包装桶、油墨渣、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清洗废液、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和含油墨锯木屑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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