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能综合能源大厦办公场地装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ZJTY-2023-04-20-006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能综合能源大厦办公场地装修设计项目,招标人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能综合能源大厦办公场地装修设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整体布局优化设计工作:在现有办公场地布局上,根据招标人的需求进行调整优化,包含因布局调整所产生的建筑装饰工程、强电弱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含消防工程、空调及新风系统)、安防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室内wifi系统、照明系统、机房等所有的优化设计工作。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后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项目方案优化,原装修(含设施、设备等)拆除图设计及拆除方案审核、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原竣工图调档、物业和政府部门报批备案、造价预算编制以及施工招标期、施工期的后续服务工作(包括驻点服务、设计变更等),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并配合出具竣工图。
(2)办公家具布置工作:中标人需完成办公场地所有家具的布置设计方案,同时配合招标人进行家具的选型以及技术标准的制定,协助完成家具的采购工作。
(3)中标人可以推荐安防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室内 wifi 系统等 2~3 个市场主流品牌进行典型设计。若招标人最终选用的设备不在中标人推荐品牌内,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选用的设备对施工图免费进行设计变更。
投标报价包括方案设计、原装修(含设施、设备等)拆除图设计及方案审核、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原竣工图调档、物业和政府部门报批备案、造价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期、施工期的后续服务工作(包括驻点服务、设计变更等)、家具选型与采购的配合服务工作,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并配合出具竣工图等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材料;
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具有2个及以上商务写字楼装修装饰设计业绩,且单个项目面积不低于6000㎡(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基本设计范围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原件备查)。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取得“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 “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https://zsrm.zjenergy.com.cn/)进行注册,并下载“浙江能源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浙江能源投标管家”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05月01日 17时00分 。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潜在投标人须通过本企业的银行账户将标书费汇至下述银行帐户后,并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关联相应金额的银行流水进行购买。
开户名称: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西湖支行
帐 号:1202 0204 1990 0157 384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8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能源投标管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政采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国梁
联系电话: 0571-8667912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马大厦九楼B座
招标文件出售、平台操作,客服联系电话:400-0571515
注:(1)各投标人需使用CA方可完成网上投标,由于办理CA需要较长时间,建议需要办理的投标人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投标。CA网上自助申报址: https://zsrm.zjenergy.com.cn/zjnycms/webfile/goCA.html,各投标人可自由选择申请办理实体CA或扫码APP。
(2)购标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引用相等金额的银行流水,若购买多个标段招标文件或递交多个标段保证金的,请按规定金额分别汇款。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23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