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配套商品房闵行区浦江基地1号地块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第二次)公开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sun0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董佳杰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佳伟199211541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3
公告正文


上海市配套商品房闵行区浦江基地1号地块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第二
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2023sun01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配套商品房闵行区浦江基地1号地块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49.999973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申能汇
颂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20幢住宅(13层)、配套公建设施、地下1层机动车库以及相应配套和室外
总体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11万平方米,计
容面积约12.1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39万平方米。建筑安装总造价为91,999.997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配套商品房闵行区浦江基地1号地块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配套商品房闵行区浦江基地1号地块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一、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承保采取共保模式:
共保牵头的保险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经中国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在本市开展相关保险业务资格;
3、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法规处关于《上海市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
量潜在缺陷保险项目》的中标名单中的保险公司;
4、本项目针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唯一的共保牵头保险公司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30日00时00分到2024年01月06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6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时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06 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纸质文
件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10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10室
七、其他
一、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承保采取共保模式:
共保牵头的保险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经中国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在本市开展相关保险业务资格;
3、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法规处关于《上海市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
量潜在缺陷保险项目》的中标名单中的保险公司;
4、本项目针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唯一的共保牵头保险公司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配套商品房闵行区浦江基地1号地块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2、项目内容: 新建20 幢住宅(13层)、配套公建设施、地下1层机动车库以及相应配套和
室外总体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11万平方米,
计容面积约12.1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39万平方米。建筑安装总造价为91,999.
9978 万元。
3、招标内容:上海市配套商品房闵行区浦江基地1号地块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及
附加险共保牵头保险公司招标。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潜在投标人报名及购买纸型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3)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原件:
(4) 上海市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项目中标入围证明;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申能汇颂房地产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申能汇颂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复兴中路1号申能国际大厦7楼
联系人:董佳杰
电 话:139179112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606室
联系人: 孙佳伟
电 话: 19921154121
电子邮件: 7275538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杰鸳上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