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格及价款
序号
家具名称
型号规格
技术参数
数量
总价(元)
备注
1
床(含床靠)
1800*2000*330mm(2980*1030*20mm床靠)
1、实木多层防火板基材,经防潮、
防虫、防腐处理,三聚氰胺纸饰面, 含水率低于 12%;
2、甲醛释放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无异味;
3、表面纹理清晰无颗粒、无气泡、 无渣点,颜色均匀;
4、五金配件:经冲压铸件,除锈、 抛光、酸洗、喷涂等工艺处理;
5、含床靠,床靠基材同床架;
6、颜色按效果图。
2000
5830000
床靠收边位置40mm厚,实木基层版开条找平间距600mm
2
床垫
1800*2000*260mm
1、面料层:采用纯棉面料;
2、面料防螨、透气、耐磨、防静电;
3、舒适层:品牌高密度高回弹海绵;
4、连接层:环保白色无纺布;
5、上、下层贴网:500g 环保硬质棉, 弹簧+椰棕,厚度≥26cm,包边防撞 角设计;
6、环保要求:游离甲醛、苯、甲苯 及二甲苯含量须符合《室内空气质量 标准》GB/T18883-2002。
7、颜色按效果图。
2234000
3
可移动单人折叠床
1100*2000*500mm (L*W*H)
床腿支架为金属材质面层喷黑色防锈漆。床可折叠,采用优质钢架,面 料层:采用纯棉面料。面料防螨、透气、耐磨、防静电。舒适层:品牌高密度高回弹海绵。颜色按效果图。
50
16000
4
床头柜
450*450*500mm (L*W*H)
防虫、防腐处理,三聚氰胺纸饰面,含水率低于 12%;
4、五金配件:经冲压铸件,除锈、 抛光、酸洗、喷涂等工艺处理;颜色 按效果图;
5、面层为仿大理石木纹板。
4000
1208000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玖佰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本次采购费用采用包干方式,包括运输、安装、人工、装卸、质保期内保修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采购货物家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
(1)所有家具在开箱时包装应完好无损,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包装有严重磕碰、锈蚀等不符合包装要求的家具。
(2)所有货物须具有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出厂日期、编号或批次号等标识或标志,并附货物合格证或检验书等质量证明以及装箱单,与货物一同交付。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更换。
交付期限:接到甲方通知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因甲方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影响交付进度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交付时间。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按甲方供货要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3个月内付该批次货款的50% ;6个月内支付至该批次货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纠纷的,一次性无息支付。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甲方财务认可的正规、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增值税发票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收款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山市凯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南支行
账号:2011021309200084516
若乙方变更收款账户,应在甲方付款前书面正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乙方保证货物是原厂商出厂的全新的,完整的、未使用过的合格货物,符合国家、行业最新相关标准,同时应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单方解除合同。
2、无论家具是否处于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因设计缺陷、隐性质量瑕疵等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产品使用人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家具质保期有法律规定的按规定,无规定的为二年,家具安装并验收完成之日为质保期开始时间。
4、质保期内,产品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
5、因产品质量产生纠纷的,双方同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6、本合同标的履约担保金为中标金额的8%,由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甲方指定账户。每延期1个工作日交纳履约担保金额的,按履约扣保金额的千分之五进行处罚。
7、乙方货到安装并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在家具安装后,甲方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文件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若货物在运输安装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6.1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装协调工作,为乙方进场安装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
6.2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家具的运输、安装、调试。
2、乙方将家具运输至指定交货地点后必须按甲方要求堆放,如未按要求堆放整齐,甲方有权不予收货;
3、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满后,乙方须继续为甲方提供终身维修、维护服务,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质保期内,乙方应委派一名专业维修人员随时协助甲方日常维修,维修人员须在甲方提出维修要求后 2 小时内响应,且须在4小时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更换的费用。乙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时间进行维修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运输、安装、调试以及维修等有关规定,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6、乙方提供货物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如发现有作假行为,甲方有权按合同总额的%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逾期赔偿费。逾期超过 五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的8%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运输、安装、保修过程中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需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按合同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任一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合同总额的8%支付违约金。
4、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包括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11.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采取:①将不合格产品退回乙方、收回已付货款,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②根据产品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降低采购价格;③要求乙方在七日内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并由乙方负担全部费用,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部件的质保期。
(2)如甲方发出补救措施和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的,上述补救措施和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保金,质保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2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方式补充约定,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送的任何书面通知、资料、文件等都以本合同所载明地址为准,双方同意若发生争议,双方均认可前述地址为人民法院文书、文件的送达地址。如因一方提供的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或拒绝签收,导致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文与附件不一致之处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