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美辰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电梯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cg-zx-2023-077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盈0572-52072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递铺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其所需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美辰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电梯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HXCG-ZX-2023-077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

1

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美辰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消防安防系统维修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65万元

注:

1、本项目报价以下浮率形式报价,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5万元,其中包含检测费2万元为固定费用,实际结算合同金额不得超本项目采购预算。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具备特种设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及修理B级;若已换新证的则须具备特种设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安装(含修理),设备类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与转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3515日至202352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天荒坪中路398号)204室,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0572-5025343

投标人应以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请事先联系,并把报名资料发送至38624381qq.com。

3.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各项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5)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7)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52514:3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第一开标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52514:3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第一开标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至磋商截止时间须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3000元整。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2、形式:可用网银、转账等。

3、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银行帐户:安吉经济开发区工业土地收储中心

银行帐号:2010 0032 5435 015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收据开标现场领取。保证金账户不得汇缴报名费。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二.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盈 联系电话:0572-5207257 传真:0572-5601397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2、采购人名称:安吉县递铺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3666538800

3、监管部门:递铺街道纪工委 联系电话:0572-5025649

附件信息:

  • 投标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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