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备)北辰区吴咀村城中村改造农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
金额
82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2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津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筱璇23239903
标书截止时间2021/01/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无标题页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132021015001
设备招标公告
津建交北辰设备[2021]01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北辰区吴咀村城中村改造农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由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津住建房建【2019】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津房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64058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64058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2123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房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辰区吴咀村城中村改造农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规模为1212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1238平方米,总投资额64058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芳洲东路、南至方案边线、西至规划吴嘴道、北至规划吴嘴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北辰区吴咀村城中村改造农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机械停车位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位设备,容车数量共计 558 个,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设备采购全部内容及相关技术支持,详见用户需求书。总投资额820.0万元。
2.4 计划交货日期:2021年08月20日 至 2021年12月20日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若是旧版资质:制造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升降横移类,A级)和在有效期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升降横移式停车设备) (3)若是新版资质,制造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地方主管行政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种类: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升降横移式停车设备),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2日 至 2021年01月18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1月12日2021年01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咨询具体事宜,邮箱 :fyyuxiaoxuan@163.com。备注:本次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 天津市津房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陈津川(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35-37号底商
邮政编码: 300040 联系人: 李洋 电话: 022-23036848
传  真: 022-23034218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吴学良(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 300204 联系人: 于筱璇 电话: 23239903
传  真: 23239903
日期: 2021年01月1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津房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负责人: 李洋
电话: 022-23036848传真: 022-23034218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35-37号底商

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 郭庆
电话: 26823486传真: 26832379电子邮箱: bcqjgz@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北辰区津京公路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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