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口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宣化区分公司门店升级改造书架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浩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靳小娟0313-4022813
标书截止时间2022/04/0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19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宣化区分公司门店升级改造书架采购及安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宣化区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张家口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宣化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供货安装期:30天

2.3 招标范围:书架采购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4 税款所属期为2021年5月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零缴纳的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扫描件);

3.5 缴费所属期为2021年5月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7 财务要求:提供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2022年01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28日至2022年04月01日,上午9:00至11:30分,下午14:30-17:30分(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到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胜利中路160号大创园B座408室进行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4月19日 09:30 ,地点为张家口浩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胜利中路160号大创园B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口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宣化区分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

联系人:高彦

电话:0313-3681863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浩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胜利中路160号大创园B座408室

联 系 人:靳小娟

电话:0313-402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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