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细夹线至梅龙村道路延伸段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98.11万元,其中本次工程费用634.04万元。本项目位于章水镇梅龙村,起始于现有细夹线,路线自南向北,终止于梅龙村文化礼堂附近,路线长度0.49km,按照四级公路(Ⅰ类)标准设计建设,道路设双车道,路基标准宽度为6.5m,设计速度为15km/h。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细夹线至梅龙村道路延伸段新建工程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 元。
2.3标段划分:1个。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安全要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述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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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通远路700号
联系人:陈焰辉
联系电话:0574-88287340
招标代理: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叶滨
联系电话:1595785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