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源电力河曲电厂安防系统及非生产区域中央空调公用电器维护服务(三年)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98.2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源电力河曲电厂安防系统及非生产区域中央空调公用电器维护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源电力河曲电厂安防系统及非生产区域中央空调公用电器维护服务(三年)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349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3493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秦博 电话:010-57336341
邮箱:20013676@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国源电力河曲电厂安防系统及非生产区域中央空调公用电器维护服务(三年)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349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3493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德鑫莱集团有限公司 | 河曲县宇龙电器销售服务中心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98.242600 | 180.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三年 | 三年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孟津公司照明空调设备日常维护、国能孟津热电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6日 国华孟电照明、空调日常维护服务、神华国华孟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1月26日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半集中式中央空调维保项目、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2022年9月1日 解放军总医院京北医疗区核酸检测实验净化空调系统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京北医疗区、2023年10月10日 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验总站业务楼空调系统维保供应商遵选项目、联勤保障部队药品仪器监督检查总站、2023年5月11日 江西公司九江公司全厂空调系统日常维保(2023年)询价采购、国能九江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3月17日 |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厂区空调机组维护保养项目、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2019.11.18 综合办公区域及厂前区中央空调、公用电器维护、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2019.6.27 综合办公区域及厂前区中央空调、公用电器维护、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2020.7.15 非生产区域空调制冷设备修复、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2020.7.23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厂区空调机组维护保养项目、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2020.12.21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厂区空调机组维护保养项目、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2021.7.20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秦博 电话:010-57336341
邮箱:20013676@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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