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国际港务区接驳车运营稽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接驳车运营稽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BJJY-ZB-2018003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6号
联系方式:029-8333236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锦业路绿地智海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29-6232655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加强接驳车运营监管,保证区内市民安全出行需求。
项目用途:接驳车运营稽查服务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8.8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原件)
2、谈判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
4、谈判单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锦业路绿地智海大厦18楼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谈判文件谢绝邮寄,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4、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18年3月16日下午1:00-2:00
2、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18年3月16日下午2:00
3、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锦业路绿地智海大厦18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晶晶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6232655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账 号:456940100100137392
十一、谈判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