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岛分公司2023年兴建高速隧道配电站房顶轻钢彩板安装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23.2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27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郁思博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公告正文
葫芦岛分公司2023年兴建高速隧道配电站房顶轻钢彩板安装工程施工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编号:YKZB-2023-00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分公司2023年兴建高速隧道配电站房顶轻钢彩板安装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27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2023年兴建高速隧道配电
站房顶轻钢彩板安装工程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分公司2023年兴建高速隧道配电站房顶轻钢彩板安装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葫芦岛分公司2023年兴建高速隧道配电站房顶轻钢彩板安装工程施工)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2021年(或2022年,以最新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
比大于1
5、供应商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2020年8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
一项不少于2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6、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
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5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
8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单位需对下述所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形成一份pdf格式文件,
邮件主题命名为:葫芦岛分公司2023年兴建高速隧道配电站房顶轻钢彩板安装工程施工+单
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1050353437@qq.com)并电话采购代
理公司确认情况,获取采购文件①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彩
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
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最新年度的
财务报告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③如授权代理人,需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
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代理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彩色打印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报名材料合格后,代理公司通过邮箱向报名单位发送收款码进行缴费购
买采购文件。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
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锦绣花园市场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质量要求:合格
4、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死亡
5、最高限价:人民币232700 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乡关沟村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29-2621567
电子邮件:hldrs999@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锦绣花园市场2号门市
联系人: 郁思博
电 话: 0429-6886000
电子邮件: 10503534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刁|?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