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补充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开展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同步开展了第一次信息公示、第二次信息公示。原规划编制范围未包括库区区块、梧桐区块、东坑区块,现将规划范围扩展至商务厅认定的景宁经济开发区全部规划范围面积,即本次规划范围由之前的10.56平方公里扩展至16.3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新增了库区区块2.83平方公里、梧桐区块1.00平方公里、东坑区块2.00平方公里,现进行补充公示。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期限及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区域面积为16.39平方公里,涵盖景宁经济开发区中心区块(王金洋复合产业区块1.00平方公里、城北工业园0.26平方公里区、库区区块2.83平方公里)、景宁民族创业园5.30平方公里、梧桐区块1.00平方公里、东坑区块2.00平方公里、丽景民族工业园区4.00平方公里)。
丽景民族工业园区:位于丽水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丽水南城七百秧区块内,该园区占地4平方公里。
中心区块:
①王金洋复合产业区块:总体范围用地面积为1.00平方公里,位于景宁县外舍城北区块东部;
②城北工业园:总体范围用地面积为0.26平方公里,位于景宁城东区块
③库区区块:总体范围用地面积为2.83平方公里,位于景宁县外舍城北区块北部。
景宁民族创业园:总体范围用地面积为5.30平方公里,位于澄照副城范围内。
东坑区块:位于东坑镇域中部,包括东坑、马坑村建设范围,东、南、西至山体,北至52省道,范围面积2.0平方公里。
梧桐区块:位于梧桐乡镇域中部,涉及梧桐、梧桐坑、金兰及秋兰等村庄用地,范围面积1.0平方公里。
2.发展目标
生态加工——①竹木制品深加工:重点发展竹木家具、竹木玩具、竹厨具、竹炭系列和高档木地板等竹木制品。拓展竹木深加工领域,向新材料领域延伸,开发竹木装饰品,竹炭及制品等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加速与新兴产业的融合。
②绿色食品加工: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着力发展以茶叶、食用菌、香榧、木本油料(山茶油)、竹笋、高山蔬菜等为原料的绿色功能性健康食品,不断提升畲乡特色的传统民族品牌知名度。③民族用品加工:结合畲族民风、民俗、民族文化特点,着力发展民族服饰、民族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等民族特色产业。
生命健康——充分利用优越的生态资源,积极引进先进的生产要素,依托景宁丰富的畲医畲药资源优势,着力发展生物医药与医疗保健器械、健康食品、民族医药制造、高端运动装备制造、健康休闲养生养老服务等生命健康产业。
精密制造——积极发展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及其它高科技产业,着力推进技术引进、消化和再创新,不断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其它产业——服务业已成为景宁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和副城发展规划,开发区突出制造业与服务业联动发展、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和提升现代商贸、金融服务、互联网+、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社区服务八大重点产业门类,着力构建品质优、层次高、集群集聚、功能齐备的服务业发展结构体系。并积极引进半导体等新兴产业。
3.功能定位
丽景民族工业园:重点发展食品饮料产业、生态环保装备制造业及其它高科技产业三大产业为园区的主导产业。
王金洋复合产业区块和城北工业园区区块:全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平台,促进电商产业发展。
库区区块:集现代商务、总部经济、创意动漫、古城建筑、文化旅游为一体的新兴城市综合体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东坑区块:农林产品精加工基地、精密模具产业基地、战略新兴产业孵化基地。
景宁民族创业园:景宁人口集聚和产业集聚的重要平台,集现代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于一体,集聚2万人口的“产业副城”、“畲乡生态创业小镇”。
二、规划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1.规划实施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本次预测结果可知:规划实施后,预测区域中常规污染物(SO2、NO2、PM10)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在叠加现状背景值后,叠加终值也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因此可认为规划实施后,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规划实施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
根据规划实施前后用地布局变化情况,结合规划区污水收集情况,区域内各类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均收集排入水阁污水处理厂、景宁县外舍污水处理厂、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而雨水一般较为清洁,直接排放不会对地表水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2)地下水
只要区块内企业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地下水监控计划做好规划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则区内企业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对规划区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较小。
(3)地表水
目前水阁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吨/日,景宁县第二(外舍)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万吨/日,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2000吨/日。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废水总量在水阁污水处理厂、景宁县第二(外舍)污水处理厂和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可处理容量范围内,因此本规划实施后区域废水可全部接入水阁污水处理厂、景宁县第二(外舍)污水处理厂和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3.规划实施声环境影响分析
对于今后规划区新引进的企业,应通过各设备噪声治理,结合车间、厂房特点优化厂区的平面局部等技术和管理手段进行噪声控制,使厂界噪声达到规定标准。尤其是工业区与居住区距离较近的,对工业企业噪声防治必须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考虑在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缓冲带及绿化隔离带等优先建设。在此基础上,规划实施后基本可保证噪声排放达到相应功能区的标准要求。
4.规划实施固废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没有超过相应的处理处置能力范围,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只要加强中间过程的环境管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三、规划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规划环评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汇总表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总体规划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完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强化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落实现有问题解决方案后,该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欢迎景宁经济开发区有关单位、专家和个人以及所有关注园区规划的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1.您对本规划目标、定位、规模的建议;
2.您对规划中入园企业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3.您对规划中入园企业环保措施的主张及意见;
4.您对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5.您对规划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参与的对象包括园区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公众可在网上公示期间向实施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和信函等方式发表意见。
1.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东畔村1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8-5621460
2.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胡工 联系人电话:0571-28802875
电子邮箱:3377208843@qq.com
3.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①单位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单位地址:景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8-5093727
②单位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联系电话:0578-2600131
公告时间:2024年 7 月23日~ 8月3 日,共10个工作日。
热线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3:00-6:00(双休日除外)
公告发布单位: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23日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期限及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区域面积为16.39平方公里,涵盖景宁经济开发区中心区块(王金洋复合产业区块1.00平方公里、城北工业园0.26平方公里区、库区区块2.83平方公里)、景宁民族创业园5.30平方公里、梧桐区块1.00平方公里、东坑区块2.00平方公里、丽景民族工业园区4.00平方公里)。
丽景民族工业园区:位于丽水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丽水南城七百秧区块内,该园区占地4平方公里。
中心区块:
①王金洋复合产业区块:总体范围用地面积为1.00平方公里,位于景宁县外舍城北区块东部;
②城北工业园:总体范围用地面积为0.26平方公里,位于景宁城东区块
③库区区块:总体范围用地面积为2.83平方公里,位于景宁县外舍城北区块北部。
景宁民族创业园:总体范围用地面积为5.30平方公里,位于澄照副城范围内。
东坑区块:位于东坑镇域中部,包括东坑、马坑村建设范围,东、南、西至山体,北至52省道,范围面积2.0平方公里。
梧桐区块:位于梧桐乡镇域中部,涉及梧桐、梧桐坑、金兰及秋兰等村庄用地,范围面积1.0平方公里。
2.发展目标
生态加工——①竹木制品深加工:重点发展竹木家具、竹木玩具、竹厨具、竹炭系列和高档木地板等竹木制品。拓展竹木深加工领域,向新材料领域延伸,开发竹木装饰品,竹炭及制品等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加速与新兴产业的融合。
②绿色食品加工: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着力发展以茶叶、食用菌、香榧、木本油料(山茶油)、竹笋、高山蔬菜等为原料的绿色功能性健康食品,不断提升畲乡特色的传统民族品牌知名度。③民族用品加工:结合畲族民风、民俗、民族文化特点,着力发展民族服饰、民族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等民族特色产业。
生命健康——充分利用优越的生态资源,积极引进先进的生产要素,依托景宁丰富的畲医畲药资源优势,着力发展生物医药与医疗保健器械、健康食品、民族医药制造、高端运动装备制造、健康休闲养生养老服务等生命健康产业。
精密制造——积极发展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及其它高科技产业,着力推进技术引进、消化和再创新,不断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其它产业——服务业已成为景宁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和副城发展规划,开发区突出制造业与服务业联动发展、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和提升现代商贸、金融服务、互联网+、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社区服务八大重点产业门类,着力构建品质优、层次高、集群集聚、功能齐备的服务业发展结构体系。并积极引进半导体等新兴产业。
3.功能定位
丽景民族工业园:重点发展食品饮料产业、生态环保装备制造业及其它高科技产业三大产业为园区的主导产业。
王金洋复合产业区块和城北工业园区区块:全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平台,促进电商产业发展。
库区区块:集现代商务、总部经济、创意动漫、古城建筑、文化旅游为一体的新兴城市综合体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东坑区块:农林产品精加工基地、精密模具产业基地、战略新兴产业孵化基地。
景宁民族创业园:景宁人口集聚和产业集聚的重要平台,集现代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于一体,集聚2万人口的“产业副城”、“畲乡生态创业小镇”。
二、规划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1.规划实施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本次预测结果可知:规划实施后,预测区域中常规污染物(SO2、NO2、PM10)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在叠加现状背景值后,叠加终值也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因此可认为规划实施后,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规划实施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
根据规划实施前后用地布局变化情况,结合规划区污水收集情况,区域内各类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均收集排入水阁污水处理厂、景宁县外舍污水处理厂、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而雨水一般较为清洁,直接排放不会对地表水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2)地下水
只要区块内企业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地下水监控计划做好规划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则区内企业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对规划区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较小。
(3)地表水
目前水阁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吨/日,景宁县第二(外舍)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万吨/日,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2000吨/日。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废水总量在水阁污水处理厂、景宁县第二(外舍)污水处理厂和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可处理容量范围内,因此本规划实施后区域废水可全部接入水阁污水处理厂、景宁县第二(外舍)污水处理厂和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处理。
3.规划实施声环境影响分析
对于今后规划区新引进的企业,应通过各设备噪声治理,结合车间、厂房特点优化厂区的平面局部等技术和管理手段进行噪声控制,使厂界噪声达到规定标准。尤其是工业区与居住区距离较近的,对工业企业噪声防治必须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考虑在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缓冲带及绿化隔离带等优先建设。在此基础上,规划实施后基本可保证噪声排放达到相应功能区的标准要求。
4.规划实施固废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没有超过相应的处理处置能力范围,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只要加强中间过程的环境管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三、规划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规划环评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汇总表
分类 | 主要措施 | |
资源保护 对策和措施 | 土地资源 | 1、建立集约型土地利用格局。要求规划区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规划控制,引进项目确保投资强度达到准入要求。 2、通过提升土地容积率、增加建筑高度等方式,提高土地的空间利用率。同时在保障人防、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对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和利用。 3、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布局,促进产业集聚,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 4、对于已出让土地超过五年还未动工建设的,相关部门应考虑收回其土地使用权,重新挂牌拍卖土地,重新招商。 5、加强对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 |
水资源 | 1、严格按产业环境准入条件和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建设和发展。对产业和企业进行选择,避免引入高耗水产品项目,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应根据《浙江省产业集聚区产业准入指导意见》(浙发改地区[2010]1049号)中的产值水耗、产值能耗等指标,在平衡可利用水资源的基础上,制定用水指标定额引导入区项目招商。对于已引入的相对耗水量大的项目,应通过持续清洁生产改造,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减少新鲜水耗。要求开发区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禁止高耗水、难处理的水污染项目入区,严格按照规划定位执行。同时,开发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中都应积极推行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备。 2、根据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建立水耗指标、能耗指标并重刚性约束。建议水耗指标应设定在清洁生产一级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3、建议开发区内企业,特别是耗水量相对较大的企业积极开展中水回用,处理后的中水可用于开发区内及中心城区的绿化、环境用水和一般工业用水;建议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从资源、环境、经济等方面对中水回用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论证,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加强检查和维护,确保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5、加大节水宣传。加强组织领导,制订措施,出台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讲节水,事事讲节水,时时讲节水”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6、推进生活节水。加大节水型器具的推广力度,在公共场所大力推广节水龙头和其它节水器具的使用;安装量水设施,实施奖惩制度,对每一用水户均安装量水计量设施,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对超定额累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制度,以鼓励节水。 7、持续深入开展“五水共治”。以实施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沿河拆违等为抓手,推行河岸同治,切实加强河网地区的环境整治,持续改善河网水质,使开发河网水资源成为可能。 | |
环境影响 减缓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 | 1、加强工业水污染治理监管 (1)加强入园项目前期把关。 (2)实行总量控制。 (3)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实行雨污分流制,实现达标纳管。 (4)鼓励使用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大力推行中水回用,提高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5)鼓励和支持企业外排污废水处理后回用;引导行业间实现节水联动机制。 (6)加强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杜绝事故废水和受污染雨水外排。 2、结合“污水零直排区”、“五水共治”,全面治理区域地表水 3、强化区域节水措施 4、加快景宁县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的建设,同时根据给排水规划启动远期扩建到2.0万m3/d工程的各项工作,保障景宁民族创业园的污水处理。 |
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 | 1、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2、根据开发建设进程和引进项目情况,科学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以及时发现地下水污染并查明原因,采取必要措施。 3、对于退役的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浙江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进行污染场地调查评估,若有必要,需按规范进行土壤修复。 4、对于需要开展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污染责任人或场地使用权人应根据《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治理修复工作。 5、建立土壤污染监控、预警体系。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土壤监测点位,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 |
大气环境 | 1、加强现有企业生产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格区内传统制造企业生产废气的治理要求,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2、设置绿化隔离带。 3、积极推行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工艺废气。 4、加强工业炉窑污染防治。 5、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减轻恶臭污染影响 | |
声环境 | 1、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规划施工工期。 2、规划及项目设计阶段合理布局,设置一定的缓冲隔离带;尽可能选用低声级设备,声级较高的设备应尽量布置在离厂界较远的位置。 3、生产经营阶段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对高声级的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4、各区块必须进行合理布局,统一规划,严格按规划要求建设。 | |
固废处置 | 1、生活垃圾处置措施 (1)进一步推广垃圾袋装化,以便后续垃圾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对垃圾中有用的物质(如废纸、金属、玻璃等)应尽可能回收。 (2)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使得分类体系的良好运行,从源头有效控制生活垃圾收集量。 2、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措施 (1)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企业应尽可能采用无废、低废的生产工艺,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2)根据固体废物的特点,积极提倡固体废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纸张、废弃包装材料等,应使其性质由业主进行分类收集,尽可能回收综合利用,并由获利方进行收集和转运。 (3)企业需设置专门的堆放点分类暂存一般工业固废,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企业自备污水站污泥在厂区暂存期间需做好加盖等措施,避免污泥恶臭散逸,暂存污泥应尽快委托处置。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临时储存和填埋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3、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浙环办函[2014]25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固体废物出入口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 |
生态环境 | 1、加强开发区内绿化,设置防护林带。 2、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方案中有部分建设用地占用了基本农田,规划方案需调整建设时序,基本农田在用地性质未调整完成前不得开发建设。 3、进一步深化“五水共治”工作和“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质量管理,持续加大治污水力度,强化污染源头治理,扎实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持续改善当地水环境质量。 4、重视生态保护,发挥生态服务功能。 5、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努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的舆论氛围,牢固树立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
建设期 | 1、定期对区块内的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 2、施工现场建议采用灌注桩机或液压桩机,靠近居民点的施工现场在夜间10:00~次日早晨6:00不得施工,如工程需要必须施工的应征得当地管理部门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 3、施工期间的临时生活污水必须经过化粪池处理,附近有设施的可利用附近生活污水设施处理,严禁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内河; 4、聘请施工现场监理队伍(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 5、土建工程完工后,应进行植被生态恢复工作,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利用春季或秋季植树的有利时机,及时种植,可以提高树、草、花的成活率,绿化应在总工期内完成,减少水土流失; 6、建议规划方案中对土石方量进行平衡说明,同时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总体规划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完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强化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落实现有问题解决方案后,该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欢迎景宁经济开发区有关单位、专家和个人以及所有关注园区规划的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1.您对本规划目标、定位、规模的建议;
2.您对规划中入园企业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3.您对规划中入园企业环保措施的主张及意见;
4.您对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5.您对规划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参与的对象包括园区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公众可在网上公示期间向实施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和信函等方式发表意见。
1.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东畔村1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8-5621460
2.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胡工 联系人电话:0571-28802875
电子邮箱:3377208843@qq.com
3.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①单位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单位地址:景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8-5093727
②单位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联系电话:0578-2600131
公告时间:2024年 7 月23日~ 8月3 日,共10个工作日。
热线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3:00-6:00(双休日除外)
公告发布单位:景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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