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舟山市定海区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恒尊新都汇005号地下人防停车位使用权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9/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GR2022ZJ1001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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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舟山市定海区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恒尊新都汇005号地下人防停车位使用权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60,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2-09-08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 壹 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账号:811080101330231112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意向受让方欲受让多个标的的,应交纳多个标的对应标准的足额保证金。 2.本次转让标的为地下车位。标的地下车位为人防车位,无产权,只有使用权。受让方有偿获取车位使用权,原则上自车位交付之日起至该车位使用权年限届满。政府相关部门对人防车位有使用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受让方悉知地下室车位产权情况,属不可抗力,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办理产权证及其他任何产权证书。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配合办理物业备案等相关交割手续(具体按协议约定执行)。受让方应对地下车位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标的现状销售无疑义。自车位使用权协议生效后,车位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 .此次车位使用权转让,受让方需支付给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成交额1.5%的交易服务费。除此以外,因购买车位使用权、使用车位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在内的所有费用,按法律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5.转让方应在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及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位管理费等)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车位交付给受让方使用,具体交付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届时受让方可持《恒尊新都汇广场地下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资料至小区物业服务处备案及取得物业服务部门的使用权相关手续。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转、受让双方协商同意解除车位使用权协议或变更车位使用权协议外,转让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非转让方原因造成的其它不可预测因素。 (3)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 6.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本次报名只针对恒尊新都汇业主 ,或已与转让方签订恒尊新都汇《房产买卖合同》的受让方。报名时需上传恒尊新都汇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产买卖合同》,若项目未成交,后续再视情况组织竞价,竞买方购买车位数量不超过房产持有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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