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8.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了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98.5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2242023000104

二、项目名称:松潘县沙窝会议会址陈列馆展陈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了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同怡横街241号1层 2,985,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了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文化艺术服务 松潘县沙窝会议会址陈列馆展陈提升服务 1、项目规模:展厅面积约300平方米。 2、服务内容: 1)展览内容设计:完成展览策划、陈列大纲撰写、展品说明文字;上展所需文字及图片等。 2)展览形式设计:包括平面布局;效果图;立面图;文物对位图;文物说明牌;其它辅助展示手段形式设计。 3)陈列布展服务:根据定稿后的形式设计方案,完成陈列布展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展墙搭建;线路铺设;展柜、展台制作;版面制作;文物基台及展具定制;多媒体运用;专业灯具的安装与照明效果调试;辅助展示手段等项目。 1、展览陈列大纲要求: 陈列大纲编制应遵循以下相关规定和要求: 《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 〔2019〕《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试行)》 〔2023〕《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导则(试行)》 1.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陈列大纲撰写。展览应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内容必须符合展览主题,历史史实、资料不得随意虚构臆造。 1.2陈列展览大纲文件及最终布展信息中无损害国家利益、民族情感、公序良俗等相关内容及信息。 1.3陈列展览大纲应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合理性与展示性。 1.4陈列大纲须做到内容详实、类型全面、重点突出、资料详实。 1.5陈列大纲应根据采购人的专业意见进行修改调整。 供应商在递交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陈列大纲框架及设计方案,最终执行方案根据确定的意向方案完成陈列大纲撰写、空间和布展的深化设计,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实施。主要包括:陈列大纲撰写、展览主立面设计和图版设计;展览制作与展具展托展签定制;展墙、展柜、展台的制作;多媒体数字内容的制作、软件的融合及调试;艺术展项的制作、安装及调试;布展服务;配合展览的氛围营造。 2、形式设计要求: 以下相关规定和要求: 《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 《文物建筑开放导则》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 形式设计应采取文物与艺术表达并重的原则,以创新的思维和现代设计理念及艺术展示手法,实现学术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和互动性的有机结合,突出主题特色及亮点。 2.1空间规划:空间规划合理、设计要素全面、重点突出。 2.2展线布置:立足建筑现状,科学合理地划分各单元内容的展线安排、平面布局和面积分配,做到布局得当,分割有致;合理安排观众参观路线,做到展线流畅。 2.3展示手法:艺术表现方式和科技展现手段要力求创新,应尽量避免与其他博物馆陈列方式雷同。场景艺术设计构思要立意准确,构图布局合理,制作工艺先进,艺术感染力强。高科技展项要切合展览内容与主题,富有艺术性,互动性强,性能优,操作简便,便于维护升级,价格合理。 2.4设计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博物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本项目中相关部分的规定要求,如工作照明、应急照明、消防疏散标志设置并保证所有开关、控制板正常使用。 3°制作实施要求 3.1制作和展示材料须符合环保、建筑、安防、消防、文物保护等国家相关的法律和规范,并有利于文物的保护。 3.2本项目的所使用材质工艺应适应松潘县气候条件,供应商须核实并充分考虑在产品制作、 安装及随后的使用中可能影响其运作的所有环境因素。 3.3展墙、展板及复原场景的制作应达到较高工艺水平,辅助艺术品创作精准、制作精良; 3.4展台展具展架:制作须符合文物保护要求,确保文物安全。 3.5图文展板、背景画面及氛围营造须制作精良,安装稳固,确保文字及画面完整性。 3.6应根据总体形式设计,根据展品的特性选择照度、色温、显色性高、无炫光的专业展陈灯光,营造展品的艺术氛围、避免或减少光学辐射对文物展品的损害、达到为总体陈列艺术效果做渲染的目的。陈列采光照明设计中应积极设法消除红外线、紫外线等有害射线对文物的影响和损害。展厅内应严格防止直接眩光和反射眩光。 3.7布展人员在展厅布展期间须全程佩戴工作证件,实施过程中确保人员及文物的安全。 3.8布展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中选人进行验收。 4°其他服务要求 4.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4.2知识产权:供应商承诺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3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1)履约验收主体:松潘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履约验收时间: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递交验收申请单10日后完成验收。 (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5)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8)其他要求:①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②验收不合格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协商一致,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及时补足或更换,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985,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德谦杨宇吴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收取,共计人民币44778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477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51322423210200000773[2023]00119,采购预算品目为C06030000文化艺术服务。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000,0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最高限价:3,000,000.00元。监督部门:松潘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723116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松潘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进安镇政务中心三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0837-72327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028-86035971-2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28-86035971-2038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6日


相关附件:
松潘县沙窝会议会址陈列馆展陈提升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了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pdf
N5132242023000104 评审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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