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有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9月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JJQ22A00458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200460868BH-2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有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最高限价:2,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有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 | 2,300,000.00元 | 1 | 批 | 强大的涡轮技术使得呼吸机独立性高,可脱离中央供气约束进行院内转运 |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3.2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8月19日 至 2022年8月2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9月9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9月9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开标时间: 2022年9月9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采购经办人:杨杰
采购人电话:023-6106931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津马路45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罗宇飞 唐玮
代理机构电话:023-67625920 6752324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宇飞 唐玮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625920 67523244
附件下载: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有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次终审稿).doc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有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次终审稿).doc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有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 | 230 | 4 | 1 | 工业 |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银行信息 | ||||||||||||||||||
1 | 账号1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08710306084260账号2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56638账号3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8301098939904 | 账号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 | 账号 | 123904808710306084260 | 账号2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56638 | 账号3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8301098939904 | |||
账号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 | |||||||||||||||||
账号1 | 账号 | 123904808710306084260 | |||||||||||||||||
账号2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
账号2 | 账号 | 150101040015061156638 | |||||||||||||||||
账号3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
账号3 | 账号 | 8301098939904 | |||||||||||||||||
银行行号: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有创呼吸机 | 5台 | 1.有创呼吸机为核心产品;2.本项目序号1“有创呼吸机”投标产品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序号2“无创呼吸机”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2 | 无创呼吸机 | 2台 | 1.有创呼吸机为核心产品;2.本项目序号1“有创呼吸机”投标产品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序号2“无创呼吸机”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
1 | 有创呼吸机 | (一)产品概述:※1.适用于成人、儿童患者通气的重症呼吸机2.强大的涡轮技术使得呼吸机独立性高,可脱离中央供气约束进行院内转运3.涡轮最高持续恒定峰流速可达250L/min4.稳定涡轮品质,可提供8年质量保障5.通气功能全面,可进行无创及有创通气,满足序贯治疗理念。6.无创通气可用于所有通气模式,包括容控、压控及自主呼吸。7.监测项目及报警内容全面,人性化报警设置,不同的通气方式(有创/无创)有不同的报警管理8.操作简单直接,彩色屏幕≥12.1寸,中文触摸界面9.提供一次性使用配件(呼出阀、流量传感器、呼吸回路等),符合感控要求(二)通气模式*1.间歇指令正压通气 VC-CMV*2.辅助间歇指令正压通气 VC-AC*3.同步间歇指令通气 VC-SIMV*4.同步间歇指令通气+压力支持 VC-SIMV+PS*5.持续气道正压+压力支持SPN-CPAP PS *6.压力限制通气,容控模式时,如气道峰压达到压力上限则以此压力输送设置潮气量*7. O2 Therapy高流速氧疗 *8.叹息Sigh*9.窒息通气Apnea V *10. BIPAP-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模式,全程允许患者自主呼吸,人机同步性高。 (三)技术指标1.潮气量:50-2000ml2.呼吸频率:2-80bmp3.吸气时间:0.2-10s*4.吸气流速:恒定峰流速250L/min*5.吸气压力:1-99mbar6.呼气末正压/叹息PEEP:0-50mbar7.压力支持Psupp:0-50mbar*8.O2 Therapy高流速氧疗,流速范围:2-100L/min9.吸入氧浓度:21-100%10.吸气触发灵敏度(流量触发):1-15L/min11.吸气终止灵敏度:5-75%PIF(吸气峰流速)12.窒息通气报警:15-60s13.具备待机预设功能,可在待机界面设置初始默认值14.具备同步自动泄露补偿功能,有创通气下最高补偿10L/min,无创通气容控模式下最高补偿25L/min,无创通气压控模式下无上限(四)监测项目1.屏幕所有显示内容可自定义设置,可同屏显示多个环图 :压力——容量环,容量——流速环,流速——压力环*2.非压差式流量传感器(热丝式),精确度高≥92%,反应速度快,使用过程中可自动校准,维护方便,可一次性或重复消毒使用,防止交叉感染3.长效氧电池使用时间长4.吸入潮气量5.呼出潮气量6.自主呼吸潮气量7.总呼吸频率8.自主呼吸频率9.流量10.机械分钟通气量11.自主分钟通气量12.分钟泄漏气量13.气道峰压14.平台压15.平台时间16.平均压17.呼气末正压PEEP18.吸气时间19.吸呼比20.同屏显示3道波形:压力、流量、容量与时间的波形21.肺力学监测:实时动态监测气道阻力R和肺顺应性C22.RSB-浅快呼吸指数(0 to 9999L/min)23.趋势图10天24.记录本功能(五)报警项目1.智能三级声光报警系统2.人机对话功能,提供中文报警文字信息3.气源报警4.气道压力(高/低)报警5.呼吸频率(高/低)报警6.吸入潮气量过高报警7.分钟通气量(高/低)报警8.窒息报警9.吸入氧浓度(高/低)报警10.管道脱落/泄漏报警 11.机器故障报警(六)操作系统1.操作界面良好并且操作步骤简单(中央旋钮操作)2.具有操作安全保护功能3.能提供中文界面,报警信息以中文显示(七)特殊功能1.高压供氧压力3-6Bar2.标配一体化雾化功能,气动(潮气量有保证)*3.智能吸痰功能:脱管吸痰时不送气,无报警,吸痰前提供纯氧3分钟,允许吸痰2分钟,吸痰后提供纯氧2分钟*4.吸气保持功能(15s)*5.呼气保持功能(15s)6.参数调节确认功能,保障患者通气安全7.极限参数调节确认功能,保障患者通气安全8.波形冻结功能9.开机自动测定管路泄漏/顺应性并给予补偿10.屏幕锁定功能11.漏气测定及自动补偿功能12.待机功能(八)配置单序号 名称数量1 主机 1台2 车架 1个3 模拟肺 1个4高压氧气管路1个5 流量传感器 1盒(5个)6 呼吸管路 2套7 湿化器1套8支臂 1个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主机 | 1台 | 2 | 车架 | 1个 | 3 | 模拟肺 | 1个 | 4 | 高压氧气管路 | 1个 | 5 | 流量传感器 | 1盒(5个) | 6 | 呼吸管路 | 2套 | 7 | 湿化器 | 1套 | 8 | 支臂 | 1个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1 | 主机 | 1台 | ||||||||||||||||||||||||||||||
2 | 车架 | 1个 | ||||||||||||||||||||||||||||||
3 | 模拟肺 | 1个 | ||||||||||||||||||||||||||||||
4 | 高压氧气管路 | 1个 | ||||||||||||||||||||||||||||||
5 | 流量传感器 | 1盒(5个) | ||||||||||||||||||||||||||||||
6 | 呼吸管路 | 2套 | ||||||||||||||||||||||||||||||
7 | 湿化器 | 1套 | ||||||||||||||||||||||||||||||
8 | 支臂 | 1个 | ||||||||||||||||||||||||||||||
2 | 无创呼吸机 | (一)技术要求*1.采用≥15.6英寸彩色TFT电容触摸屏,分辨率1920×1080,适用于成人和小儿。中文操作界面,呼吸机并可用于有创通气。2.支持手势操作,支持无菌手套操作。3.主机采用涡轮供气方式,最大峰流速≥280L/min。*4.具备高流速氧疗功能,氧疗最大流速≥80L/min,流速和氧浓度可设置,并具有氧疗计时功能。*5.氧疗模式下具有ROX监测和趋势,具有自主呼吸率监测。6.先进的智能同步技术,吸气触发灵敏度和呼气切换灵敏度能够自动调节,同时支持1-6档手动调节吸气触发和呼气切换灵敏度。※7.通气模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CPAP、自主通气模式S、时控通气模式T、自主/时控通气模式ST、压力控制/辅助通气模式P-A/C、备用通气模式,可选配容量支持通气模式VAPS、可选配成比例压力通气模式PPV。*8.具有压力释放功能、延时升压和增氧功能,具有内源性PEEP实时监测。*9.可选配食道压监测功能。10.具备自动漏气补偿功能,最大漏气补偿120L/min;支持设置面罩类型和呼气端口类型。11.屏幕显示:多至5道波形同屏显示,支持短趋势、波形、监测值同屏显示。*12.可同时监测病人泄漏量和呼吸机总泄漏量;13.≥180分钟内置后备可充电锂电池(1块电池),≥360分钟内置后备可充电锂电池(2块电池),电池总剩余电量能显示在屏幕上。14.可选配CO2模块监测。15.可选配SpO2模块监测。16.具备截屏U盘导出功能(可缓存50张屏幕文件)。17.主要设置参数17.1持续气道正压CPAP:4-30 cmH2O17.2吸气正压IPAP:4-50 cmH2O17.3支持压力:4-50 cmH2O17.4呼气压力EPAP:4-30 cmH2O17.5潮气量设置范围:50ml—2500ml,17.6呼吸频率:1-60次/min*17.7吸气时间:0.2—5s17.8氧浓度:21%—100%可调,调节精度1%17.9压力上升时间:1- 6档可调17.10延时升压时间:OFF,1-60min18.监测参数18.1气道压力监测:气道峰压、呼气末正压等参数监测;18.2潮气量监测: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分钟泄漏量等参数监测;18.3呼吸频率监测:呼吸频率、病人触发百分比监测;18.4氧浓度监测:具备氧浓度监测功能;18.5提供病人泄漏量和呼吸机总泄漏量实时监测;18.6实时提供监测参数≥120小时的趋势图、表分析,≥5000条报警和操作日志记录;19.报警参数19.1具有智能逻辑判断及报警链管理,报警可采用图形化和文字指引进行故障提示19.2分级报警和声光报警19.3气道压力:过高/过低报警19.4分钟通气量:过高/过低报警19.5潮气量:过高/过低报警19.6呼吸频率:过高/过低报警19.7吸入氧浓度:过高/过低报警19.8电源、气源中断报警19.9电池电量低报警*20.支持信息互连:可选与监护仪、中央监护系统互联,满足科室信息化的需求。21.具备VGA扩展显示、RS232接口、网络接口、USB接口、护士呼叫、WiFi。(二)配置单序号名称数量1主机1台2国标电源线1根3呼吸管路1套4湿化器1个5台车1台6电池1个7说明书1份8保修卡1张11高流量氧疗1套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主机 | 1台 | 2 | 国标电源线 | 1根 | 3 | 呼吸管路 | 1套 | 4 | 湿化器 | 1个 | 5 | 台车 | 1台 | 6 | 电池 | 1个 | 7 | 说明书 | 1份 | 8 | 保修卡 | 1张 | 11 | 高流量氧疗 | 1套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1 | 主机 | 1台 | ||||||||||||||||||||||||||||||
2 | 国标电源线 | 1根 | ||||||||||||||||||||||||||||||
3 | 呼吸管路 | 1套 | ||||||||||||||||||||||||||||||
4 | 湿化器 | 1个 | ||||||||||||||||||||||||||||||
5 | 台车 | 1台 | ||||||||||||||||||||||||||||||
6 | 电池 | 1个 | ||||||||||||||||||||||||||||||
7 | 说明书 | 1份 | ||||||||||||||||||||||||||||||
8 | 保修卡 | 1张 | ||||||||||||||||||||||||||||||
11 | 高流量氧疗 | 1套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质量)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50%) | 5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技术部分(40%) | 40 | 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40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10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10%) | 4 | 所投产品(含包内所有产品)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一年加2分,最多加4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 |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10%) | 4 | 售后服务方案:包含技术培训方案、设备维护维修措施、质保期内服务措施。服务方案中技术培训完善,设备维护维修措施合理,有详细的质保期内服务措施的,得4分;服务方案技术培训较完善,设备维护维修措施较合理,有详细的质保期内服务措施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技术培训不完善,设备维护维修措施较合理,没有详细的质保期内服务措施的,得1分;没有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得0分。 | 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10%) | 2 | 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的销售业绩,提供1套(1套业绩可由一个合同,也可由多个合同组成,但1套业绩应体现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政策性加分(5)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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