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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限价挂网药品定期调整(含8月新增)卖方会员限价确认及公示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3-09-08】【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各卖方会员: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限价挂网药品价格定期调整报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8月限价挂网新增药品卖方会员报价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现将限价确认及公示等工作通知如下:

1、请已参与本次定期调整(含8月新增)报价的卖方会员在911-13日期间登录药交所平台,查看是否需要确认“仿制药品挂网价格不超过原研药品价格等相关规定”的限价结果及申报为“无价格”的药品挂网限价,及时完成限价确认。

限价查看/确认路径: 【药品管理】- 【药品价格列表】- 【操作】。

2、逾期未确认限价的药品视为放弃本次定期调整(含8月新增)报价,定期调整结果执行时未确认限价的药品将暂停挂网(8月新增将不予生效)。如后续需挂网,可按照每月限价挂网新增药品申报流程重新申报。

3、药交所将于914-15日通过平台公示企业确认结果,公示期间受理在线投诉,91517点后不再受理投诉。

公示信息查询路径:登录药交所平台- 【药品管理】 - 【价格申报公示列表】

在线投诉路径:药交网官网(http://www. yjsds. com/) -首页右侧,点击【意见反馈】进行投诉。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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