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抚顺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环保监测设备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仪节能产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实时检测颗粒物采样管专用工具站房建设电力接入空气自动监测站房空调插座悬挂贮压式自动消防系统防雷系统稳压电源机架辅助设备UPS电源安防系统实验台桌椅站房基础设施彩板集装箱站房骨架拼装抽气风机排气口激光雷达监测用的天窗配电箱电度表空气总开关分三组单相220V/20A空气开关非稳压插座采样泵照明灯开关安全电源插座稳压4个非稳压电源线申请独立用电账户变压器容量增容铺设电缆硬化进入站房路面立柜式空调壁挂式空调综合防雷工程直击雷防护室内环境多参数监控气体采样管排风扇开关门禁管理可以手机定位开锁远程开锁开锁权限室内安保实时摄像监控红外室内旋转镜头摄影数据实时传输到计算机储存支持实时摄像远程传输与调用视频数据室外安保室外采样区域全覆盖防护罩防雨雪防雾防结霜防海盐停电检测系统安防监控主机硬盘录像机工频机UPS主机蓄电池组电池柜预浓缩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氢空一体机高纯氮气清洁器高纯氦气清洁器苏码罐一年运行耗材气相色谱连续监测C2-C12碳氢化合物卤代烃含氧化合物PAMS物种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2-丁酮正丁醛丁二烯氯乙烷二氯甲烷异丙醇乙酸乙烯酯乙酸乙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采样系统捕集系统低温空管捕集常温捕集含氧有机物目标化合物有效捕集高挥发性化合物除水系统独立温度控制技术热解析系统解析样品目标化合物被迅速解析进样分离度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加热反吹系统标定全程控制环戊烷异戊烷23-二甲基戊烷2-甲基己烷连续6次以上测定甲烷/丙烷标准气体零气空白检查长时间浓度漂移保留时间漂移质谱标准气有效数据率监测仪器设备检查分流不分流柱温箱毛细管柱电子压力控制器质量轴质量滤器金属四极杆真空系统分子涡轮泵毛细柱质谱连接接口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氢气发生器标气和辅助气标准机柜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色谱柱温控系统切换阀带温度控制气路压力流量控制高低温适应性试验分析仪表工业级电脑机触摸操作显示屏监测系统系统管路仪器控制软件质量流量传感器采样装置采样总管采样头保温套加热器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工控机CPU内存显示器通讯接口数据采集软件紫外辐射系统多层过滤器工业级路由器监测数据联网系统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仪器状态信息统计功能常规统计日均值历史数据查询调试工具串口调试驱动调试系统的仪器接入快速诊断在线帮助服务安装部署调试系统备份还原提高系统及数据安全性和完整性手动备份系统上门免费维修质控设备供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费质量控制设备故障维修标准物质的定期更换年度检修仪器检定校准数据审核人员站点运维单点质控检查考核数据传输仪器设备维护场地租赁费电费通讯费防雷设施专用巡检车辆一级标准气体标准流量计一级压力计一级温度计一级湿度计辅助设施维修记录质控记录记录和档案管理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安全设施站点设备维护保养耗材配件备品备件滤膜纸带站点的日常运行维护站点的日常质量管理站点的日常安全管理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监测数据采集系统状态检查基线检查中心切割法质谱检测器内标响应检查质谱内标化合物特征离子丰度进行检查氟利昂天然源组分的检测天然内标数据标识重积分色谱峰富集模块解析模块色谱检测器VOCs邻二甲苯苯乙烯系统空白检查采样流量检查标准曲线绘制采样流量计验漏检查现场巡检过滤网进行清洗排风管预防性维护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标准传递监测仪器校准数据质量控制计量器具定期送检量值溯源数据检查表常规耗品易损件检测程序仪器校准检查正庚烷乙炔异丁烷正丁烷正戊烷异戊二烯间/对二甲苯甲醛乙苯正己烷异常情况处理仪器日常维护档案记录管理仪器维修维护滤纸站房及附属设施维护飞行检查电力设施通讯设施传输设备网络通讯有线网络传输运维服务上报站点迁移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图谱基线分析模块气压电压环境空气分析色谱方法压力传感器注射模块试剂防止堵塞仪器散热监测仪器主要分析单元比对实验站房巡检仪器设备维修监测数据获取率数据质控人员工资站房内设立隔断站房分为工作室缓冲间不锈钢围栏设置到达站房站房通电电源三级防雷电话信号防雷接地等电位连接能够对渗水GPRS无线通讯宽带网络有线通讯站房内温度自动灭火系统分析功能序号审查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安装调试培训安排运维体系运维流程运维计划巡检方案维修方案运维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数据审核方案运输保险测试技术指导原材料燃料硬件安装材料专用器具全套技术文件资料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公共服务技术资料样件图纸经营相关信息专有技术权产品目录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服务指南伴随服务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软件系统现场服务新零件部件货物
金额
29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400-00487
预算金额301万元
招标公司抚顺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联系人马晓博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哲024-57496808
中标公司辽宁博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抚顺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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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22-210400-00487项目名称:抚顺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货物类公开招标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章评标方法84第三章货物需求63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0第一章投标人须知5招标公告2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抚顺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招标公告抚顺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9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站房建设、仪器设备供货安装,安装完成后(10)日内完成调试,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采购需求:抚顺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最高限价:人民币3010000元预算金额:人民币3010000元项目名称:抚顺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H22-210400-00487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方式:线上下载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招标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2022年10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七、质疑与投诉
6、鉴于目前新冠疫情形势严峻,请各投标单位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动态管理形势,严格按照各地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及要求进行交易活动。5、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条款16.1要求,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3、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扫描版)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后果自负。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4-58289611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名称:抚顺市生态环境局1.采购人信息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账户名称: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盛京银行抚顺分行营业部邮箱地址:liaoningshengda@163.com联系方式:024-57496808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名称: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投标人须知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24-57496808项目联系人:杨哲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1717020102000015493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联系人:马晓博 电 话:024-58289611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联系人:杨哲电 话:024-57496808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详见采购公告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 是R否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是R否 |
1.3.7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 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 是R否 |
1.4.8 |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人民币301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010000元 |
4 | 计量单位 | 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其他: |
6.1 |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 R不组织£ 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0.3 | 核心产品 |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仪(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 |
11.3 | 样品或演示 | R不需要提供样品£ 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 R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 其它: |
13.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元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22年10月9日15:00前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R保函 □支票 R电汇 □其他(需从基本账户转出)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盛京银行抚顺分行营业部 账 号:17170201020000154934、保证金退还方式: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574968086、其它:无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 | 1、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正本 1 份、副本1份;2、所有投标人需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1份、承诺书1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
18.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电子文件报送、解密的时限 | 电子文件报送时限:2022年10月10日10:00分解密时限截止:2022年10月10日10时30分;因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时间延长的除外。 |
2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0 人,评审专家5人组成,共5人。 |
25.1 |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
27.2 | 评标办法 | R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
29.2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3名 |
31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中标人数量: 1名 R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
35.1 | 履约保证金 | 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单位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人民币48150元支付形式: 电汇 支付时间: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应将代理服务费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单独列项。 |
39.3 | 质疑 | 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 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哲 联系电话: 024-57496808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
40 | 其他 | 1、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同时准备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投标保证金盖章凭证、委托代理人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开标会议上将检验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与到场人员不符将拒收电子文件)。2、参加本项目开标的投标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最新规定执行,必须能出示48小时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否则不能进入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疫情对招投标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二总则3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
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
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5.投标费用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如下:8.招标文件构成三招标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
★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三章货物需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投标人须知
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投标范围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投标文件构成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
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投标保证金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投标有效期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投标截止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20.开标六开标及评标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22.资格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1.组建评标委员会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投标文件的澄清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6.投标无效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样品及演示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
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比较与评价(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8.废标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30.保密原则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1.确定中标人七确定中标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4.签订合同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中标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2.采购任务取消
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履约保证金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38.人员回避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廉洁自律规定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6.采购代理服务费
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0.履约验收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投标文件的封皮 | 2 |
3 | 投标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7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
8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11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
12 | 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 | |
13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投标函 | 10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 |
3 | 开标一览表 | 11 |
4 | 分项报价表 | 12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3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4 |
7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15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 |
2 | 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可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 | 16 |
3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4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7 |
5 |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 18 |
6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9 |
7 |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 |
(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其他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所投包号:第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格式2
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格式3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住址:电话:工作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6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一、联合体成员: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9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3.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格式10日期:
(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其他事项:。(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日期:投标人银行账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元开标一览表格式11
货物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包号:报价单位:元分项报价表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 |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13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包号/序号:产品名称:数量: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一)站房建设1、设备名称:站房建设2、数量:1套3、设备用途说明:统筹考虑后续的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的需求,本次新建的站房预留相关设备的位置、用电容量等基础条件,避免重复建设。本次新建站房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包含通三相电、通网、通路、场地平整等内容,达到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站房建设方需承担站房外部的电力接入等相关费用。4、主要配置规格空气自动监测站房1个、空调3个、消防系统1套、防雷系统1套、稳压电源、机架等辅助设备1套、UPS电源2套(10KW/个)、安防系统1套。实验台桌椅3套。5、技术参数5.1站房满足 (1)地基基础:在指定地点(见附表)修建用于放置站房基础,基础高为0.2-1米。(2)在地基基础上搭建彩板或集装箱站房,站房要求实用、美观、牢固。(3)站房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高度为2.7m(外部尺寸),站房长宽依据现场条件而定。(4)站房材料:采用内外壁均为优质冷轧彩钢板,钢板厚度不小于0.5mm;中间保温层厚度不低于100 mm,材质为聚氨酯;站房地面配静电地板或地胶。(5)骨架拼装,平顶屋面采用结构防水,屋面下有加强钢粱,保证站房整体强度。(6)板材传热系数:0.38 kcal/m2h℃。(7)隔音量:20dB。(8)站房内设立隔断,将站房分为工作室和缓冲间。(9)楼顶设置不锈钢围栏,高度不低于1m。(10)设置到达站房屋顶Z字型楼梯,需建设外置楼梯。楼梯安装需根据站房实际情况。楼梯使用便捷、安全、稳固。(11)在墙壁上装置抽气风机排气口。(12)站房内应配备满足激光雷达监测用的天窗。5.2站房内配电满足(1)站房内设配电箱一个,配电箱内配置60A三相电度表1个、60A三相空气总开关1个。(2)分三组单相220V/20A,各项分别设25A空气开关一个;具体为稳压插座一相(仪器用)、非稳压插座一相(采样泵和临行用电)、空调和照明一相。(3)室内空调插座2个(220V/16A),其余安全电源插座8个,其中4个稳压4个非稳压(220V/10A带地线插孔);电源线不小于4平方米,合适走线槽若干。(4)站房内至少设置4组照明灯,要求灯光无死角。5.3站房通电、通路要求(1)依据站房所在位置现有通电条件,将附近电源引至站房内。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申请独立用电账户、现有变压器容量增容、铺设电缆等,保证站房正常用电需求,承担全部费用。(2)依据站房所在位置现有通路条件,硬化进入站房路面,建在楼顶的站房要修建达到楼顶的固定斜梯。5.4站房空调满足配备3台空调,其中2台为立柜式空调,另1台为壁挂式空调,具体要求如下:(1)立柜式空调能效等级:三级及以上功率:3匹及以上内机为圆柱形冷暖类型:冷暖电辅具备断电重启、除湿和远程遥控功能温度调节范围:17℃~28℃,温度调节精度为1℃。(2)壁挂式空调能效等级:三级及以上功率:1.5匹及以上冷暖类型:冷暖电辅具备断电重启、除湿和远程遥控功能温度调节范围:17℃~28℃,温度调节精度为1℃。5.5防雷系统(1)综合防雷工程施工要求:施工作业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避免重复施工等问题的出现,以达到规范、科学、经济的施工目的。(2)直击雷防护:外部直击雷防护设施必须满足对保护物体的保护半径;(3)电源三级防雷、电话信号防雷;(4)接地:要求接地电阻值小于4欧姆。(5)等电位连接要求:为防止因设备间的电位差而造成的损坏,要求个主要设备间做可靠有效的等电位连接。5.6建设安防系统(1)室内环境多参数监控部分①实时检测颗粒物采样管、气体采样管漏水情况,能够对渗水进行有效检测。②具备GPRS无线通讯和宽带网络有线通讯功能,数据实时发送到服务器端,能够在平台端展示。③实时检测站房内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温度精度0.1℃;湿度精度0.1RH%;照度1Lux。④能够远程控制照明灯开关、排风扇开关等操作。(2)门禁管理①可以手机定位开锁、远程开锁。②设置开锁权限,记录开锁时间等信息,若有异常系统会通过手机通知用户。(3)室内安保实时摄像监控要求①摄影分辨率大于200万像素。②支持红外,支持夜拍。③室内旋转镜头需至少覆盖工作间等关键部分。④摄影数据实时传输到计算机储存,储存期至少4周。⑤通讯接口:RJ45 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和WIFI频率:2.4G。⑥红外照射距离不小于30米。⑦支持实时摄像远程传输与调用。⑧能够在平台端和手持端读取视频数据。(4)室外安保实时摄像监控部分要求①能够拍摄多个方位摄影分辨率大于80万像素。②实现室外采样区域全覆盖。③摄影数据实时传输到计算机储存,储存期至少4周。④支持实时摄像远程传输与调用。⑤防护罩具有防雨雪、防雾、防结霜、防海盐等功能。⑥通讯接口:RJ45 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和WIFI频率:2.4G。⑦红外照射距离不小于30米。⑧温度范围:-40℃~50℃,湿度范围:0~100%。⑨能够在平台端和手持端读取视频数据。(5)停电检测系统能够检测电网供电情况,在停电和恢复供电时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同时到相关人员,同时发送到管理平台。(6)安防监控主机①19寸标准机箱安装;供电:AC220V,功率:<200W;LCD触摸显示。②GPRS网络支持GPRS Class 2~10;支持频段:850MHz, 900MHz,1800MHz, 1900MHz。③主通讯接口:RS232/RS485,波特率:300-230400bps。④设备通讯接口:8个RS485,modbus通讯协议;无线通讯接口:355MHZ,433MHZ。(7)硬盘录像机①供电:AC220V。②视频输入:4路;视频带宽:25MHZ。③硬盘容量:3TB;硬盘驱动器接口:SATA。④视频输出HDMI和VGA。(8)系统软件要求①以上所有检测数据均接入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管理平台。②可通过手机远程查看安防数据、视频信息、报警信息、视频信息等安防数据。5.7消防系统鉴于站房内部空间,选用站房用悬挂贮压式自动消防系统。当保护区发生火灾时,热敏线迅速传导火灾信号,启动灭火装置,自动喷放灭火剂灭火,防护区发生 火灾,环境温度上升至灭火装置设定的公称动作温度时,无论热敏线是否动作,灭火装置自动启动喷放灭火剂灭火,灭火装置与报警控制器联用时,组成站房内自动灭火系统。5.8实验台桌椅实验台桌椅(至少3套)满足站点使用要求。需防火,耐酸碱。5.9 UPS(1)主机功率:纯在线双变换式产品工频机12KVA;(2)输出功率因数:≥0.8;(3)工作方式:单进单出;(4)输入电压范围(110V-300V),低电压转换:160Vac/140Vac/120Vac/110Vac±5%(基于负载范围100%-80%/80%-70%/70%-60%/60%-0);低电压恢复:168Vac/148Vac/128Vac/118Vac±5%(基于负载范围100%-80%/80%-70%/70%-60%/60%-0);高电压转换:300Vac±5%或150Vac±5%;高电压恢复:290Vac±5%或145Vac±5%;(5)输入频率范围:40Hz~70Hz;(6)输入功率因数:≥0.99% 额定电压(100%负载);(7)配备16块100ha的电池组,提供电池柜;(8)LCD面板显示:UPS状态,负载大小、电池容量、输入输出电压,卸载时间、故障情况、市电模式,电池模式,旁路模式;(9)具备ECO模式提供节能效果;(10)控制管理:Smart RS232/USB,支持Windows 2000/2003/XP/Vista/2008 Windows 7/8 Linux Un,可选SNMP电源网络管理;(11)UPS主机、蓄电池、电池柜均为同一品牌;(12)UPS厂商具备UPS电源产品研发能力,具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 | ||||
★(二)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仪1、设备名称: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仪2、数量:1套3、设备用途说明:连续24小时在线监测环境空气中可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应满足国际上通用的臭氧前驱体标准(PAMs)监测项目,同时可监测环境空气中卤代烃、含氧化合物等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不少于116种。4、主要配置规格(1)预浓缩仪,1套;(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套;(3)氢空一体机,1台;(4)高纯氮气清洁器,1套;(5)高纯氦气清洁器,1套;(6)苏码罐15L,4个;(7)一年运行耗材;5、技术参数5.1连续24小时在线监测环境空气中可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应满足国际上通用的臭氧前驱体标准(PAMs)监测项目,同时可监测环境空气中卤代烃、含氧化合物等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不少于116种。5.2产品需通过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投标时提供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包含116种VOC监测物种的整机适用性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以下参数在测试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检测报告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5.3产品须满足《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中的要求。5.4监测方法:GC-FID/MS。5.5监测目标物:能监测C2-C12碳氢化合物、卤代烃、含氧化合物等在内的116种挥发性有机物,包括57种PAMS物种以及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2-丁酮、正丁醛、丁二烯、氯乙烷、二氯甲烷、异丙醇、乙酸乙烯酯、乙酸乙酯、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等。5.6采样系统:应以稳定流速进行采样,每小时累积采样时间应不少于30 min,且能保证输出 1 h时间分辨率的数据。每小时进一次内标气,每天一次外标气,外标气浓度2-4ppb,包括测量物种。5.7捕集系统:采用低温空管捕集技术或常温捕集技术。可浓缩富集 C2-C12 碳氢化合物、卤代烃及含氧有机物等,保证目标化合物有效捕集,满足高挥发性化合物的捕集需要。(提供仪器原厂技术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证明文件)5.8除水系统:需采用独立温度控制技术,控制采样时的除水温度、捕集温度、及解析温度互不干扰,通过程控软件自动控制。5.9热解析系统:可快速加热至除水、解析样品等过程所需要的温度,保证干扰物去除,目标化合物被迅速解析、进样,达到良好的分离效果。5.10系统控制要求:可自动完成采样、分析、加热反吹、系统标定的全程控制。5.11线性相关性:不少于 90%的目标化合物 R≥0.99;校准曲线浓度点范围为0.5-10ppb。5.12分离度:环戊烷和异戊烷的分离度、2,3-二甲基戊烷和2-甲基己烷的分离度达到1.0 以上。5.13重复性和准确性:连续 6 次以上测定同一浓度目标化合物的标准气体,浓度5ppb,95%以上的目标化合物 RSD≤10%。5.14最低检出限: 90%以上物种检出限≤0.1 ppb 5.15零点噪声:各组分仪器零点噪声≤0.05 ppb。5.16系统残留:90%组分的系统残留浓度≤0.1 ppb。5.17空白响应:采用零级空气进行空白检查,每个目标化合物空白响应小于0.2 ppb,所有目标化合物空白总响应小于2 ppb。5.18 24h 浓度漂移:10 ppb 的24 h 浓度漂移不超过±1 ppb。5.19长时间浓度漂移、保留时间漂移:连续运行30 d,80%以上的物种色谱标准气单点浓度偏差小于15%、质谱标准气单点浓度偏差小于30%;保留时间漂移≤0.5 min。5.20有效数据率:监测仪器连续运行30 d,有效数据率≥80%。5.21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可编程电子参数设定压力、流速、分流比,最大压力可到100psi,流量设定范围0-1000mL/min。5.22柱温箱:采用毛细管柱,柱箱温度室温10˚C-200 ˚C,最大升温速度70˚C/min,降温速率从300˚C降至50˚C<350秒 ,控温准确性0.1℃,温度稳定性 <0.1˚C /1˚C环境温度 。5.23电子压力控制器:最大压力设定范围0-100 psi,压力设定精度0.01 psi。5.24离子化方式:EI,电子能量10~200eV。5.25质量轴稳定性:不低于0.10amu/48hrs。5.26质量滤器:高精度金属四极杆,需独立温控,可达200˚C; 5.27真空系统:抽速大于 60L/s 的分子涡轮泵,保证系统高真空和稳定性。5.28毛细柱和质谱连接接口温控:100-250℃。5.29 15L苏码罐:耐压30psi以上,材质:硅烷化,阀门:工业标准1/4”TOV阀不锈钢材质,容积:15L;5.30提供仪器校准所需全部配套设施,现场使用标气能够独立完成校准工作。负责仪器安装、调试,提供所需材料、工具,每台设备提供正常使用1年所需耗材及易损件(至少包括116种原装标气1套) ,提供承诺函证明所提供的耗材及易损件的数量、质量、种类满足正常监测1年的需求。 | ||||
(三)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1、设备名称: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2、数量:1套3、设备用途说明:用于在线监测环境大气中的甲烷、非甲烷总烃的质量浓度。仪器需满足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需满足通过国家环保部的测试要求;4、主要配置规格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1套、动态校准仪1套、零气发生器1套、氢气发生器1套、采样系统1套、标气和辅助气1套、标准机柜1套、数据采集传输系统1套;5、技术参数:5.1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需要通过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5.1.1监测方法:通过色谱柱分离、阀切换、反吹等手段分离出总烃中的甲烷,使非甲烷总烃单独出峰,直接测定浓度的方法。5.1.2非甲烷总烃测量范围:0~5000ppb;5.1.3分析周期:≤15min; 5.1.4富集温度最低设置≤-30℃; 5.1.5解析温度最高设置300℃以上; 5.1.6峰型:1ppmC(1ppmC=1μmol/mol(以碳计))丙烷、甲苯、乙酸乙酯、三氯乙烯的色谱图拖尾因子≤1.2; 5.1.7方法检出限:非甲烷总烃检出限≤5ppbC; 5.1.8系统空白:空白样品甲烷浓度≤5ppb、非甲烷总烃浓度≤5ppb;5.1.9校准曲线:非甲烷总烃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R2≥0.9995; 5.1.10湿度影响:非甲烷总烃的湿度影响≤±1.5%F.S.; 5.1.11 24h零点漂移:非甲烷总烃≤±1ppbC/24h; 5.1.12线性误差:非甲烷总烃的线性误差最大值≤±1%F.S.; 5.1.13以下为关键参数,均需满足要求:1)重复性:≤1%;2)量程漂移(非甲烷总烃):≤0.5%FS;实际测试3台设备平行性:≤2%;5.1.14色谱柱温控系统:温度范围+15℃~300℃,控制精度0.1℃;5.1.15切换阀带温度控制:阀的温度范围工作环境温度+5~225℃,为防止高沸点物质残留污染;5.1.16气路压力流量控制:采样流量0-250ml/min,高精度EPC电子压力/流量控制,压力设定精度0.01psi;5.1.17检测器动态线性范围:107;5.1.18检测器保护:自动点火,灭火自动切断气体和报警功能。5.1.19为确保设备可靠储运和运行,仪器具有高低温适应性试验项目的测试报告;5.1.20人机交互要求:分析仪表具有内置工业级电脑机和触摸操作显示屏;5.1.21安全要求:1)绝缘电阻:在工作环境中,监测系统电源端子对地或机壳的绝缘电阻≥20MΩ。2)绝缘强度:在工作环境中,监测系统在1500V(有效值)、50Hz正弦波实验电压下持续1分钟,不应出现击穿或飞弧现象。3)电源要求:监测系统应配有稳压电源,以确保供电符合220×(1±10%)VAC/50Hz的要求。4)其他要求:有易燃气体、有毒气体存在的单元和管路的气密性应满足GB/T30431,即0.3MPa压强下,30分钟压降≤0.01MPa,确保其不会泄露。仪器的高温加热区应设有防烫伤标识。5.1.22仪器控制软件应具有软件著作权。(提供软件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5.2动态校准仪5.2.1工作原理:通过气体质量流量控制器精确控制气体流量,将高浓度样品动态稀释至所需低浓度气体;5.2.2内部管路和接头全部经过严格惰性化处理,降低VOCs气体在管路中吸附残留的影响;5.2.3通过质量流量传感器,自动控制气体流量,具备零点校准功能;5.2.4气体混合区域恒压采用电子压力控制,控制压力范围:0~300kPa,精度小于±0.2kPa;5.2.5具有温控功能,混合区域温度可0~50℃设置,控制精度±1℃;质量流量传感器阀座温度可0~45℃温度设置,控制精度±1℃;5.2.6具有远程遥控或序列编辑功能;具有多点自动序列配气功能,具有单点或多点自动校准功能;5.2.7仪器支持通过内置序列设置方法实现多点自动校准功能;5.2.8稀释比率:1/20~1/5000;5.2.9流量测量精度:±1%满刻度;5.2.10流量控制重复性:±0.5%满刻度;5.2.11流量控制线性度:±0.2%满刻度;5.2.12具有自动检漏、压力检测和报警及保护功能;5.3零气发生器5.3.1输出零气流量:0-5000ml/min;5.3.2输出零气烃类含量:<100ppb;5.3.3输出零气压力:0.1-0.8MPa;5.3.4输出零气露点:<-40℃;5.3.5输出零气颗粒:<0.01μm;5.4氢气发生器5.4.1氢气纯度:≥99.999%;5.4.2氢气流量:0-300ml/min;5.4.3工作压力:0~0.4Mpa;5.4.4稳压精度:0.02Mpa;5.4.5流量显示:LED数字显示。5.5采样系统5.5.1采样装置:垂直层流式采样总管;5.5.2采样头:防止雨水和粗大的颗粒物落入总管,同时避免鸟类、小动物和大型昆虫进入总管。采样头的设计应保证采样气流不受风向影响,稳定进入总管;5.5.3采样总管:总管内径选择在4cm,采样总管内的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采样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应小于10s;5.5.4管线外壁加装保温套或加热器,加热温度控制在30℃~50℃;5.5.5制作材料: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5.5.6样品相对湿度:≤80%;5.5.7雷诺数:<2000;5.5.8电源电压:220VAC/50Hz。5.6标气和辅助气5.6.1 120ppm/10ppm甲烷/丙烷标准气体5.6.2 99.999%氮气5.7标准机柜5.7.1适当数量的标准机柜,散热性能良好,可容纳本次采购的非甲烷总烃分析仪、氢气发生器、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工控机等仪器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5.7.2使用机柜情况下,机柜采用导轨抽拉连接装载仪器,方便拆卸仪器与清洗仪器内部管路,机柜后侧有纵向导轨汇总各仪器的电缆线路;5.7.3机柜有接地孔线,所有的连接管线、接头等应采用防腐材质,不与被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5.8数据采集传输系统5.8.1工控机5.8.1.1CPU:≥2.0GHz;5.8.1.2内存:≥2GB;5.8.1.3硬盘容量:≥500GB;5.8.1.4显示器:≥12英寸;5.8.1.5通讯接口:RS232/485 COM口,不小于6个;网口,不少于2个。5.8.2数据采集软件5.8.2.1系统可以通过RS232口与分析仪器联接并采集仪器的测量结果及工作状态;5.8.2.2内置多种通讯协议,兼容各类环境监测分析仪器;5.8.2.3全面支持网络通讯:可以支持ADSL,CDMA,GPRS等多种通讯方式,所有具有数字通讯功能的设备均实现了远程网络通讯;5.8.2.4数据上传:数据上传握手机制与断点续传机制,支持监测站点多通道监测数据上传;5.8.2.5系统报警:系统可灵活设置各种报警方式;可远程显示现场工作状态、异常值自动报警,并能将报警信号自动发送给责任人员;5.8.2.6数据输出:数据采集与传输支持数字量和模拟量输出;5.8.2.7具备测量数据及实时状态的查询功能,按需要进行各种方式的数据查询;数据采集器应可正确显示分析仪测定的资料;5.8.2.8具备数据查询功能,不仅能查询一定时间段的历史数据,而且能查询分钟均值、小时均值,日均值等统计数据。 | ||||
(四)紫外辐射系统1、设备名称:紫外辐射系统2、数量:1套3、设备用途说明紫外辐射系统主要测量紫外线光谱的日灼部分,并可以显示紫外线指数、剂量率以及每日和总累积剂量。多层过滤器提供了与红斑作用光谱相匹配的光谱响应,扩散体提供了极佳的余弦反应。4、主要配置规格紫外辐射系统1套5、技术参数:5.1光谱响应(10%点):280到360纳米(红斑作用光谱);5.2余弦响应:±4%读数(0- 65°入射角);±9%读数(65- 85°入射角);5.3分辨率和单位:0.1MEDs(0- 19.9MEDs);1MEDs(19.9MEDs- 199MEDs);5.4测量范围:0 - 199MEDs;5.5精度:±5% 每日总量;5.6漂移:±2%每年;5.7紫外辐射指数,分辨率和单位:0.1 Index;5.8紫外辐射指数,测量范围:0-16 Index;5.9紫外辐射指数,精度:±5%满量程;5.10使用温度:- 40~ +65℃;5.11软件兼容WIN7、WIN10等主流桌面操作系统,软件需具备接入站点数据采集系统能力;5.12软件系统具备统计分析功能,至少包含5分钟值,小时制,日均值等功能。 | ||||
(五)工控机1、设备名称:工控机2、数量:1套3、主要配置规格工控机1套4、技术参数:4.1工控机4.1.1机箱:4U 19\"上架式;4.1.2主板:英特尔H61芯片组,两个千兆网口以上,支持9个以上USB口以上,支持VGA+DVI独立双显,支持10或以上RS-232,至少1个RS-485串口,速率:921.600Kbps;4.1.3CPU:i7,主频不低于3.2GHz;4.1.4内存:不低于16G;4.1.5硬盘:配2块硬盘,其中一块为固态硬盘用于安装操作系统,另一块为数据存储硬盘,容量不低于1T;4.1.6光驱:DVD光驱;4.1.7显示器:19寸,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4.1.8工业级路由器:支持中国移动、联通、电信4G/5G插卡上网,同时支持有线宽带光纤接入上网。 | ||||
(六)监测数据联网系统1、设备名称:监测数据联网系统2、数量:1套3、设备用途说明系统必须能采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9〕899号)和《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数据联网技术规定》(总站气字[2019]356号)中规定的自动监测设备数据,并具备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存储和上传功能。4、主要配置规格监测数据联网系统1套5、技术参数:5.1网络传输具备“一点多发”功能,可设置多个服务器地址并依次传输;具备“断点续传”功能,数据完整性保障机制,在网络恢复时自动回补缺失的数据。5.2数据采集项目包括: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仪、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紫外辐射系统等站房内仪器监测数据和仪器报警信息。5.3 数据采集可按照一定的采样周期(采样周期可配置)采集数据。5.4质控:可对质控任务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进行保存。5.5仪器状态监测:系统具备定时自动监测仪器的状态信息(采样流量、温度等)的功能,可按需上传到平台。5.6支持品牌:支持主流的大气监测设备,并且通过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5.7网络传输内容:按照《国家空气监测网子站监测数据报送传输协议》传输数据。传输内容包括:分析仪器的监测数据、仪器状态信息等。5.8统计功能:具备常规统计、分析功能,如日均值,历史数据查询等。5.9完善的调试工具:具备串口调试工具、驱动调试工具,可对系统的仪器接入进行快速诊断。5.10在线帮助:提供专业的在线帮助服务,帮助用户快速掌握本系统的使用。5.11运行稳定:安装部署调试后,系统可7*24小时稳定运行。5.12具备系统备份、还原功能,提高系统及数据安全性和完整性。可手动备份系统,当系统意外崩溃时,可使用还原功能使系统恢复正常,大大减少解决异常情况的响应时间,保证了数据的有效率和安全性。5.13 此站点的数据具备传输到辽宁省现有组分站管理平台的能力,能够兼容辽宁省现有组分站管理平台,需提供传输通讯协议(通讯协议需盖平台所有单位或开发单位公章)。5.14 此站点数据软件具备接收辽宁省现有组分站管理平台数据和指令信息的能力,提供佐证材料。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填表要求:
填表要求:包号: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4日期: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站房建设、仪器设备供货安装,安装完成后(10)日内完成调试,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 |||||||||||||||||||||||||||||||||||||||||||||||||||||||||||||||||||||||||||
2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必须将货物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付合同价款的30%,供货到50%再付合同价款的20%,全部供货完毕且安装调试后正常运转,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 |||||||||||||||||||||||||||||||||||||||||||||||||||||||||||||||||||||||||||
4 | ★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验收程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质量保证期:1年(时间自履约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不少于1年)。 | |||||||||||||||||||||||||||||||||||||||||||||||||||||||||||||||||||||||||||
6 | ★质保期内,对设备质量提供1年供上门免费维修服务(时间自履约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不少于1年); | |||||||||||||||||||||||||||||||||||||||||||||||||||||||||||||||||||||||||||
7 | ★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1)热线支持:需提供热线支持联系电话;(2)现场支持:7*24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 | |||||||||||||||||||||||||||||||||||||||||||||||||||||||||||||||||||||||||||
8 |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1)在保质期内,若因卖方提供的设备和产品存在缺陷,卖方负责免费更换。(2)质保期后由于买方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对产品和设备的损坏,而并非卖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卖方可负责维修并收取材料费。(3)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相关资料,并提供维修服务承诺书。 | |||||||||||||||||||||||||||||||||||||||||||||||||||||||||||||||||||||||||||
9 | ★1、运维概述运维服务范围:站点内所有监测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安防监控设备、辅助设备、站房、供电、防雷等全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耗材和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检定以及数据审核等工作,以及承担站房租赁、电力和网络通讯费用(此部分费用提供发票或收据即可)。供方的运维工作须接受需方的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各监测仪器稳定运行、数据传输正常。运维期限为仪器设备验收之日起,一年。2、人员、车辆及设备配备要求 (1)站房的场地租赁费、站房租赁费、电费和通讯费,以及站房基础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和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全部由供方承担,并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2)供方配备项目负责人、数据审核人员、运维人员等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数据审核人员1人,运维人员1人,选派其中1人长期在省抚顺中心办公。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以上人员,并向需方报备,运维期间若有更换及时报备。具体要求如下:运维人员应为专职人员,不允许参与本项以外的工作,特别是本项目以外的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工作;运维人员须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举办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领域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或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空气自动监测上岗证,未取得以上资格的人员不得独立开展站点运维工作。(3)供方配备专用巡检车辆1辆。(4)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站点配备标准气体1套,标气须为一级标准气体;流量计套数(每套至少包括大、小两个量程)1套;一级压力计、一级温度计和一级湿度计配备1套。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所有质控设备,并向需方报备。(5)供方须为本项目配置子站工控机1套。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所有仪器设备,并向需方报备。(6)供方须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本技术要求中涉及的仪器设备的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1年使用量配置。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若无原厂生产的,应经需方评估确认),严禁使用劣质备品备件和耗材。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耗材和备件,并向需方报备。(7)供方不得擅自改变站点网络传输方式;如站点具备有线网络传输条件,应使用有线网络传输。(8)中标后,应无条件接收需方或需方组织的检查并提供相关材料。3、运行维护总体要求3.1 每台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每日(含节假日)完成站内所有数据的审核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3.2 供应商应及时填写各种维护记录、维修记录、质控记录并按季度提交给采购人。3.3 供应商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文章发表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4供应商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整洁,保证空调、排风扇、UPS、蓄电池组等正常工作,并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保证室内温度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湿度在80%以下。3.5供应商负责设备维护所需的各种耗材、配件、备件等的购置和更换,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按照规定的设备维护周期,不论是否损坏均定期及时更换耗材配件;对滤膜、过滤器、纸带等耗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3.6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1个月内配齐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中所涉及的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7 供应商在项目执行到期前1个月对所有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检修,并提供项目到期后1个月内的耗材供应,以保证后续运维服务的开展。3.8 进行维护时,应严格按照各类仪器操作维护说明要求,注意安全,防止意外。3.9 节假日期间必须进行正常日常维护,保证数据正常,若遇仪器故障及时解决。3.10 运维期间,中标供应商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委托管理期间,站点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因洪水、地震、飓风、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中标供应商不承担责任。4、运行维护工作制度要求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1)站点的日常运行维护;(2)站点的日常质量管理;(3)站点的日常安全管理;(4)站点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上报;(5)站点设备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6)站点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7)站点监测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8)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或当仪器损坏不能修复时,应在24小时之内报告需方;(9)涉及站点迁移的,供方应做好迁移前后监测仪器设备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5、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5.1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仪 (1)每日 a.系统状态检查检查系统是否有报警等异常提示,以及富集/解析模块、分析模块的温度、气压、时间、流量、电压等重要参数是否正常。系统状态检查可通过远程或者现场检查的方式完成。 b.基线检查 按照厂家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要求检查图谱基线(质谱应使用TIC 图)是否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特别是水分对基线的影响。如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应及时标识或剔除异常数据或对受影响的化合物进行重积分。 c. 保留时间漂移 根据保留时间前、中、后各段经常检出且浓度较高的特征 VOCs组分检查保留时间漂移是否超出 0.5min,如超出要求应重新设置保留时间积分窗。重点关注漂移是否影响监测组分的自动积分,如有影响,应进行重积分。对于采用中心切割法的系统,应审核其中心切割点是否影响目标化合物的积分。 d.质谱检测器内标响应检查对质谱内标化合物特征离子丰度进行检查,质谱内标定量离子峰面积变化应在校准曲线绘制时离子峰面积的 50%~150%范围内。如系统具备氟利昂 11、12、113 等天然源组分的检测能力,可将其作为天然内标系统定量稳定性,具体检查方法与合格标准应根据系统作业指导书执行。 e. 数据标识与重积分 日审核结束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行重积分的谱图和色谱峰进行重积分。 (2)每周 a.检查富集/解析模块和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和运行情况。b.零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 检查频率不低于每周一次,在环境空气分析结束后进行一次全系统空白检查,记录各化合物浓度作为其日常残留。各化合物日常残留应低于方法检出限且低于 0.1nmol/mol,零气空白检查不合格的化合物应对其进行标识。若超过 20%的化合物或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重点 VOCs 组分不合格,应对系统进行检查,检查零气质量或清洗、更换系统管路。 c.单点质控检查 检查频率不低于每周一次,在零气空白检查结束后通入一次单点标准气体,标准气体浓度选择日常平均浓度或标准曲线中间点浓度(推荐核查浓度≤2 nmol/mol)。分析结束后,记录各化合物浓度并计算其与标准气体的相对误差,超过 20%为不合格(质谱检测器放宽至30%)。如超过 20%的化合物或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重点 VOCs(如苯系物等)不合格,则应检查系统,并重新绘制标准曲线。所有单点检查不合格目标化合物应对其进行明确标识,提醒相关单位慎重使用。 应根据单点检查谱图检查各化合物保留时间漂移与分离情况。若保留时间漂移影响积分,应重新设置积分窗口。 环戊烷和异戊烷、2,3-而甲基戊烷和 2 甲基己烷、邻二甲苯和苯乙烯的分离度≤1 时,或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目标化合物(如苯系物等,间、对二甲苯除外)分离度≤1 时,应检查系统,重新设置色谱方法或者更换色谱柱等方法提高分离度,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单点检查完成后,应进行至少 1 次系统空白检查,清洗系统残留。若长期单点检查后的系统空白检查表明各目标化合物残留均低于检出限,可省去清洗环节。(3)每月:采样流量检查 不低于每月一次的检查频率,或在绘制标准曲线前应使用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的标准流量计对采样流量进行检查。标准流量计接入位置建议在系统的样品气进气口处。如系统不采用流量控制器或厂家说明书、作业指导书有明确的流量或采样体积检查操作的,流量或采样体积检查按既有要求进行。采样流量示值与标准流量计示值的相对偏差应≤±5%(如采样流量为标况流量,标准流量计标况状态应与采样流量计一致;如采样流量为工况流量,标准流量计也应为工况流量)。相对偏差超出±5%时应进行检查或校准,同时对期间监测数据进行复核,不合格的数据应进行数据异常标识。(4)每季度a. 标准曲线绘制 绘制标准曲线前,应进行零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空白合格时进行标准曲线绘制。标准曲线至少每三个月重新绘制一次,并且至少包含 5 个浓度点。关键部位维修维护或更换,如进行检测器的清洗、质谱调谐后,需重新绘制标准曲线。标准曲线要求与 4.3.2 一致。 b. 验漏检查 每周系统状态检查时核查系统气密性,每三个月应按系统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验漏检查。如系统条件允许,验漏应尽可能覆盖采样、富集/注射模块、气相色谱和检测器等全部环节。 c.温度、压力传感器检查 如系统条件允许,应根据厂家提供的作业指导书或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富集模块、气相色谱和检测器的温度、压力传感器进行检查。 (5)每年:年度预防性维护 每年对系统、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预防性维护后系统应进行全面质控检查。 5.2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1)每日维护内容a.检查仪器运行状态,包括流量、环境压力、环境温度等是否正常,仪器报警应及时处理。b.如具有自动质控功能,应检查自动质控结果。(2)每周维护内容a.每周至少一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3)每月维护内容a.每月应该对仪器散热风扇过滤网进行清洗。b.每月检查排风管或过滤器,防止堵塞。c.更换耗材、试剂与配件。(4)每年维护内容 a.每年对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对系统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保养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以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5.3 紫外辐射系统(1)每日维护内容a.检查仪器运行状态,包括环境压力、环境温度等是否正常,仪器报警应及时处理。b.如具有自动质控功能,应检查自动质控结果。(2)每周维护内容a.每周至少一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3)每月维护内容a.每月应该对仪器散热、过滤网进行清洗。b.每月检查排风管或过滤器,防止堵塞。c.更换耗材、试剂与配件。(4)每年维护内容 a.每年对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对系统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保养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以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6、质量控制要求6.1 量值溯源按照国家和采购人要求做好标准传递、监测仪器校准、数据质量控制,并做好标准物质的定期更换、计量器具的定期送检(校准)及各种质控检查和量值溯源工作。供应商所使用的标准气体需为国家环保部标样所或国家标物中心生产的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气体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6.2 记录和档案管理应建立站点运行维护档案,将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日常运维中使用运行管理相关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几种,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表格的具体设计方案。每日数据检查表、站房巡检记录、仪器设备维护记录、仪器设备维修记录、仪器校准检查记录、耗材使用记录、备品备件管理记录表。7、维修要求7.1 供应商须负责站内各组成部分非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引起的采样、检测、数据传输等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负责站内仪器设备常规耗品、耗材、易损件的更换。7.2 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若监测仪器主要分析单元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比对实验和校准检查使之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对运行过程中的仪器故障供应商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返厂维修或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正式接管后,UPS、蓄电池组、空调等辅助设施均交由供应商管理,若需维修或更换,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7.3 供应商需在成交后做好技术、备件储备,若出现设备故障,不应因技术或备件缺失而耽误维修进程。7.4 维修时间要求:一般故障48小时内解决,严重故障120小时内解决(进口设备若需返回国外厂家维修的除外)。8、考核要求8.1 考核办法运维期内采购人组织进行2次考核,每半年考核1次,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单设备监测数据捕获率、数据质控合格率以及运行维护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半年度运维费的主要依据。8.2 考核得分计算方法考核内容为监测数据获取率、数据质控合格率(以下简称“两率”)以及运行维护的内容。数据捕获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数据质控合格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质控合格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24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挥发性有机物考核办法1、数据有效性规定(1)考核时段内监测数据捕获率须高于85%(含),数据质控合格率须高于75%(含),臭氧高值季节(5-10月)月数据有效率须高于75%(含),否则,不予支付该站点的运维费。(2)考核时段内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须高于80%(含),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数据质控合格率计算规则:所监测的116种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中有 80%(含)以上组分满足质控要求,且不满足的关键组分个数不超过 5 个,则该小时数据为质控合格数据。33种关键组分见下表:关键组分清单:序号关键组分名称序号关键组分名称1乙烷18正庚烷2乙烯191,2,3-三甲苯3乙炔201,2,4-三甲苯4丙烷211,3,5-三甲苯5丙烯22氯甲烷6异丁烷23二氯甲烷7正丁烷241,2-二氯乙烷8异戊烷251,2-二氯丙烷9正戊烷26氟利昂1110异戊二烯27氟利昂1211苯28氟利昂11312甲苯29氟利昂11413间/对二甲苯30四氯化碳14邻二甲苯31甲醛l5乙苯32乙醛16苯乙烯33丙酮17正己烷——(3)计算两率时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须供方提供当地环保部门或电力部门书面确认函(以确认人签字和公章为准),否则,不予扣除。2、考核得分计算方法两率达到规定要求后,按照以下规定就行量化打分。(1)两率部分(60分)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高于85%(含)的,得60分;75%(含)-85%的,得分为60×(数据质控合格率/85%);低于75%的,得0分。(2)运行维护部分(40分)运行维护部分由需方组织检查核实,检查内容包括日常运维任务完成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采样系统维护效果、仪器日常维护效果、质量控制效果、人员与档案记录管理情况等,共计40分。具体检查内容和分值分配以需方实际制定的检查方案为准,若一次付款期内组织多次检查,取单次检查最低得分计入总分。(3)其它扣分项由于供方原因导致数据审核一次未通过的,站点每次扣减0.2分,累计计入总分;每个运维期结束后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时发现所提供的运维记录、总结报告等材料上存在错误的,站点每项扣减0.2分,累计计入总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未做实质性响应或未达到合同要求,站点每项扣减2分,累计计入总分(对周期性或重复性内容,按次数累计),否则,每项扣减2分,累计计入总分。(4)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总分=两率得分+运行维护得分-其它扣分项运维经费核算方法每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每次合同款支付的依据,半年度考核总分高于95分(含)的,支付考核期内全部运维费;考核总分在90(含)~95分,支付考核期90%运维费;85(含)~90分,支付考核期70%运维费;考核总分在80(含)-85分的,支付考核期50%运维费;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不予支付该站点当期运维费。1、供应商技术条件要求1.1供应商无权将委托方的任何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合作、经济担保及资产抵押。1.2 供应商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文章发表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价格测算2.1运维价格由供应商按上述主要工作和维护要求,综合考虑人员工资、仪器维修维护(滤膜、滤纸、标气等耗材及维修)、站房及附属设施维护、质控成本(标准物质、仪器检定校准费用等)、税金和管理费等进行测算。合同履约期间,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上述任何费用。2.2 签订运维合同后仪器可能产生的维修费用(含仪器厂家收取费用及包装运输保险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承担,项目结束后如有仪器设备因供应商人员操作不当损坏,需在支付合同金额时扣除。3、其它规定3.1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扣除考核时段内所有站点运行经费并终止合同,同时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拖延、阻碍、拒绝质量检查或飞行检查的,采样、分析、数据采集和传输等过程人为干扰的,伪造运维质控记录等情况。3.2 供应商无权将委托方的任何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合作、经济担保及资产抵押。3.3 供应商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文章发表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序号 | 关键组分名称 | 序号 | 关键组分名称 | 1 | 乙烷 | 18 | 正庚烷 | 2 | 乙烯 | 19 | 1,2,3-三甲苯 | 3 | 乙炔 | 20 | 1,2,4-三甲苯 | 4 | 丙烷 | 21 | 1,3,5-三甲苯 | 5 | 丙烯 | 22 | 氯甲烷 | 6 | 异丁烷 | 23 | 二氯甲烷 | 7 | 正丁烷 | 24 | 1,2-二氯乙烷 | 8 | 异戊烷 | 25 | 1,2-二氯丙烷 | 9 | 正戊烷 | 26 | 氟利昂11 | 10 | 异戊二烯 | 27 | 氟利昂12 | 11 | 苯 | 28 | 氟利昂113 | 12 | 甲苯 | 29 | 氟利昂114 | 13 | 间/对二甲苯 | 30 | 四氯化碳 | 14 | 邻二甲苯 | 31 | 甲醛 | l5 | 乙苯 | 32 | 乙醛 | 16 | 苯乙烯 | 33 | 丙酮 | 17 | 正己烷 | — | — | |||
序号 | 关键组分名称 | 序号 | 关键组分名称 | |||||||||||||||||||||||||||||||||||||||||||||||||||||||||||||||||||||||||
1 | 乙烷 | 18 | 正庚烷 | |||||||||||||||||||||||||||||||||||||||||||||||||||||||||||||||||||||||||
2 | 乙烯 | 19 | 1,2,3-三甲苯 | |||||||||||||||||||||||||||||||||||||||||||||||||||||||||||||||||||||||||
3 | 乙炔 | 20 | 1,2,4-三甲苯 | |||||||||||||||||||||||||||||||||||||||||||||||||||||||||||||||||||||||||
4 | 丙烷 | 21 | 1,3,5-三甲苯 | |||||||||||||||||||||||||||||||||||||||||||||||||||||||||||||||||||||||||
5 | 丙烯 | 22 | 氯甲烷 | |||||||||||||||||||||||||||||||||||||||||||||||||||||||||||||||||||||||||
6 | 异丁烷 | 23 | 二氯甲烷 | |||||||||||||||||||||||||||||||||||||||||||||||||||||||||||||||||||||||||
7 | 正丁烷 | 24 | 1,2-二氯乙烷 | |||||||||||||||||||||||||||||||||||||||||||||||||||||||||||||||||||||||||
8 | 异戊烷 | 25 | 1,2-二氯丙烷 | |||||||||||||||||||||||||||||||||||||||||||||||||||||||||||||||||||||||||
9 | 正戊烷 | 26 | 氟利昂11 | |||||||||||||||||||||||||||||||||||||||||||||||||||||||||||||||||||||||||
10 | 异戊二烯 | 27 | 氟利昂12 | |||||||||||||||||||||||||||||||||||||||||||||||||||||||||||||||||||||||||
11 | 苯 | 28 | 氟利昂113 | |||||||||||||||||||||||||||||||||||||||||||||||||||||||||||||||||||||||||
12 | 甲苯 | 29 | 氟利昂114 | |||||||||||||||||||||||||||||||||||||||||||||||||||||||||||||||||||||||||
13 | 间/对二甲苯 | 30 | 四氯化碳 | |||||||||||||||||||||||||||||||||||||||||||||||||||||||||||||||||||||||||
14 | 邻二甲苯 | 31 | 甲醛 | |||||||||||||||||||||||||||||||||||||||||||||||||||||||||||||||||||||||||
l5 | 乙苯 | 32 | 乙醛 | |||||||||||||||||||||||||||||||||||||||||||||||||||||||||||||||||||||||||
16 | 苯乙烯 | 33 | 丙酮 | |||||||||||||||||||||||||||||||||||||||||||||||||||||||||||||||||||||||||
17 | 正己烷 | — | —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16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格式17(以上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投标人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日期:签字人(签字):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18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本次投标提供的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单位)作为单位的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格式19日期: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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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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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一、项目要求第三章货物需求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必须将货物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站房建设、仪器设备供货安装,安装完成后(10)日内完成调试,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4)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3)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2)验收程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1、(1)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现场支持:7*24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1)热线支持:需提供售后服务联系人及固定电话;1、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二、售后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5、质量保证期:1年(时间自履约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不少于1年)。4、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后付合同价款的30%,供货到50%再付合同价款的20%,全部供货完毕且安装调试后正常运转,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三、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能力建设运维服务要求(3)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相关资料,并提供维修服务承诺书。(2)质保期后由于买方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对产品和设备的损坏,而并非卖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卖方可负责维修并收取材料费。(1)在保质期内,若因卖方提供的设备和产品存在缺陷,卖方负责免费更换。3、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2、质保期内,对设备质量提供1年供上门免费维修服务(时间自履约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不少于1年);
运维人员应为专职人员,不允许参与本项以外的工作,特别是本项目以外的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工作;(2)供方配备项目负责人、数据审核人员、运维人员等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数据审核人员1人,运维人员1人,选派其中1人长期在省抚顺中心办公。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以上人员,并向需方报备,运维期间若有更换及时报备。具体要求如下:(1)站房的场地租赁费、站房租赁费、电费和通讯费,以及站房基础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和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全部由供方承担,并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2、人员、车辆及设备配备要求运维服务范围:站点内所有监测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安防监控设备、辅助设备、站房、供电、防雷等全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耗材和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检定以及数据审核等工作,以及承担站房租赁、电力和网络通讯费用(此部分费用提供发票或收据即可)。供方的运维工作须接受需方的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各监测仪器稳定运行、数据传输正常。运维期限为仪器设备验收之日起,一年。1、运维概述
(7)供方不得擅自改变站点网络传输方式;如站点具备有线网络传输条件,应使用有线网络传输。(6)供方须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本技术要求中涉及的仪器设备的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1年使用量配置。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若无原厂生产的,应经需方评估确认),严禁使用劣质备品备件和耗材。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耗材和备件,并向需方报备。(5)供方须为本项目配置子站工控机1套。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所有仪器设备,并向需方报备。(4)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站点配备标准气体1套,标气须为一级标准气体;流量计套数(每套至少包括大、小两个量程)1套;一级压力计、一级温度计和一级湿度计配备1套。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所有质控设备,并向需方报备。(3)供方配备专用巡检车辆1辆。运维人员须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举办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领域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或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空气自动监测上岗证,未取得以上资格的人员不得独立开展站点运维工作。
3.4供应商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整洁,保证空调、排风扇、UPS、蓄电池组等正常工作,并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保证室内温度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湿度在80%以下。3.3供应商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文章发表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2供应商应及时填写各种维护记录、维修记录、质控记录并按季度提交给采购人。3.1每台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每日(含节假日)完成站内所有数据的审核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3、运行维护总体要求(8)中标后,应无条件接收需方或需方组织的检查并提供相关材料。
3.10运维期间,中标供应商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委托管理期间,站点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因洪水、地震、飓风、台风、站房外部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武装冲突、蓄意破坏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中标供应商不承担责任。3.9节假日期间必须进行正常日常维护,保证数据正常,若遇仪器故障及时解决。3.8进行维护时,应严格按照各类仪器操作维护说明要求,注意安全,防止意外。3.7供应商在项目执行到期前1个月对所有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检修,并提供项目到期后1个月内的耗材供应,以保证后续运维服务的开展。3.6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1个月内配齐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中所涉及的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半年的消耗量配置。(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5供应商负责设备维护所需的各种耗材、配件、备件等的购置和更换,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点,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按照规定的设备维护周期,不论是否损坏均定期及时更换耗材配件;对滤膜、过滤器、纸带等耗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
(4)站点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上报;(3)站点的日常安全管理;(2)站点的日常质量管理;(1)站点的日常运行维护;运维过程中主要完成以下工作:4、运行维护工作制度要求
5、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9)涉及站点迁移的,供方应做好迁移前后监测仪器设备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8)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或当仪器损坏不能修复时,应在24小时之内报告需方;(7)站点监测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6)站点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5)站点设备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
按照厂家说明书或作业指导书要求检查图谱基线(质谱应使用TIC图)是否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特别是水分对基线的影响。如存在异常漂移和波动,应及时标识或剔除异常数据或对受影响的化合物进行重积分。b.基线检查检查系统是否有报警等异常提示,以及富集/解析模块、分析模块的温度、气压、时间、流量、电压等重要参数是否正常。系统状态检查可通过远程或者现场检查的方式完成。a.系统状态检查(1)每日5.1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仪
日审核结束后,应对异常数据进行无效标识或剔除,并对需要进行重积分的谱图和色谱峰进行重积分。e.数据标识与重积分对质谱内标化合物特征离子丰度进行检查,质谱内标定量离子峰面积变化应在校准曲线绘制时离子峰面积的50%~150%范围内。如系统具备氟利昂11、12、113等天然源组分的检测能力,可将其作为天然内标系统定量稳定性,具体检查方法与合格标准应根据系统作业指导书执行。d.质谱检测器内标响应检查根据保留时间前、中、后各段经常检出且浓度较高的特征VOCs组分检查保留时间漂移是否超出0.5min,如超出要求应重新设置保留时间积分窗。重点关注漂移是否影响监测组分的自动积分,如有影响,应进行重积分。对于采用中心切割法的系统,应审核其中心切割点是否影响目标化合物的积分。c.保留时间漂移
检查频率不低于每周一次,在零气空白检查结束后通入一次单点标准气体,标准气体浓度选择日常平均浓度或标准曲线中间点浓度(推荐核查浓度≤2nmol/mol)。分析结束后,记录各化合物浓度并计算其与标准气体的相对误差,超过20%为不合格(质谱检测器放宽至30%)。如超过20%的化合物或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重点VOCs(如苯系物等)不合格,则应检查系统,并重新绘制标准曲线。所有单点检查不合格目标化合物应对其进行明确标识,提醒相关单位慎重使用。c.单点质控检查检查频率不低于每周一次,在环境空气分析结束后进行一次全系统空白检查,记录各化合物浓度作为其日常残留。各化合物日常残留应低于方法检出限且低于0.1nmol/mol,零气空白检查不合格的化合物应对其进行标识。若超过20%的化合物或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重点VOCs组分不合格,应对系统进行检查,检查零气质量或清洗、更换系统管路。b.零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a.检查富集/解析模块和气相色谱检测器参数设置和运行情况。(2)每周
(4)每季度不低于每月一次的检查频率,或在绘制标准曲线前应使用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的标准流量计对采样流量进行检查。标准流量计接入位置建议在系统的样品气进气口处。如系统不采用流量控制器或厂家说明书、作业指导书有明确的流量或采样体积检查操作的,流量或采样体积检查按既有要求进行。采样流量示值与标准流量计示值的相对偏差应≤±5%(如采样流量为标况流量,标准流量计标况状态应与采样流量计一致;如采样流量为工况流量,标准流量计也应为工况流量)。相对偏差超出±5%时应进行检查或校准,同时对期间监测数据进行复核,不合格的数据应进行数据异常标识。(3)每月:采样流量检查单点检查完成后,应进行至少1次系统空白检查,清洗系统残留。若长期单点检查后的系统空白检查表明各目标化合物残留均低于检出限,可省去清洗环节。环戊烷和异戊烷、2,3-而甲基戊烷和2甲基己烷、邻二甲苯和苯乙烯的分离度≤1时,或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目标化合物(如苯系物等,间、对二甲苯除外)分离度≤1时,应检查系统,重新设置色谱方法或者更换色谱柱等方法提高分离度,重新绘制标准曲线。应根据单点检查谱图检查各化合物保留时间漂移与分离情况。若保留时间漂移影响积分,应重新设置积分窗口。
如系统条件允许,应根据厂家提供的作业指导书或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富集模块、气相色谱和检测器的温度、压力传感器进行检查。c.温度、压力传感器检查每周系统状态检查时核查系统气密性,每三个月应按系统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验漏检查。如系统条件允许,验漏应尽可能覆盖采样、富集/注射模块、气相色谱和检测器等全部环节。b.验漏检查绘制标准曲线前,应进行零气空白检查(全系统空白),空白合格时进行标准曲线绘制。标准曲线至少每三个月重新绘制一次,并且至少包含5个浓度点。关键部位维修维护或更换,如进行检测器的清洗、质谱调谐后,需重新绘制标准曲线。标准曲线要求与4.3.2一致。a.标准曲线绘制
b.如具有自动质控功能,应检查自动质控结果。a.检查仪器运行状态,包括流量、环境压力、环境温度等是否正常,仪器报警应及时处理。(1)每日维护内容5.2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每年对系统、辅助设备、校准或配气设备等开展预防性维护,对关键零部件进行拆卸清洁和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换。预防性维护后系统应进行全面质控检查。(5)每年:年度预防性维护
c.更换耗材、试剂与配件。b.每月检查排风管或过滤器,防止堵塞。a.每月应该对仪器散热风扇过滤网进行清洗。(3)每月维护内容a.每周至少一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2)每周维护内容
b.如具有自动质控功能,应检查自动质控结果。a.检查仪器运行状态,包括环境压力、环境温度等是否正常,仪器报警应及时处理。(1)每日维护内容5.3紫外辐射系统a.每年对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对系统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保养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以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4)每年维护内容
c.更换耗材、试剂与配件。b.每月检查排风管或过滤器,防止堵塞。a.每月应该对仪器散热、过滤网进行清洗。(3)每月维护内容a.每周至少一次现场巡检,检查仪器运行状态。(2)每周维护内容
6.2记录和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和采购人要求做好标准传递、监测仪器校准、数据质量控制,并做好标准物质的定期更换、计量器具的定期送检(校准)及各种质控检查和量值溯源工作。供应商所使用的标准气体需为国家环保部标样所或国家标物中心生产的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气体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6.1量值溯源6、质量控制要求a.每年对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对系统进行检查与清洁,更换必要的耗材与配件。保养后应对仪器进行全面校准与检查,以确保仪器在维护前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4)每年维护内容
7.3供应商需在成交后做好技术、备件储备,若出现设备故障,不应因技术或备件缺失而耽误维修进程。7.2仪器经过维修后,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确保维修内容全部完成,性能通过检测程序;若监测仪器主要分析单元进行了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比对实验和校准检查使之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对运行过程中的仪器故障供应商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返厂维修或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正式接管后,UPS、蓄电池组、空调等辅助设施均交由供应商管理,若需维修或更换,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7.1供应商须负责站内各组成部分非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引起的采样、检测、数据传输等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负责站内仪器设备常规耗品、耗材、易损件的更换。7、维修要求每日数据检查表、站房巡检记录、仪器设备维护记录、仪器设备维修记录、仪器校准检查记录、耗材使用记录、备品备件管理记录表。应建立站点运行维护档案,将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日常运维中使用运行管理相关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几种,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表格的具体设计方案。
考核内容为监测数据获取率、数据质控合格率(以下简称“两率”)以及运行维护的内容。8.2考核得分计算方法运维期内采购人组织进行2次考核,每半年考核1次,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单设备监测数据捕获率、数据质控合格率以及运行维护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半年度运维费的主要依据。8.1考核办法8、考核要求7.4维修时间要求:一般故障48小时内解决,严重故障120小时内解决(进口设备若需返回国外厂家维修的除外)。
(1)考核时段内监测数据捕获率须高于85%(含),数据质控合格率须高于75%(含),臭氧高值季节(5-10月)月数据有效率须高于75%(含),否则,不予支付该站点的运维费。1、数据有效性规定挥发性有机物考核办法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24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数据质控合格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质控合格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数据捕获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
两率达到规定要求后,按照以下规定就行量化打分。2、考核得分计算方法(3)计算两率时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须供方提供当地环保部门或电力部门书面确认函(以确认人签字和公章为准),否则,不予扣除。关键组分清单:(2)考核时段内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须高于80%(含),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数据质控合格率计算规则:所监测的116种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中有80%(含)以上组分满足质控要求,且不满足的关键组分个数不超过5个,则该小时数据为质控合格数据。33种关键组分见下表:
序号 | 关键组分名称 | 序号 | 关键组分名称 |
1 | 乙烷 | 18 | 正庚烷 |
2 | 乙烯 | 19 | 1,2,3-三甲苯 |
3 | 乙炔 | 20 | 1,2,4-三甲苯 |
4 | 丙烷 | 21 | 1,3,5-三甲苯 |
5 | 丙烯 | 22 | 氯甲烷 |
6 | 异丁烷 | 23 | 二氯甲烷 |
7 | 正丁烷 | 24 | 1,2-二氯乙烷 |
8 | 异戊烷 | 25 | 1,2-二氯丙烷 |
9 | 正戊烷 | 26 | 氟利昂11 |
10 | 异戊二烯 | 27 | 氟利昂12 |
11 | 苯 | 28 | 氟利昂113 |
12 | 甲苯 | 29 | 氟利昂114 |
13 | 间/对二甲苯 | 30 | 四氯化碳 |
14 | 邻二甲苯 | 31 | 甲醛 |
l5 | 乙苯 | 32 | 乙醛 |
16 | 苯乙烯 | 33 | 丙酮 |
17 | 正己烷 | — | — |
由于供方原因导致数据审核一次未通过的,站点每次扣减0.2分,累计计入总分;(3)其它扣分项运行维护部分由需方组织检查核实,检查内容包括日常运维任务完成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采样系统维护效果、仪器日常维护效果、质量控制效果、人员与档案记录管理情况等,共计40分。具体检查内容和分值分配以需方实际制定的检查方案为准,若一次付款期内组织多次检查,取单次检查最低得分计入总分。(2)运行维护部分(40分)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高于85%(含)的,得60分;75%(含)-85%的,得分为60×(数据质控合格率/85%);低于75%的,得0分。(1)两率部分(60分)
每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每次合同款支付的依据,半年度考核总分高于95分(含)的,支付考核期内全部运维费;考核总分在90(含)~95分,支付考核期90%运维费;85(含)~90分,支付考核期70%运维费;考核总分在80(含)-85分的,支付考核期50%运维费;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不予支付该站点当期运维费。运维经费核算方法考核总分=两率得分+运行维护得分-其它扣分项(4)考核总分(100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未做实质性响应或未达到合同要求,站点每项扣减2分,累计计入总分(对周期性或重复性内容,按次数累计),否则,每项扣减2分,累计计入总分。每个运维期结束后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时发现所提供的运维记录、总结报告等材料上存在错误的,站点每项扣减0.2分,累计计入总分;
2.2签订运维合同后仪器可能产生的维修费用(含仪器厂家收取费用及包装运输保险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承担,项目结束后如有仪器设备因供应商人员操作不当损坏,需在支付合同金额时扣除。2.1运维价格由供应商按上述主要工作和维护要求,综合考虑人员工资、仪器维修维护(滤膜、滤纸、标气等耗材及维修)、站房及附属设施维护、质控成本(标准物质、仪器检定校准费用等)、税金和管理费等进行测算。合同履约期间,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上述任何费用。2、价格测算1.2供应商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文章发表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1供应商无权将委托方的任何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合作、经济担保及资产抵押。1、供应商技术条件要求
★四、规格、参数、技术标准及要求3.3供应商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文章发表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2供应商无权将委托方的任何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合作、经济担保及资产抵押。3.1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扣除考核时段内所有站点运行经费并终止合同,同时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拖延、阻碍、拒绝质量检查或飞行检查的,采样、分析、数据采集和传输等过程人为干扰的,伪造运维质控记录等情况。3、其它规定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一) | 站房建设 | 1、设备名称:站房建设2、数量:1套3、设备用途说明:统筹考虑后续的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的需求,本次新建的站房预留相关设备的位置、用电容量等基础条件,避免重复建设。本次新建站房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包含通三相电、通网、通路、场地平整等内容,达到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站房建设方需承担站房外部的电力接入等相关费用。4、主要配置规格空气自动监测站房1个、空调3个、消防系统1套、防雷系统1套、稳压电源、机架等辅助设备1套、UPS电源2套(10KW/个)、安防系统1套。实验台桌椅3套。5、技术参数5.1站房满足 (1)地基基础:在指定地点(见附表)修建用于放置站房基础,基础高为0.2-1米。(2)在地基基础上搭建彩板或集装箱站房,站房要求实用、美观、牢固。(3)站房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高度为2.7m(外部尺寸),站房长宽依据现场条件而定。(4)站房材料:采用内外壁均为优质冷轧彩钢板,钢板厚度不小于0.5mm;中间保温层厚度不低于100 mm,材质为聚氨酯;站房地面配静电地板或地胶。(5)骨架拼装,平顶屋面采用结构防水,屋面下有加强钢粱,保证站房整体强度。(6)板材传热系数:0.38 kcal/m2h℃。(7)隔音量:20dB。(8)站房内设立隔断,将站房分为工作室和缓冲间。(9)楼顶设置不锈钢围栏,高度不低于1m。(10)设置到达站房屋顶Z字型楼梯,需建设外置楼梯。楼梯安装需根据站房实际情况。楼梯使用便捷、安全、稳固。(11)在墙壁上装置抽气风机排气口。(12)站房内应配备满足激光雷达监测用的天窗。5.2站房内配电满足(1)站房内设配电箱一个,配电箱内配置60A三相电度表1个、60A三相空气总开关1个。(2)分三组单相220V/20A,各项分别设25A空气开关一个;具体为稳压插座一相(仪器用)、非稳压插座一相(采样泵和临行用电)、空调和照明一相。(3)室内空调插座2个(220V/16A),其余安全电源插座8个,其中4个稳压4个非稳压(220V/10A带地线插孔);电源线不小于4平方米,合适走线槽若干。(4)站房内至少设置4组照明灯,要求灯光无死角。5.3站房通电、通路要求(1)依据站房所在位置现有通电条件,将附近电源引至站房内。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申请独立用电账户、现有变压器容量增容、铺设电缆等,保证站房正常用电需求,承担全部费用。(2)依据站房所在位置现有通路条件,硬化进入站房路面,建在楼顶的站房要修建达到楼顶的固定斜梯。5.4站房空调满足配备3台空调,其中2台为立柜式空调,另1台为壁挂式空调,具体要求如下:(1)立柜式空调能效等级:三级及以上功率:3匹及以上内机为圆柱形冷暖类型:冷暖电辅具备断电重启、除湿和远程遥控功能温度调节范围:17℃~28℃,温度调节精度为1℃。(2)壁挂式空调能效等级:三级及以上功率:1.5匹及以上冷暖类型:冷暖电辅具备断电重启、除湿和远程遥控功能温度调节范围:17℃~28℃,温度调节精度为1℃。5.5防雷系统(1)综合防雷工程施工要求:施工作业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避免重复施工等问题的出现,以达到规范、科学、经济的施工目的。(2)直击雷防护:外部直击雷防护设施必须满足对保护物体的保护半径;(3)电源三级防雷、电话信号防雷;(4)接地:要求接地电阻值小于4欧姆。(5)等电位连接要求:为防止因设备间的电位差而造成的损坏,要求个主要设备间做可靠有效的等电位连接。5.6建设安防系统(1)室内环境多参数监控部分①实时检测颗粒物采样管、气体采样管漏水情况,能够对渗水进行有效检测。②具备GPRS无线通讯和宽带网络有线通讯功能,数据实时发送到服务器端,能够在平台端展示。③实时检测站房内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温度精度0.1℃;湿度精度0.1RH%;照度1Lux。④能够远程控制照明灯开关、排风扇开关等操作。(2)门禁管理①可以手机定位开锁、远程开锁。②设置开锁权限,记录开锁时间等信息,若有异常系统会通过手机通知用户。(3)室内安保实时摄像监控要求①摄影分辨率大于200万象素。②支持红外,支持夜拍。③室内旋转镜头需至少覆盖工作间等关键部分。④摄影数据实时传输到计算机储存,储存期至少4周。⑤通讯接口:RJ45 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和WIFI频率:2.4G。⑥红外照射距离不小于30米。⑦支持实时摄像远程传输与调用。⑧能够在平台端和手持端读取视频数据。(4)室外安保实时摄像监控部分要求①能够拍摄多个方位摄影分辨率大于80万象素。②实现室外采样区域全覆盖。③摄影数据实时传输到计算机储存,储存期至少4周。④支持实时摄像远程传输与调用。⑤防护罩具有防雨雪、防雾、防结霜、防海盐等功能。⑥通讯接口:RJ45 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和WIFI频率:2.4G。⑦红外照射距离不小于30米。⑧温度范围:-40℃~50℃,湿度范围:0~100%。⑨能够在平台端和手持端读取视频数据。(5)停电检测系统能够检测电网供电情况,在停电和恢复供电时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同时到相关人员,同时发送到管理平台。(6)安防监控主机①19寸标准机箱安装;供电:AC220V,功率:<200W;LCD触摸显示。②GPRS网络支持GPRS Class 2~10;支持频段:850MHz, 900MHz,1800MHz, 1900MHz。③主通讯接口:RS232/RS485,波特率:300-230400bps。④设备通讯接口:8个RS485,modbus通讯协议;无线通讯接口:355MHZ,433MHZ。(7)硬盘录像机①供电:AC220V。②视频输入:4路;视频带宽:25MHZ。③硬盘容量:3TB;硬盘驱动器接口:SATA。④视频输出HDMI和VGA。(8)系统软件要求①以上所有检测数据均接入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管理平台。②可通过手机远程查看安防数据、视频信息、报警信息、视频信息等安防数据。5.7消防系统鉴于站房内部空间,选用站房用悬挂贮压式自动消防系统。当保护区发生火灾时,热敏线迅速传导火灾信号,启动灭火装置,自动喷放灭火剂灭火,防护区发生 火灾,环境温度上升至灭火装置设定的公称动作温度时,无论热敏线是否动作,灭火装置自动启动喷放灭火剂灭火,灭火装置与报警控制器联用时,组成站房内自动灭火系统。5.8实验台桌椅实验台桌椅(至少3套)满足站点使用要求。需防火,耐酸碱。5.9 UPS(1)主机功率:纯在线双变换式产品工频机12KVA;(2)输出功率因数:≥0.8;(3)工作方式:单进单出;(4)输入电压范围(110V-300V),低电压转换:160Vac/140Vac/120Vac/110Vac±5%(基于负载范围100%-80%/80%-70%/70%-60%/60%-0);低电压恢复:168Vac/148Vac/128Vac/118Vac±5%(基于负载范围100%-80%/80%-70%/70%-60%/60%-0);高电压转换:300Vac±5%或150Vac±5%;高电压恢复:290Vac±5%或145Vac±5%;(5)输入频率范围:40Hz~70Hz;(6)输入功率因数:≥0.99% 额定电压(100%负载);(7)配备16块100ha的电池组,提供电池柜;(8)LCD面板显示:UPS状态,负载大小、电池容量、输入输出电压,卸载时间、故障情况、市电模式,电池模式,旁路模式;(9)具备ECO模式提供节能效果;(10)控制管理:Smart RS232/USB,支持Windows 2000/2003/XP/Vista/2008 Windows 7/8 Linux Un,可选SNMP电源网络管理;(11)UPS主机、蓄电池、电池柜均为同一品牌;(12)UPS厂商具备UPS电源产品研发能力,具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 |
(二) |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仪 | 1、设备名称: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仪2、数量:1套3、设备用途说明:连续24小时在线监测环境空气中可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应满足国际上通用的臭氧前驱体标准(PAMs)监测项目,同时可监测环境空气中卤代烃、含氧化合物等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不少于116种。4、主要配置规格(1)预浓缩仪,1套;(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套;(3)氢空一体机,1台;(4)高纯氮气清洁器,1套;(5)高纯氦气清洁器,1套;(6)苏码罐15L,4个;(7)一年运行耗材;5、技术参数5.1连续24小时在线监测环境空气中可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应满足国际上通用的臭氧前驱体标准(PAMs)监测项目,同时可监测环境空气中卤代烃、含氧化合物等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不少于116种。5.2产品需通过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投标时提供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包含116种VOC监测物种的整机适用性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以下参数在测试报告中若有检测结果,须以检测报告结果作为响应评审依据。5.3产品须满足《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中的要求。5.4监测方法:GC-FID/MS。5.5监测目标物:能监测C2-C12碳氢化合物、卤代烃、含氧化合物等在内的116种挥发性有机物,包括57种PAMS物种以及乙醛、丙烯醛、丙酮、丙醛、2-丁酮、正丁醛、丁二烯、氯乙烷、二氯甲烷、异丙醇、乙酸乙烯酯、乙酸乙酯、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等。5.6采样系统:应以稳定流速进行采样,每小时累积采样时间应不少于30 min,且能保证输出 1 h时间分辨率的数据。每小时进一次内标气,每天一次外标气,外标气浓度2-4ppb,包括测量物种。5.7捕集系统:采用低温空管捕集技术或常温捕集技术。可浓缩富集 C2-C12 碳氢化合物、卤代烃及含氧有机物等,保证目标化合物有效捕集,满足高挥发性化合物的捕集需要。(提供仪器原厂技术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证明文件)5.8除水系统:需采用独立温度控制技术,控制采样时的除水温度、捕集温度、及解析温度互不干扰,通过程控软件自动控制。5.9热解析系统:可快速加热至除水、解析样品等过程所需要的温度,保证干扰物去除,目标化合物被迅速解析、进样,达到良好的分离效果。5.10系统控制要求:可自动完成采样、分析、加热反吹、系统标定的全程控制。5.11线性相关性:不少于 90%的目标化合物 R≥0.99;校准曲线浓度点范围为0.5-10ppb。5.12分离度:环戊烷和异戊烷的分离度、2,3-二甲基戊烷和2-甲基己烷的分离度达到1.0 以上。5.13重复性和准确性:连续 6 次以上测定同一浓度目标化合物的标准气体,浓度5ppb,95%以上的目标化合物 RSD≤10%。5.14最低检出限: 90%以上物种检出限≤0.1 ppb 5.15零点噪声:各组分仪器零点噪声≤0.05 ppb。5.16系统残留:90%组分的系统残留浓度≤0.1 ppb。5.17空白响应:采用零级空气进行空白检查,每个目标化合物空白响应小于0.2 ppb,所有目标化合物空白总响应小于2 ppb。5.18 24h 浓度漂移:10 ppb 的24 h 浓度漂移不超过±1 ppb。5.19长时间浓度漂移、保留时间漂移:连续运行30 d,80%以上的物种色谱标准气单点浓度偏差小于15%、质谱标准气单点浓度偏差小于30%;保留时间漂移≤0.5 min。5.20有效数据率:监测仪器连续运行30 d,有效数据率≥80%。5.21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可编程电子参数设定压力、流速、分流比,最大压力可到100psi,流量设定范围0-1000mL/min。5.22柱温箱:采用毛细管柱,柱箱温度室温10˚C-200 ˚C,最大升温速度70˚C/min,降温速率从300˚C降至50˚C<350秒 ,控温准确性0.1℃,温度稳定性 <0.1˚C /1˚C环境温度 。5.23电子压力控制器:最大压力设定范围0-100 psi,压力设定精度0.01 psi。5.24离子化方式:EI,电子能量10~200eV。5.25质量轴稳定性:不低于0.10amu/48hrs。5.26质量滤器:高精度金属四极杆,需独立温控,可达200˚C; 5.27真空系统:抽速大于 60L/s 的分子涡轮泵,保证系统高真空和稳定性。5.28毛细柱和质谱连接接口温控:100-250℃。5.29 15L苏码罐:耐压30psi以上,材质:硅烷化,阀门:工业标准1/4”TOV阀不锈钢材质,容积:15L;5.30提供仪器校准所需全部配套设施,现场使用标气能够独立完成校准工作。负责仪器安装、调试,提供所需材料、工具,每台设备提供正常使用1年所需耗材及易损件(至少包括116种原装标气1套) ,提供承诺函证明所提供的耗材及易损件的数量、质量、种类满足正常监测1年的需求。 |
(三) |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 | 1、设备名称: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2、数量:1套3、设备用途说明:用于在线监测环境大气中的甲烷、非甲烷总烃的质量浓度。仪器需满足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需满足通过国家环保部的测试要求;4、主要配置规格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1套、动态校准仪1套、零气发生器1套、氢气发生器1套、采样系统1套、标气和辅助气1套、标准机柜1套、数据采集传输系统1套;5、技术参数:5.1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分析仪:需要通过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5.1.1监测方法:通过色谱柱分离、阀切换、反吹等手段分离出总烃中的甲烷,使非甲烷总烃单独出峰,直接测定浓度的方法。5.1.2非甲烷总烃测量范围:0~5000ppb;5.1.3分析周期:≤15min; 5.1.4富集温度最低设置≤-30℃; 5.1.5解析温度最高设置300℃以上; 5.1.6峰型:1ppmC(1ppmC=1μmol/mol(以碳计))丙烷、甲苯、乙酸乙酯、三氯乙烯的色谱图拖尾因子≤1.2; 5.1.7方法检出限:非甲烷总烃检出限≤5ppbC; 5.1.8系统空白:空白样品甲烷浓度≤5ppb、非甲烷总烃浓度≤5ppb;5.1.9校准曲线:非甲烷总烃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R2≥0.9995; 5.1.10湿度影响:非甲烷总烃的湿度影响≤±1.5%F.S.; 5.1.11 24h零点漂移:非甲烷总烃≤±1ppbC/24h; 5.1.12线性误差:非甲烷总烃的线性误差最大值≤±1%F.S.; 5.1.13以下为关键参数,均需满足要求:1)重复性:≤1%;2)量程漂移(非甲烷总烃):≤0.5%FS;实际测试3台设备平行性:≤2%;5.1.14色谱柱温控系统:温度范围+15℃~300℃,控制精度0.1℃;5.1.15切换阀带温度控制:阀的温度范围工作环境温度+5~225℃,为防止高沸点物质残留污染;5.1.16气路压力流量控制:采样流量0-250ml/min,高精度EPC电子压力/流量控制,压力设定精度0.01psi;5.1.17检测器动态线性范围:107;5.1.18检测器保护:自动点火,灭火自动切断气体和报警功能。5.1.19为确保设备可靠储运和运行,仪器具有高低温适应性试验项目的测试报告;5.1.20人机交互要求:分析仪表具有内置工业级电脑机和触摸操作显示屏;5.1.21安全要求:1)绝缘电阻:在工作环境中,监测系统电源端子对地或机壳的绝缘电阻≥20MΩ。2)绝缘强度:在工作环境中,监测系统在1500V(有效值)、50Hz正弦波实验电压下持续1分钟,不应出现击穿或飞弧现象。3)电源要求:监测系统应配有稳压电源,以确保供电符合220×(1±10%)VAC/50Hz的要求。4)其他要求:有易燃气体、有毒气体存在的单元和管路的气密性应满足GB/T30431,即0.3MPa压强下,30分钟压降≤0.01MPa,确保其不会泄露。仪器的高温加热区应设有防烫伤标识。5.1.22仪器控制软件应具有软件著作权。(提供软件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5.2动态校准仪5.2.1工作原理:通过气体质量流量控制器精确控制气体流量,将高浓度样品动态稀释至所需低浓度气体;5.2.2内部管路和接头全部经过严格惰性化处理,降低VOCs气体在管路中吸附残留的影响;5.2.3通过质量流量传感器,自动控制气体流量,具备零点校准功能;5.2.4气体混合区域恒压采用电子压力控制,控制压力范围:0~300kPa,精度小于±0.2kPa;5.2.5具有温控功能,混合区域温度可0~50℃设置,控制精度±1℃;质量流量传感器阀座温度可0~45℃温度设置,控制精度±1℃;5.2.6具有远程遥控或序列编辑功能;具有多点自动序列配气功能,具有单点或多点自动校准功能;5.2.7仪器支持通过内置序列设置方法实现多点自动校准功能;5.2.8稀释比率:1/20~1/5000;5.2.9流量测量精度:±1%满刻度;5.2.10流量控制重复性:±0.5%满刻度;5.2.11流量控制线性度:±0.2%满刻度;5.2.12具有自动检漏、压力检测和报警及保护功能;5.3零气发生器5.3.1输出零气流量:0-5000ml/min;5.3.2输出零气烃类含量:<100ppb;5.3.3输出零气压力:0.1-0.8MPa;5.3.4输出零气露点:<-40℃;5.3.5输出零气颗粒:<0.01μm;5.4氢气发生器5.4.1氢气纯度:≥99.999%;5.4.2氢气流量:0-300ml/min;5.4.3工作压力:0~0.4Mpa;5.4.4稳压精度:0.02Mpa;5.4.5流量显示:LED数字显示。5.5采样系统5.5.1采样装置:垂直层流式采样总管;5.5.2采样头:防止雨水和粗大的颗粒物落入总管,同时避免鸟类、小动物和大型昆虫进入总管。采样头的设计应保证采样气流不受风向影响,稳定进入总管;5.5.3采样总管:总管内径选择在4cm,采样总管内的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采样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应小于10s;5.5.4管线外壁加装保温套或加热器,加热温度控制在30℃~50℃;5.5.5制作材料: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5.5.6样品相对湿度:≤80%;5.5.7雷诺数:<2000;5.5.8电源电压:220VAC/50Hz。5.6标气和辅助气5.6.1 120ppm/10ppm甲烷/丙烷标准气体5.6.2 99.999%氮气5.7标准机柜5.7.1适当数量的标准机柜,散热性能良好,可容纳本次采购的非甲烷总烃分析仪、氢气发生器、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工控机等仪器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5.7.2使用机柜情况下,机柜采用导轨抽拉连接装载仪器,方便拆卸仪器与清洗仪器内部管路,机柜后侧有纵向导轨汇总各仪器的电缆线路;5.7.3机柜有接地孔线,所有的连接管线、接头等应采用防腐材质,不与被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5.8数据采集传输系统5.8.1工控机5.8.1.1CPU:≥2.0GHz;5.8.1.2内存:≥2GB;5.8.1.3硬盘容量:≥500GB;5.8.1.4显示器:≥12英寸;5.8.1.5通讯接口:RS232/485 COM口,不小于6个;网口,不少于2个。5.8.2数据采集软件5.8.2.1系统可以通过RS232口与分析仪器联接并采集仪器的测量结果及工作状态;5.8.2.2内置多种通讯协议,兼容各类环境监测分析仪器;5.8.2.3全面支持网络通讯:可以支持ADSL,CDMA,GPRS等多种通讯方式,所有具有数字通讯功能的设备均实现了远程网络通讯;5.8.2.4数据上传:数据上传握手机制与断点续传机制,支持监测站点多通道监测数据上传;5.8.2.5系统报警:系统可灵活设置各种报警方式;可远程显示现场工作状态、异常值自动报警,并能将报警信号自动发送给责任人员;5.8.2.6数据输出:数据采集与传输支持数字量和模拟量输出;5.8.2.7具备测量数据及实时状态的查询功能,按需要进行各种方式的数据查询;数据采集器应可正确显示分析仪测定的资料;5.8.2.8具备数据查询功能,不仅能查询一定时间段的历史数据,而且能查询分钟均值、小时均值,日均值等统计数据。 |
(四) | 紫外辐射系统 | 1、设备名称:紫外辐射系统2、数量:1套3、设备用途说明紫外辐射系统主要测量紫外线光谱的日灼部分,并可以显示紫外线指数、剂量率以及每日和总累积剂量。多层过滤器提供了与红斑作用光谱相匹配的光谱响应,扩散体提供了极佳的余弦反应。4、主要配置规格紫外辐射系统1套5、技术参数:5.1光谱响应(10%点):280到360纳米(红斑作用光谱);5.2余弦响应:±4%读数(0- 65°入射角);±9%读数(65- 85°入射角);5.3分辨率和单位:0.1MEDs(0- 19.9MEDs);1MEDs(19.9MEDs- 199MEDs);5.4测量范围:0 - 199MEDs;5.5精度:±5% 每日总量;5.6漂移:±2%每年;5.7紫外辐射指数,分辨率和单位:0.1 Index;5.8紫外辐射指数,测量范围:0-16 Index;5.9紫外辐射指数,精度:±5%满量程;5.10使用温度:- 40~ +65℃;5.11软件兼容WIN7、WIN10等主流桌面操作系统,软件需具备接入站点数据采集系统能力;5.12软件系统具备统计分析功能,至少包含5分钟值,小时制,日均值等功能。 |
(五) | 工控机 | 1、设备名称:工控机2、数量:1套3、主要配置规格工控机1套4、技术参数:4.1工控机4.1.1机箱:4U 19\"上架式;4.1.2主板:英特尔H61芯片组,两个千兆网口以上,支持9个以上USB口以上,支持VGA+DVI独立双显,支持10或以上RS-232,至少1个RS-485串口,速率:921.600Kbps;4.1.3CPU:i7,主频不低于3.2GHz;4.1.4内存:不低于16G;4.1.5硬盘:配2块硬盘,其中一块为固态硬盘用于安装操作系统,另一块为数据存储硬盘,容量不低于1T;4.1.6光驱:DVD光驱;4.1.7显示器:19寸,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4.1.8工业级路由器:支持中国移动、联通、电信4G/5G插卡上网,同时支持有线宽带光纤接入上网。 |
(六) | 监测数据联网系统 | 1、设备名称:监测数据联网系统2、数量:1套3、设备用途说明系统必须能采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9〕899号)和《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数据联网技术规定》(总站气字[2019]356号)中规定的自动监测设备数据,并具备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存储和上传功能。4、主要配置规格监测数据联网系统1套5、技术参数:5.1网络传输具备“一点多发”功能,可设置多个服务器地址并依次传输;具备“断点续传”功能,数据完整性保障机制,在网络恢复时自动回补缺失的数据。5.2数据采集项目包括: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仪、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紫外辐射系统等站房内仪器监测数据和仪器报警信息。5.3 数据采集可按照一定的采样周期(采样周期可配置)采集数据。5.4质控:可对质控任务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进行保存。5.5仪器状态监测:系统具备定时自动监测仪器的状态信息(采样流量、温度等)的功能,可按需上传到平台。5.6支持品牌:支持主流的大气监测设备,并且通过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监测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测试。5.7网络传输内容:按照《国家空气监测网子站监测数据报送传输协议》传输数据。传输内容包括:分析仪器的监测数据、仪器状态信息等。5.8统计功能:具备常规统计、分析功能,如日均值,历史数据查询等。5.9完善的调试工具:具备串口调试工具、驱动调试工具,可对系统的仪器接入进行快速诊断。5.10在线帮助:提供专业的在线帮助服务,帮助用户快速掌握本系统的使用。5.11运行稳定:安装部署调试后,系统可7*24小时稳定运行。5.12具备系统备份、还原功能,提高系统及数据安全性和完整性。可手动备份系统,当系统意外崩溃时,可使用还原功能使系统恢复正常,大大减少解决异常情况的响应时间,保证了数据的有效率和安全性。5.13 此站点的数据具备传输到辽宁省现有组分站管理平台的能力,能够兼容辽宁省现有组分站管理平台,需提供传输通讯协议(通讯协议需盖平台所有单位或开发单位公章)。5.14 此站点数据软件具备接收辽宁省现有组分站管理平台数据和指令信息的能力,提供佐证材料。 |
(一)评标原则二、评标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第四章评标方法
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
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比较及评价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10%-20%)(1)非联合体投标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2-3%)。(2)联合体投标
(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三、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2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结论 |
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投标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开标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分项报价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7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 | |||
8 | 投标报价 | 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 | |||
结论 |
评分细则附件3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加分项评分标准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30分技术部分(57分)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的得12分。带★号的技术参数不得负偏离,否则投标文件无效;非符号★标记项负偏离一项扣1分,最低扣至为0分。注:1、提供该响应设备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以上内容作为技术指标的评审参考依据;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表,如虚假应标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3、站房建设无需提供。12分供货方案具有整体供货服务方案,且方案具体完善、条理清晰,从技术角度充分考虑地域特点及实施难点,可行性强的,得10分;具有整体供货服务方案,且方案基本完善、条理清晰,从技术角度考虑地域特点及实施难点,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具有整体供货服务方案,且方案一般,从技术角度考虑地域特点及实施难点,不具可行性的,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内容存在脱节的不得分。10分人员配备组织结构建全,人员配备充足,专业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的,得10分;组织结构、人员配备较为完善,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的,得6分;组织结构、人员配备较为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的,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内容存在脱节的不得分。10分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具体交货计划、安装调试方案、培训安排、售后服务计划及响应程度、响应速度)服务内容全面、表述清楚、合理可行得10分;服务内容充分且基本可行得6分;服务内容一般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内容存在脱节的不得分。10分运行维护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运行维护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分,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包含运维体系、运维流程、运维计划、巡检方案、维修方案、运维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运维方案完善,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的得10分;运维方案基本完善,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运维方案不完善的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内容存在脱节的不得分。10分数据审核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审核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分,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数据审核方案完善,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的得5分;数据审核方案基本完善,对本项目有一定针对性的得3分;数据审核方案不完善的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内容存在脱节的不得分。5分商务部分(13分)体系认证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注:证书时间在有效期内。3分投标人业绩设备制造厂商或经销商或投标人具有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应与采购设备相近),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业绩证明须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告,否则不得分。10分合计100分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30分技术部分(57分)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的得12分。带★号的技术参数不得负偏离,否则投标文件无效;非符号★标记项负偏离一项扣1分,最低扣至为0分。注:1、提供该响应设备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以上内容作为技术指标的评审参考依据;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表,如虚假应标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3、站房建设无需提供。12分供货方案具有整体供货服务方案,且方案具体完善、条理清晰,从技术角度充分考虑地域特点及实施难点,可行性强的,得10分;具有整体供货服务方案,且方案基本完善、条理清晰,从技术角度考虑地域特点及实施难点,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具有整体供货服务方案,且方案一般,从技术角度考虑地域特点及实施难点,不具可行性的,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内容存在脱节的不得分。10分人员配备组织结构建全,人员配备充足,专业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的,得10分;组织结构、人员配备较为完善,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的,得6分;组织结构、人员配备较为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的,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内容存在脱节的不得分。10分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具体交货计划、安装调试方案、培训安排、售后服务计划及响应程度、响应速度)服务内容全面、表述清楚、合理可行得10分;服务内容充分且基本可行得6分;服务内容一般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内容存在脱节的不得分。10分运行维护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运行维护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分,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包含运维体系、运维流程、运维计划、巡检方案、维修方案、运维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运维方案完善,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的得10分;运维方案基本完善,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运维方案不完善的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内容存在脱节的不得分。10分数据审核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审核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分,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数据审核方案完善,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的得5分;数据审核方案基本完善,对本项目有一定针对性的得3分;数据审核方案不完善的得1分;注: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或提供的方案与本项目内容存在脱节的不得分。5分商务部分(13分)体系认证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注:证书时间在有效期内。3分投标人业绩设备制造厂商或经销商或投标人具有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应与采购设备相近),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业绩证明须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告,否则不得分。10分合计100分基本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加分因素 | 加分说明 |
节能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2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100 × 2 %。 |
环保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2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100 × 2 %。 |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
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3.交货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技术指标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
6.验收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付款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4.合同金额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
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
8.包装要求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9.伴随服务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10.质量保证期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11.质量保证10.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0.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违约责任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
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15.争端的解决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不可抗力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3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适用法律: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0.1招标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合同格式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20.5中标通知书;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中标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七、验收要求2.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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