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市运河中心港区提升改造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8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sm<2023>0681
预算金额78000万元
招标公司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思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红137766484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6
公告正文
宿迁市运河中心港区提升改造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SM<2023>0681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宿迁市运河中心港区提升改造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8000 万元,招标人为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港口码头二期土地使用权面积 344269 平方米,码头构筑物 262708.13 平方米,房屋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29988 平方米,及其他码头配套工程、机器设备与运输设备;公共 智能仓储区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总建筑面积 69127.57 平方米,其中 1#-5#仓储建筑面积 53657.64 平方米、1#-2#办公楼建筑面积 15369.57 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 100.36 平方米,伸缩式平台 10 个及其他配套工程及机器设备;保税 B 库使用面积 151241 平方米,6#-7#仓 库总建筑面积 59600 平方米、传化路面积 9577.84 平方米及保税主卡口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宿迁市运河中心港区提升改造总承包(EPC)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宿迁市运河中心港区提升改造总承包(EPC)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 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 起已超过 5 年的。
6、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条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6 月 06 日 9:00 至 2023 年 06 月 12 日 17:30 至江苏思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联系人:汪红 13776648486。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 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
1.2 建设规模:港口码头二期土地使用权面积 344269 平方米,码头构筑物 262708.13 平方 米,房屋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29988 平方米,及其他码头配套工程、机器设备与运输设备;公共智能仓储区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总建筑面积 69127.57 平方米,其中 1#-5#仓储建筑 面积 53657.64 平方米、1#-2#办公楼建筑面积 15369.57 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 100.36 平方 米,伸缩式平台 10 个及其他配套工程及机器设备;保税 B 库使用面积 151241 平方米,6#-7# 仓库总建筑面积 59600 平方米、传化路面积 9577.84 平方米及保税主卡口。
1.3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 78000 万元。
1.4 工期要求:360 日历天(含方案报批,图纸设计,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1.5 质量要求:
1.5.1 勘察质量标准:满足行业规范,满足设计要求。
1.5.2 设计质量标准:依据设计任务书、规划要点、红线图等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 工图设计,方案设计经市规委会审查后提交最终的方案设计成果,施工图纸能满足设备材料 采购和施工的需要,满足建筑安全及质量要求,并确保通过图审部门审查。
1.5.3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及要求:
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30%为预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 经确认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审计结束付至审计结算 价的 97%;缺陷责任满后付清余款(无息)。工程款待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1.7 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港口码头二期、公共智能仓储区、保税 B 库等港口资产进行 加固提升、标准化、绿色化、智慧化改造, 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 计及施工。
2.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性+定量)。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洋北街道临港路 3 号 联 系 人:黄娜
电 话:0527-805236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思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大厦 5 楼
联 系 人: 汪红
电 话: 1377664848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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