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市公安局平安包头自建光纤网络扩容施工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告_中标公告
光纤网络扩容施工建设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包采单〔2018〕683号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包头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杨波
招标代理机构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
中标公司
中吉建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
中标公司
内蒙古同城网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
中标公司
包头市神福通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包头市公安局平安包头自建光纤网络扩容施工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平安包头自建光纤网络扩容施工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单〔2018〕683号
评审日期:
2018年07月20日
公示日期:
2018年07月26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
4.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 (2)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3)截至开标之日,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均要求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杨波
采购人联系方式:
3619300 361913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
姚东花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供应商
中标折扣
地址
备注
A
2018年07月20日
吉林省宏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78.635%
B
2018年07月20日
内蒙古同城网讯技术有限公司
78.635%
C
2018年07月20日
包头市神福通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78.635%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左宏毅 李丽萍 岳鹏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包头市公安局、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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