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燃气有限公司2024年度PE警示保护板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3-246022134260
1. 招标条件
上海燃气有限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采购以下货物,现委托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包件1:
序号 |
名 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钢塑复合型PE警示保护板 |
300mm*5mm |
米 |
3300 |
2 |
钢塑复合型PE警示保护板 |
400mm*5mm |
米 |
22600 |
3 |
钢塑复合型PE警示保护板 |
500mm*5mm |
米 |
40000 |
包件2:
序号 |
名 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PE警示保护板 |
300mm*5mm |
米 |
273710 |
2 |
PE警示保护板 |
400mm*5mm |
米 |
299393 |
3 |
PE警示保护板 |
500mm*5mm |
米 |
127800 |
注:
*1、本项目的投标人可对上述1个或2个包进行投标,但单个包件内必须对所有产品规格进行投标报价,且应选用同一制造商的产品。
2、本项目实际采购总金额达到本次中标金额±5%,则本项目履行完成。
3、本项目采购数量仅为参考,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下属销售公司(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燃气市北销售公司、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签收的送货单上数量为准。
4、投标单价不作调整。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2.2 交货地点:上海市辖区范围内买方指定施工工地现场或仓库(包括但不限于金山、崇明、青浦等郊县地区)。
2.3 交货期:订单发出后3天内。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分别报出最短交货期,另请投标人报出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招标人提出增加数量的采购要求,中标人最快的交货时间,并对此时间予以书面承诺。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代理商投标的,应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以上同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投标产品的制造。
3.3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有投标产品业绩。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 年09月0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4.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10室
4.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
4.2.1携带资料:(1)潜在投标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下同)
4.2.2现场填写《购标书登记表》。
4.2.3现场缴纳标书款(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
4.2.4 获取招标文件和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0楼多功能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燃气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虹井路159号
联 系 人:岳峰
电 话:33570764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10室
联 系 人:顾弘毅、应秋祺 叶钧
联系电话:021-32557915、32557723、32557726
传 真:021-32557272
电子信箱:ghy@shbid.com;yqq@shbid.com;yj@shbi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